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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昕

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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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光大证券投顾,入行十四年,历经股票、期货、外汇等多个市场,反复验证创立轨道实战交易体系,以最明了的形式揭示资金运作本质,追寻简单,追寻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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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6

2018.2.26

所谓机会 无非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2月12号至今 板块指数涨幅9.36%

呵呵 继续踩~  加油~ 

2018-02-26 10:47: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775人气

2018.2.24

2018.2.24

上证指数:继续用老图,节前最后一次复盘已经提过:1、倍轨处应有较强支撑;2、深套的索性趴下装死,会有修复性反弹。目前为止,上证整体走势基本符合预期,下周注意中轨处压力(3330附近),如果说之前深套的个人建议装死,那么下周可能会有捣差价的机会,擅长捕捉股价波动的朋友可以适当关注。纯粹从技术而言,3587的这波调整,已经打破3016起来的上涨趋势,如果没有政策干预,很难说调整已经结束,目前市场上主流观点认为未来存在二次下跌可能,并非没有道理,只是当下时间点较敏感,正处于两会即将召开阶段,客观上存在维稳需求,预计到3月中旬,市场总体相对稳定,指数小涨小跌或转横盘,都有可能,超跌板块/政策受益板块/部分次新股,相对资金关注度较高。《财富早参》此前一个月多次关注次新,同时也捕捉过短期涨幅超40%的品种,后期仍可关注其中机会。

2018.2.24

创业板指:走势基本符合预期,上次也提过,1570附近(两个不同级别倍轨交叉点)有较强支撑,后面有修复性反弹,截止本周五,反弹临近中轨(1690左右),下周关注该区域附近量能情况,也存在一定的差价机会。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2018-02-24 15:24: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624人气

2018.2.13

提前休假了 

大家也都放松心情

虽然节前来了趟过山车

但2018还刚刚开始 不是么?

希望朋友们好好过节

家人亲人好友多聚聚

股票 也就是生活中极小的一部分

你所做的一切 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仅此而已 

切勿本末倒置~

祝大家

越来越好!

2018.2.13

2018-02-13 16:29: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841人气

2018.2.12

2018.2.12

你不停的踩 

我不停的赚

市场就是这样

没有交易体系

就做不到高抛低吸

仅供参考

2018-02-12 13:32: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389人气

2018.2.09

2018.2.09

下轨一破 必去倍轨 

仅供参考

2018-02-09 10:56: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796人气

2018.2.9

2018.2.9

板块指数进入到强支撑区域

仅供参考

2018-02-09 10:30: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576人气

2018.2..8

2018.2..8

上周五晚《画说基本面》中一不留神口快 

按理不能提还未出清的标的

今天终于入袋完毕 可以拿出来交流一下了

蓝标波先后搞了两拨 当然 仓位都不算很重

1.24带量突破大级别下轨以及小级别中轨交叉点

2.1回敲小级别轨道上轨以及日线BBI交叉点不破

至于今天 短期已经接近大级别上轨 锁利润先

如果说还有第三拨 

那要么就是突破了大级别的上轨 

要么就是再次回撤小级别上轨和大级别中轨重合区域

才会考虑了 

【案例分享】只为交流探讨 不作为买卖依据

观点仅供参考

2018-02-08 16:24: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726人气

2018.2..7

2018.2..7

理论上的最强支撑  看看能否扛住吧

仅供参考

2018-02-07 11:14: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377人气

2018.2.7

2018.2.7

连续五年排名前10%的私募是这样搞滴

我已经进入假期状态 他们却还在干活

这就是我不如他们的地方。。。

仅供参考

2018-02-07 08:45: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136人气

2018.2.1

2018.2.1

如期从上轨回到中轨附近 

此间迅速而又激烈的过程

前期说说均有策略和建议

轨道有没有参考价值 

市场才是最好的验证

再次提醒

不该买的时候别急着追

不该卖的时候别急着割

交易天天有

活着最重要

愿大家都能安好

观点仅供参考


注:

具体个股 需结合自身所处轨道位置 说说观点 仅针对指数

2018-02-01 09:17: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849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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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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