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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助力大数据风控服务发展 传统银行全面互联网化

股票智投 来源:股票智投 17-01-23 13:22

     Fintech助力大数据风控服务发展 传统银行全面互联网化

      继互联网金融之后,金融科技成了眼下一大热词。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创新技术进行风险控制和平台管理的新金融科技公司,凭借颠覆性的技术和成本优势,在支付、小额信贷以及资本市场交易等领域,不断侵蚀传统银行的市场份额,对其盈利模式和科技含量形成巨大挑战。传统银行将告别过去“高枕无忧”的时代,转型升级已迫在眉睫。

  传统金融机构:全面的互联网化转型

  历史的潮流是不可逆的。随着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行业也迎来了新一轮的金融科技革命。传统金融机构应该加快转型步伐,从内部管理和经营策略进行重要调整。

  在过去,传统银行或许还能将互联网作为业务和渠道的补充,填补其服务长尾客户的空白。但在未来,数字渠道将逐渐成为客户的首选,竞争者将利用互联网不断推进资金端和资产端业务的创新,推动金融交易的全面互联网化。因此,传统银行必须明确互联网化转型的战略定位,完善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的组织架构和资源整合,并逐步向独立子公司转变。同时,传统银行应全面变革其运营模式,实现业务流程线上化,金融服务场景化和运营模式化繁为简。

  在“互联网+”时代,各行各业间的边界日渐模糊,所有的产品开发都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而所有的服务入口会进一步整合,金融服务将嵌入各类高频交易场景,随时随地满足客户的资产和资金需求。因此,传统银行必须深化与各类渠道和场景的外部合作,积极展开同业合作和异业联盟,如招商银行(600036,股吧)与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网金控股”)进行外部合作,打造“小企业E家”,构建灵活、开放的互联网交易型平台生态。

  未来,互联网交易型银行业务大量、高频、碎片化的特点也对传统银行的IT战略部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立线上交易平台和大数据动态风控体系所需要的技术支撑,对于银行而言将是非常巨大的成本投入。为提高IT系统的灵活性和开放性,传统银行应使用基于云计算的服务实施其IT部署。另一方面,线上化的大数据风控的实现,也需要银行加强与外部的数据和技术合作,探索云风控等创新模式。

  随着未来互联网和生物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交易型银行还应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和生物识别等技术,进一步提高IT系统的智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金融科技:实现大数据云风控服务

  如今,支付、保险、借贷、征信、财富管理、众筹,甚至是零售银行和房屋中介等,金融科技几乎正在被应用到金融领域的各方各面。

  随着传统银行逐步向互联网交易型银行转型,Fintech时代的来临,金融科技企业为银行搭建基于云技术的互联网交易型平台。

  线上化的风险管理是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的关键能力之一,而现阶段国内多数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对大数据风控技术的应用尚不成熟。其风控模式更多关注的是静态的风险预判,原因在于中小银行科技水平和风控能力相对较低、数据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也存在缺陷。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其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发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风险评估与动态风险监测,向各交易平台输出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加强跨平台的风险管控能力。通过提供多维度的跨平台交易记录等数据报告,帮助银行交叉核验投融资者的资质与潜在风险状况,降低风控成本和提高效率。

  对于金融科技企业,其核心角色是提供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基础设施,并通过技术创新帮助金融机构不断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应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技术建设:一是加强云服务能力,以满足交易型银行体系快速增长的数据存储、转移和管理需求;二是建设统一账户体系,提升互联网金融交易,尤其是跨平台交易的效率和安全,为数字货币的产生建立基础;三是应积极探索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金融交易领域的应用,实现交易的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构建真正高效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生态体系。这将是互联网交易型银行体系下金融科技的核心竞争力与价值体现。

  充裕的资金和资产渠道来源,是提供交易服务的关键。作为“交易平台的平台”,金融科技企业应当建立与社会渠道的连接,如电商平台、企业平台等高频的交易场景平台。通过提供资金入口和资产创设等合作,拓宽平台的资产和资金来源,进一步化解互联网交易型银行资产或资金头寸不足的问题,优化全社会的金融资源配置,并将平台的服务渗透到客户的生活和生产之中。

  作为金融科技运营商,网金控股拥有领先的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能力。其中,网金控股已经建立面向金融服务为核心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拥有广泛的行业合作资源,覆盖金融、通信、电力、电商、地产等多个行业。同时,凭借平台的互联网风控和模型分析能力,让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获得大数据支撑和流量引入、快速辅助决策、挖掘更多优质的互联网交易资产,以实现用户价值的最大化。

      来源: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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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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