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积极
毛利哥 来源:毛利哥 17-11-03 09:56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快盈三号系列在6月8日计算机发出指令买入江南嘉捷,6月9日随即停牌!直到今天才有消息是360重组成功。非常高兴的告诉大家,可能守住很久没能赚钱的组合,由于这一个公司的重组成功会给整个策略带来巨大的收益上的净值变化!

按照现在江南嘉捷的市值是34.91亿全流通来看,奇虎360预计市值可以达到500亿甚至于更高! 从计算角度来说,该股保守将有14倍的溢价空间,高的话,可能被市场估值提高到1000亿也是有可能的。

我们用点掌大数据来分析一下,按照江南嘉捷这样的公司基本面来看,为何容易被选中做壳公司

首先,我们第一个要看这个公司上市的代码,601313 ,很显然只要是非创业板公司,都有机会被重组。这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第二部看一下基本面数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看市值,市值分为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如果流通市值等于总市值那么说明这家公司是全流通的,属于纯小市值的范畴了,也就是说要全部买下公司股份,只需要花34.91亿即可!对于360这样的资本大鳄来说,这钱只是他估值的一个领头,这钱花得起!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第二个我们要看他的收入和利润

通过点掌大数据 601313.aniu.com 查询看到此图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该公司长年收入都不超过30亿元,从市销率角度来说也是比较不错的算法。

说道市销率,这里简单说一下,就是 市值除以销售额,数字越小代表公司销售能力越强。小于1代表销售额超过市值。

如果市销率小的话,就要看毛利率是否够高,够高的话,那么说明这公司还是不错的!

显然,我们从图上可以看到,江南嘉捷毛利率水平保持还是不错的。收入方面连续三年增长乏力!这似乎能看出点什么?好像老板不是很用心在扩大经营规模上!是不是,我们下面的数据辨证伪!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看完这个图,似乎懂什么了,利润是一年比一年少了,业务不扩大,利润虽然有,但是连年衰退。净利润率仅仅是2.83%,看来真是没想好好干什么事了!

那公司收入上不去,他是靠什么活的呢?!看这个现金流量图

这个图明显可以看出,公司主要靠投资现金流来维持公司现金流平衡,并且从13年开始不断的在归还筹资额度,也就是有刻意降低负债率的想法,用简单点的话来说,赚来的钱,第一想到是去还债,而不是扩大经营规模!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为了印证我这个想法,我们看负债率

是不是从14年年末开始,负债率就一直往下走了?!目前整体负债率仅仅是35%附近,这个水平基本上来说就是没啥负债。资金运作方面保持的相对稳健的。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从资产状况来分析,由于销售不断萎缩,净资产收益率也是逐年下降,公司资产已经是长年没有增长了!

【报喜】快盈三号客户持有的江南嘉捷被奇虎360重组!

好了那么总结来了!

江南嘉捷这样的公司其实从14年开始就筹备着是今后是靠卖壳为生了,而且是时刻准备着等待买家的报价的状态。

我们很多朋友就说了,重组股到底怎么炒法?!这个案例给了大家很好的启示。其实这类公司自己都不一定知道合适会被买家看中,所以,他要长期保持公司存活下去,不去欠过多的负债,业绩维持稳定,利润保持不亏损。

直到有一天遇到合适买家了,才会选择被卖走。所以,炒作重组股逻辑就是靠博弈,把这种类型的壳公司,长期持有,一旦你组合内的重组股被人土豪买下,那么乌鸦变凤凰可能就是一夜之间的事情了!

市场总不缺乏故事,有故事的地方就叫股市!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