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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鹤、一行两会谈股市 十大政策礼包逐一“拆解”

要闻 来源:要闻 18-10-20 13:32

2018年10月19日,是中国股票市场获得国务院及一行两会金融政策“顶配”关注的一天。

刘鹤、一行两会谈股市 十大政策礼包逐一“拆解”

  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均就股票市场发表了看法。

易纲提出,近期股市波动主要受投资者预期和情绪影响,总体看当前股市估值已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郭树清表示,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在质押品触及止损线时采取恰当方式稳妥处理,允许险资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的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刘士余称,将以改革开放创新为主线来稳定和提振市场信心,近期将推进资本市场六大改革举措。

  金融政策制定部门的集体关注不仅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也为市场后续发展埋下了“以改革促稳定”的伏笔。

  梳理19日一行两会主要负责人提到的金融市场改革的具体工作,将有十大政策礼包留待市场消化:

  利好一:私募资管产品允许滚动续作,承接未到期资产

  利好二:建立库存股制度,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更便利

  利好三: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

  利好四:股债并举支持民营经济

  利好五:多举措引资,为股票质押纾困

  利好六:理财子公司办法落地,可直接投资股票

  利好七:银行将稳妥处置股权质押风险

  利好八:险资将通过两个途径贯彻相关政策

  利好九:信用风险缓释,支持民企发债融资

  利好十:货币政策继续加持信贷

  利好一:私募资管产品允许滚动续作,承接未到期资产

  刘士余表示,证监会即将出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私募资管办法》),允许过渡期内相关产品滚动续作,以承接未到期资产。

  过渡期结束后,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产品,可以在获得证监会认可后,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确保业务活动有效接续,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解读】

  私募资管新规系统整合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现行监管规定,多数为2016年以来证监会针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出台的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延续性,且部分指标较现行监管规定略有放宽。

  私募资管新规设置了过渡期、作出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过渡期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有序压缩存量尚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整体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且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可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表示,如果有些私募资管产品不能滚动续作,部分未到期的资产在产品到期之后对接不上,资产方就有提前赎回的压力,这样对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会形成负面冲击。明确产品可以滚动到老资产到期,能够促进存续期内资产平稳过渡,不会产生提前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利好二:建立库存股制度,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更便利

  证监会9月初发布信息称,已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修法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草案”)也已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调整以问题为导向,意在有针对性地解决上市公司在现行股份回购制度下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障碍。调整内容包括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完善股份回购决策程序、建立库存股制度等三大方面。

  刘士余19日在答问中表示,目前,该相关修法草案已经按照立法程序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高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回购股份。

  【解读】

  按照现行规定,在四种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等。

  除股东对合并、分立持有异议的收购情形外,公司在其他情形下回购股份均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减资的需于十日内注销,用于公司合并或基于股东异议收购的需于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用于奖励职工的,回购规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且须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从业人士认为,现行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回购情形范围较窄,决策程序不够简便,缺乏库存股制度,造成公司回购股份的积极性不高,股份回购制度的应有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基岩资本副总裁岑赛铟认为,尽快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是顺应市场需求的举措,回购可以大大提升市场对企业的信心。

  从历史经验看,股票回购是公司内部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号,回购潮往往发生在A股的底部区间。但是由于这种信号的释放外部投资者未必立即认同,他们可能选择继续观望一段时间。

  利好三: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

  近年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占企业并购交易总额的比例持续上升,资本市场已成为我国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平台。

  今年1至9月份,全市场发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近3000单,同比增长69.5%,已超去年全年总数,交易金额近1.8万亿元,同比增长46.3%,接近去年全年水平。

  刘士余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推动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在已经推出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即将按行业实行“分道制”审核,并对高新技术行业优先适用,以及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提高审核效率,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做优做大做强的基础上,证监会鼓励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参与非公开发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已上市公司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在谈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考虑时,刘士余还提到,证监会鼓励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各类资管机构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募集资金,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民营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债券投资基金,积极参与民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解读】

  近一个时期以来,证监会在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可谓不大。近期,为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监管部门结合企业诉求,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其中特别引人关注的包括两项:

  一是针对小额并购交易,推出快速审核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为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争取时间。适用该通道的第一单拓尔思已在受理后直接提交重组委审议,审核效率大幅提高。

