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天大笑话:数据证明泰和集团2018年销售2000亿纯属谎言(朋友圈转疯)!

中性
王炜-实战 来源:王炜-实战 18-01-13 10:01

天大笑话:数据证明泰和集团2018年销售2000亿纯属谎言(朋友圈转疯)!

原创 2018-01-13 王炜 实战精英

     本文如能大量转发朋友圈,将是对A股制度假设巨大的贡献!凭什么上市公司老总吹牛不犯法?

前言:别把A股当随便可以欺骗的场所!

一、历史上的荒唐事

     杭萧钢构曾经12个涨停,因为在安哥拉承接313亿左右的订单。安哥拉当时GDP也就4000亿左右,对照这个数据就知道此项合同是否能得到落实。獐子岛的扇贝能游走还能游回来,2016年7月东旭光电烯王”解决了离子电池的快充问题股价暴涨,2017年上半年石墨烯销售额仅仅55万元。

     以上林林总总荒唐事,上市公司高管没有一个受到处理!为何上市公司高管大嘴巴事后不用担责?股民听信之后高位买入该不该负责?

    2017年12月26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回应称:“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关于2018年销售目标2000亿元,2018年上半年降低负债率至79%、全年降至75%,以及2018年具体项目入市数量及销售目标的说法,系其基于目前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项目储备情况、项目拓展能力、投资进展、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回款进度等作出的判断,属于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对公司发展的目标和愿景,不构成本公司的预测和承诺。”   一个2016年销售仅仅200亿公司董事长号称2018年销售额能实现2000亿,股价九个交易日暴涨一倍,到底是嘴炮还是真实未来,让我们用数据力证泰和集团2018实现2000亿销售额是皇帝的新衣!

二、泰和集团各项数据说明

      房地产行业特性非常强,一般预收账款即为下一季度或当年结算的收入,从预收账款完全可以推断出下一个季度或当年销售收入!

天大笑话:数据证明泰和集团2018年销售2000亿纯属谎言(朋友圈转疯)!

       上面表格数据可以准确分析出,四季度收入增加不可能超过三季度预售账款,2017年四季度收入按前三年规律,都小于应收账款,所以2017年全年收入不到350亿。但是,泰和集团董事长敢说2018年收入在此基础上能达到2000亿,将近翻7倍!

     有没有数据能说明泰和集团董事长纯属嘴炮?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何在人人皆知!当然有,只要用一个数据就能证明房地产行业在建工程数量,就能提前知道房地产未来一年大致的销售日!

     房地产开发预售条件: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预售人方能预售房屋给预售人!房屋建设至少要露出地面才能办理销售许可证,房地产基建又是按施工进度付款,应付账款基本对应基建开工程度、数量和未来可销售房源的规模。

天大笑话:数据证明泰和集团2018年销售2000亿纯属谎言(朋友圈转疯)!

      统计万科、保利两家公司应付账款和主营收入之间的关系,很容易得出应付账款的增加和销售收入增加有极大的相关性,符合房地产企业在建工程是根据施工进度付款的特征。

    但是泰禾集团应付账款和当期收入并没有线性关系,至少说明2017年三季度为止,其房地产开工数量和以往相差无几。都已经2017年3季度了,请问2018年当年要开工同时达到预售条件还要销售出去2000亿元,此等难度会大到什么程度?

三、泰和集团如果完不成2000亿的任务会不会受到问责?

      泰和集团也发声明,董事长远景规划不等于上市公司预测和承诺。那就要请问董事长,难道公司实际施工季度不知情?你谈5年后的事情叫远景,但是言之凿凿的谈就12个月的事情,难道可以信口雌黄不用负责人吗?

     大家看泰和集团持股股东情况:

天大笑话:数据证明泰和集团2018年销售2000亿纯属谎言(朋友圈转疯)!

       一色的资管计划为主,且为高度控盘个股。不由得不让人怀疑,董事长放言2000亿销售额的目的何在!

     现在万众瞩目:到底泰和集团2018年能不能完成2000亿销售计划?完不成交易所该不该问责?

    后记:泰和集团最近公告财务总监辞职!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