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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 精准治污不能“一阵风”

要闻 来源:要闻 18-06-19 07:46

       按照《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强化督查于6月11日启动。这是继2017年至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之后启动的新一轮行动。对此,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一阵风”,而是新的长效机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准治污,根本目的是要发现环境问题,进而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记者注意到,这次开展强化督查的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等。它们何以成为重点区域?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当前,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但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京津冀地区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的区域。

  “要抓紧出台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李干杰表示,要紧紧扭住“四个重点”,即重点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点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重点时段是秋冬季和初春,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要优化“四大结构”,即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要强化“四项支撑”,即强化环保执法督察、区域联防联控、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要实现“四个明显”,即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据介绍,本次强化督查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将聚焦“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管控,错峰生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等。

  据介绍,这次强化督查的具体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汾渭平原的11座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新一轮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 精准治污不能“一阵风”

  强化督查将分三阶段展开。第一阶段自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自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督查。将会有约1.8万人(次)投入这次强化督查。

  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办公室将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督查主要方式包括开展精细排查、交办问题、核查整改情况、实施公开约谈、严肃量化问责等。据介绍,强化督查中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将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第二阶段起,生态环境部将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专项行动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完善细则,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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