  二是完善基础性制度,对于募集配套资金放松管制,允许上市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以满足企业后续产能整合、优化资本结构等切实诉求;同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为抗风险和后续发展,通过认购配套融资真实、持续地巩固控制权,证监会也明确予以支持。

  基岩资本副总裁岑赛铟接受采访表示,并购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提升企业价值。

  目前,不少行业仍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整合需求依然存在;一些上市公司主业经营难以为继,客观存在转型升级需求,这都将促使并购重组继续活跃。因此,监管层选择继续深化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也是顺应市场需求,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市场化并购重组的活力。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研究企业诉求,深化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持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调中介机构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利好四:股债并举支持民营经济

  刘士余在答问中表示,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血脉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他说,必须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制度和工具等多方面加强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据了解,除鼓励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各类资管机构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募集资金,积极参与民营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外。证监会支持民营经济还将采取“股债并举”的方式。

  一方面,证监会将着力增强创业板的包容性,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提升对挂牌企业的融资服务功能。

  另一方面,将探索运用成熟的信用增进工具,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发债难的问题。同时,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私募债券和其他专项债务工具。

  【解读】

  根据深交所的工作计划,下一步将致力于打造国际领先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为创新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创新资本形成机制服务。

  在大力推进创业板改革、优化多层次市场体系方面,有关部门将考虑在资本市场总体布局的框架内优化创业板的定位和制度安排,着力吸纳一批龙头创新企业登陆创业板。同时,推动完善IPO发行上市条件,不断扩大创业板包容性。

  此外,不断优化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继续支持可转债、优先股等新型融资方式发展等政策也值得期待。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则将“进一步提升市场融资功能”摆在了更重要的位置。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谢庚日前撰文透露,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以提升市场融资功能为核心,继续深化改革。

  其具体举措将包括三项:

  一是支持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的优质创新型挂牌公司在新三板实现大规模高效率的发行融资,充分发挥优质挂牌公司融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优化现有定向发行和并购重组管理机制,提高市场资金的配置效率;

  三是丰富市场融资工具,探索在新三板推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利好五:多举措引资,为股票质押纾困

  刘士余表示,证监会鼓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基金、合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券商资管产品分别或联合组织新的基金,帮助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他还提到,将继续全方位扩大开放,支持外资资管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从事包括股票等权益型资产在内的资管业务。

  【解读】

  股权质押风险是当前投资者最为担心的股市风险之一,在市场持续弱势和不断探底的过程中,它所带来的风险因素和心理影响不容小觑。

  近期,不少地方政府采取了设立政府专项资金“驰援”上市公司的做法,部分国企也以各种形式,为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除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提出鼓励多渠道设立投资基金纾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困境外,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主要负责人的表态,未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资金等也将多举措助力股票质押纾困。尤其在险资参与的政策力度较大,将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且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认为,本轮市场下挫虽然面临一部分经济基本面的压力,但事实上GDP仍然维持在6.5%左右。市场面临的一大风险因素可能在于流动性层面,尤其是股票质押平仓风险。

  李奇霖分析,在减持新规的要求下,股权质押并未集中平仓,但若市场持续下跌,这一平仓风险也会持续加大,则无疑成为了投资者心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一次监管层集中释放了增量资金要解决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的信号,包括保险资金入市、理财子公司产品入市,还有最近地方国资出资等,无疑是有助于改善投资者信心的。” 李奇霖说。

  利好六:理财子公司办法落地,可直接投资股票

  有关当前金融市场,郭树清提到了近期主要的三大政策措施。其中,按照“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相关要求,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解读】

  此次理财新规明确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这部分资金入市有望给股市带来利好。

  邮储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步艳红表示,目前各行还需要时间重新创设产品、对接差异化的客户群体,短期难说马上就能够匹配出多少理财资金直接进入股市,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但这对未来是一个长期利好。

  平安银行金融市场总监王伟表示,银行理财致力于给客户提供低波动率、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在权益方面的投入,主要还是借助与外部有成熟经验的公募基金合作。银行在这段时间内很难操作股市或量化市场,但可以把银行的力量和证券、基金行业的力量更好地协同。

  利好七:银行将稳妥处置股权质押风险

  郭树清提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地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在质押品触及止损线时,质权人应当综合评估出质人实际风险和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采取恰当方式稳妥处理。

  【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首先要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掌握风险敞口,提前预防相关风险。对于质押品触及止损线的情况,在企业自身经营正常的前提下,只是因为市值下降而引发股权质押风险,可以适当放宽相关要求,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以稳妥方式处理,企业也要对金融机构如实反馈情况。”

