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康得新召开债权人会议 与会机构人士称“超预期”

要闻 来源:要闻 19-01-22 20:19

1月22日上午,康得新在北京召开债权人会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券商、基金等相关机构债权人代表参加了会议,康得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玉现身会议。

“钟玉能够出现在会议上还是出乎了与会机构的意料,我感觉开会的效果要比预期的要好。债权机构希望尽快完成兑付,比如可以在一季度末之前把钱逐步还上。”一位参会的债权机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不过,22日下午,一位接近康得新的人士则告诉记者,“(速度)应该不会这么快。这几天我们都在积极落实方案,但肯定会需要一段时间。除了今天上午的债权人会议,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融资的事情。”

债权人代表:比预期好

1月21日晚间,康得新公告,经银行通知存在2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其中5个属于主要账号。

随着2018年度第一、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实质违约,也出现了部分债权人冻结康得新银行账户的情况。

“这几天大家(债权人)的诉求也很一致,就是要求尽快还钱,怎么增信,比如要求钟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行股权质押等,钟总也都很痛快答应了,积极筹措资金的态度很鲜明。”上述接近康得新人士表示。

“今天开会主要谈方案,各个机构提了很多方案,北京银行提出3个方案外,还追加一个修正案。”该债权机构人士透露,北京银行提出的方案主要有三点,一是督促还款;二是设立偿债专项账户,保证资金偿还;三是钟玉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康得新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强自身经营,努力通过自身经营性现金流偿付债券,同时努力保障后续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偿付。

“我觉得大家参会后的感觉是超预期的,钟玉来了,让大家觉得超预期。钟玉说的几个偿债方案,还算是比较可行。”他进一步表示。

康得新在1月21日晚间称,公司将通过降低风险因素逐步恢复授信规模及加速应收账款回款来纾解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并计划近期予以兑付。

“机构在会上也提了很多意见,主要是几点:一是保障措施要做到位,及时公告资金流情况;第二是不能有增加债务的行为,也就是限制债务进一步的恶化。”上述债权机构人士也表示。

由于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条(二)之规定事项,上述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基于此,康得新股票被“ST”,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号或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康得新表示,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等加强沟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减轻因债务违约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存在资金占用

康得新成立于2001年,主要产品为光学膜、预涂膜等膜材料,一度被誉为“中国的3M”,此后推出碳纤维、裸眼3D等一系列产品。

作为A股曾经鼎鼎有名的白马股,康得新自2010年上市以来股价最高涨幅近十倍,并在2017年创下历史最高近千亿市值,截至目前,康得新市值为214亿。

国盛证券曾在2018年4月份发布研报表示,公司(康得新)内生成长性持续,外延并购国际企业更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结合相对和绝对估值法,其认为公司合理股价区间在27元-35元。

话音刚落不久,曾经的白马股便出现违约。1月15日,康得新公告“18康得新S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1月21日晚间,康得新公告称,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融融“18康得新SCP002”构成实质性违约。两只短融本息超过15亿元。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康得新账面上有150.14亿元的货币资金,但却对在1月15日到期的10.41亿的债务无能为力。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康得新下发问询函,要求康得新说明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但未能按期兑付短期融资券存在不确定性的原因及合理性。

康得新公告称,在证券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对150亿资金的解释是大股东占用,说是把钱拿出来之后做碳纤维业务。目前正在进行核查。”上述与会债权人代表表示。

国金证券在研报中表示,截至2018 年9 月底,康得新账面应收账款高达71.45亿元,相比期初增长48.4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逐年增加,2018 年9月底为143.96 天,反映公司对于下游客户现金回款较差。

另外,深交所也要求康得新自查说明公司货币资金等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形。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