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學習起而行 緣信箱波均

中性

跟往年一樣,今年還是去領股東會紀念品。望見前方排隊的人潮中,有人拿著一疊,看來持股檔數不少,彷彿看見過往的自己,但今年的我已不一樣了,我心裡浮現的是一種關切,不知她是否有從股市賺到錢?我默默的祝福她!

        投資市場競逐學習的必要

    一年多前,我還是一個沒正規學過任何技術分析,就連一些術語也是似懂非懂,就在股市打滾兩年的人,其自然的結果就是個輸家!我有幸在我認真思考選擇去跟贏家上課學習時,遇見箱波均!當我嚐到成功轉變之時,我才悟透,在股市裡一定要學,就像學開車一樣,如何操作車子與技巧,總是要學的!不學就進入市場,就如同不懂交通規則就上路,您說危險嗎?何況投資市場裡面對的不是一般車手,而是一大群的賽車高手,我驚覺學習的必要!

        緣起 學習起而行

    既然知道自己的不足想要學習,但自己缺乏財經背景與知識,如何起步?又如何選擇哪一門技術學習,又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學習通徹,又真能實戰運用呢?

    我是在理財周刊上閱讀呂老師的箱波均專欄一陣子後,總覺得很有內容,有條理,但自己又不能全部了解,好幾個月過去,依然不解,但隨著老師畫的箱子感覺越來越深刻。於是就在機會來臨時,報名上課。上課一開始,我就有一種很強烈的感覺,這就是我能懂、也是我要的方法!以前買其他技術分析書看,往往都不能理解而無法持續看下去,而箱波均卻能讓我聽懂,用一至簡的觀念,讓我以往混亂零星的觀念有了條理,有如理通了我亂竄的經脈!

        贏家的筆記 成功的助力

    我形容箱波均是贏家的筆記,老師花了很多年的時間,通徹了各種方法,也看到各種方法的盲點,一一破除後,釐清觀念,進而創立了箱波均控盤戰法,等於我們學的就是將各種學派理論、各種策略融會貫通後的整理筆記並創新的箱波均控盤戰法,不用再心想學其他的,箱波均用至簡的方法來讓您了解。

    學習一項技能,您會去找老師或教練,而且是一位好教練;在股市裡,您要成為贏家,必須學習,您要找一位教練,既然要找,就要找最好頂尖的,箱波均會是您最好的金牌教練!

        箱波均的箱子是我的圖像記憶法

    箱波均的缺口及箱子,就如學習技巧有一種圖像記憶法,有效又容易記起來,而且隨著箱子的移動,也知道身在何方,不再見山不是山,見林不是林。箱子巧妙的變化,也常提醒注意大怒神的玩很大行情來了,準備好迎接!

    而「過而不破 破而不過」這八字箴言,更是堅若磐石,制心一處,真能無事不辦!

        箱波均以逸待勞香撲君

    箱波均強調以逸待勞,在關鍵次箱處動作,不必緊張兮兮,不用追高殺低!猶如天氣預報一樣,說會下雨,預防著帶著雨傘,總是等到雨下來了才撐傘,不必整天緊張撐著傘!以逸待勞就能享受,有如香氣撲君而來!香撲君是誰?我喜歡這種以逸待勞香撲君的說法,我喜歡擬人化,在我操作的過程中,缺口出現時,我都想像著香撲君在那等著我!然後我就會看見香撲君縱身一跳,在箱子上跳舞,波動的身影真是漂亮,尤其使出招式911時,最令我驚艷著迷,真是美呆了!

    在關鍵次箱處,看懂了,會心一笑,就隨著香撲君使出招式,下單獲利!

        一門深入 長期薰修

    箱波均讓您很快就能了解全貌,不用學很久就能實戰;由淺至深,理論均一,您只要一門深入,隨著學習級數的增長,施展出的力道也是漸次提升!箱波均值得您來學習!

學習起而行 緣信箱波均

學習起而行 緣信箱波均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