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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MONEY晚报:民生银行、易极付、钱宝科技被央行处罚;IEEE立项首个金融业区块链标准

要闻 来源:要闻 18-12-13 20:59

民生银行、易极付、钱宝科技齐被央行处罚 合计近80万元

凤凰网WEMONEY 讯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一张罚单信息。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机构因违反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管理规定,被处罚合计近80万元,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12月7日。【详情点击标题】

IEEE立项首个金融业区块链标准 将定义基于区块链供应链金融通用框架、技术要求等

凤凰网WEMONEY讯 近日,IEEE正式立项《供应链金融中的区块链标准》,这是IEEE首个评审通过的金融业区块链标准。这一标准将定义基于区块链供应链金融通用框架、角色模型、典型业务流程、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等。据了解,IEEE杭州区块链分会将于12月21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并将针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详情点击标题】

度小满金融发行2018年第1期教育贷ABS 规模18.29亿元

凤凰网WEMONEY讯 12月13日,度小满金融场景贷ABS“天风-度小满教育贷2018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发行规模为18.29亿元,优先A级利率为4.25%。据悉,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度小满金融旗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和资产服务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详情点击标题】

支付宝发布刷脸支付产品“蜻蜓”

凤凰网WEMONEY讯12月13日,在支付宝开放日上海站上,支付宝宣布推出一款全新的刷脸支付产品—— “蜻蜓”,直接将刷脸支付的接入成本降低80%。今后无论是大的医院、超市、餐厅、品牌零售店,还是路边的便利店、夫妻店甚至菜市场,刷个脸就能把钱付了。【详情点击标题】

涉贷金额9.37亿元!车贷何以变身“套路贷”?

以为办理的是车贷,没想到落入“套路贷”——一起涉贷金额达9.37亿元的案件,揭开了“套路贷”的新手法。名为汽车销售公司,却从没卖过一辆汽车、一个配件,都是以协助办理贷款为名进行诈骗,甚至抢劫、敲诈勒索。记者调查发现,从汽车经销商到中介公司再到银行,“套路贷”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据悉,云南敦名公司涉嫌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罪名,警方在该公司查获3589份存档客户贷款资料、1069把非法扣押的客户车辆钥匙及18辆客户车辆,公司财务数据涉及客户4270人,涉案金额达9.37亿元,违法犯罪所得4721万余元。【新华网

电商陷“二清门” 业内:平台解决支付问题要么买牌照要么和持牌机构合作

12月10日,拼多多电商平台商家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其曾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举报平安银行拼多多涉嫌“二次清算”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并获回复。对此,拼多多回应称,相关事项此前已经进行过相应信息披露,同时,举报方系售假商家,其冀望将电商O2O行业在支付清算领域中普遍存在的现实状况与其售假之后的赔付事件混为一谈,逃避法律及商事约定的制裁。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个问题是行业存在已久的问题,而解决方式一是跟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通过持牌机构的渠道去做,二是买支付牌照。【每日经济新闻】

“信用卡代偿”有“坑” 有平台变相收取“砍头息”

近日,记者发现,并非所有代偿平台都能省钱,部分平台的年化利率实际上高于银行透支利率。此外,有平台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实际利率水平比公司自己宣称的高很多。而采用“套现贷”模式的平台则涉嫌信用卡套现。在贷款本金中扣除一定费用,这种做法在贷款行业被称为“砍头息”。部分信用卡代偿平台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会员费等,将这些费用算进综合利率后,利率水平比公司自己宣称的高出很多。【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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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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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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