  “现在做股票质押融资的股东信用并没有变差,他们仍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付利息。”一家股份行内部人士表示,只是质押物股票大幅贬值,当低于约定的履约保障比例时,银行可以要求提前还款或者卖出股票。但是此时股东拿不出钱提前还款,也并不愿意卖股票,一是可能导致失去控制权,二是价格过低。因此银行方面应给予相应支持措施。

  利好八:险资将通过两个途径贯彻相关政策

  郭树清提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解读】

  多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或以两种途径入市,响应救市鼓励政策出台。

  第一个途径是,由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入市自行择股,加大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他们目前看好同时符合“股价创三年来新低、股价跌幅超过60%至80%、业绩基本面较好”的个股。

  第二个途径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联手合作,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具体模式为:以证券公司两融收益权为基础资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设立类固收性质的“债权收益权资管产品”。这种合作模式下,择股权利交由证券公司,保险资金从中只赚取稳定收益。

  横琴人寿行政总监、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立川表示,之所以要求通过设立专项产品、而不是直接购买特定股票的方式,来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实际上就是一道前置的风险管控举措。

  因为有资格设立的,大都是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非理性投资以及浑水摸鱼的情形。并且假设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疏漏事宜,管理层也可以及时发现并干预。

  利好九:信用风险缓释,支持民企发债融资

  易纲表示,近期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支持当地企业流动性的政策,对此我们积极鼓励,人民银行也正研究继续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推动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通过信用风险缓释为部分发债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带动民营企业整体融资恢复。

  【解读】

  针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已经落地。

  10月15日,民营企业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红狮SCP006”,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债信用增进”)和杭州银行同步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Credit Risk Mitigation Warrant)。

  10月10日,民营企业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荣盛SCP005”,也得到中债信用增进CRMW的支持。

  东方金诚首席债券分析师苏莉认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发售为市场提供了风险对冲的工具,一定程度上为投资人的信用类资产投资增加了一层保险,有助于提升缓释工具标的债券的吸引力。对低信用资质的企业而言,如果可提供较为优质的资产作为抵押,可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提升所发行债券的流动性和对投资人的吸引力。

  利好十:货币政策继续加持信贷

  易纲表示,央行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好宏观审慎政策的结构调整功能,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

  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前瞻性地做好相关政策储备,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促进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

  【解读】

  话音落下,货币政策已经发力。在资金面偏松的情况下,10月19日,人民银行时隔三周,重启逆回购,开展了300亿元逆回购操作。在维护市场流动性的同时,释放了维稳股市的信号。

  10月15日,年内第四次降准落地。人民银行再次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MLF,下调幅度为1个百分点。所释放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同日到期的4515亿元MLF,除去此部分还可再释放增量资金约7500亿元,从而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

  多项政策加持下,企业融资态势转好。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小微贷款增加9595亿元,增量相当于去年全年的1.6倍。9月末,全国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余额7.73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8.1%,增速比上年末高8.3个百分点。

  同时,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步下降。9月份,新发放的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25%,比上半年低0.17个百分点。

  延伸阅读

  刘鹤、易纲、郭树清、刘士余

  对于股票市场是这样说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

  最近我高度关注国际投资机构对中国股市的评估和国内专业机构的市场分析。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从全球资产配置来看,中国正在成为最有投资价值的市场,泡沫已经大大缩小,上市公司质量正在改善,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所以很多机构建议对中国股市给予高度关注,认为中国股市已经具有较高投资价值。对这些评估,相信投资者会做出理性判断。可以说,股市的调整和出清,正为股市长期健康发展创造出好的投资机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近期股市波动主要受投资者预期和情绪影响。实际上,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金融风险防控取得进展,宏观杠杆率已经企稳,经济内生增长潜力巨大,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动力增强。总体看,当前股市估值已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与我国稳中向好的经济基本面形成反差。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地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在质押品触及止损线时,质权人应当综合评估出质人实际风险和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采取恰当方式稳妥处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

  证监会始终坚持以改革开放创新为主线来稳定和提振市场信心。近期推进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即将出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二是尽快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三是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四是鼓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基金、合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券商资管产品分别或联合组织新的基金,帮助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五是鼓励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参与非公开发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已上市公司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六是继续全方位扩大开放,支持外资资管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从事包括股票等权益型资产在内的资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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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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