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2019/03/18 反抽延续,把握板块轮动节奏

中性
千鹤 来源:千鹤 19-03-18 17:33

今天,两市开一点高,上证量增,创指量缩,虽暗示不会大跌,但开盘强弱已分。笔者上周四尾盘提示,可“踢它屁股了”,做一次反抽,且明确说明主板提前调整,风险释放较为充分,且主板又有承担稳定市场的任务,故建议把这次操作重点放在主板。并在周末节目中,告诉大家,年报发布进入密集期,去找前一波还未大涨的,有业绩支撑的相关板块标的。远离垃圾股,伪科技股。今天盘面以酿酒、钢铁等板块领涨两市,且盘中煤炭等大周期板块也有异动。这些板块,大多是主流资金在玩,主板相对强势也就顺理成章了。

结论:行情各个阶段,聪明的投资者会不断思考,主导市场的资金有何需求,会做什么动作,什么样的板块比较可能成为下一个重点?揣摩市场意图,提前把握市场轮动脉络,才是一个成熟、理智投资者应该具备的思维。而不是盲目追随市场热点。

明天看盘重点:

上证,今天上证收光头阳线,且再次接近前高3129。但能否创新高,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前波反弹高点3093,笔者曾称之为“疑似二买”,之所以“疑似”,因为当时还无法确定这波调整的方式和力度。上证3/8大阴后,理应会出现反抽二卖的动作,这是可以预料的。所以笔者第二天就提示,可以去“捞鲍鱼”了。但问题是,据笔者观察,这“鲍鱼”实在太多了些,甚至让笔者在晚上复盘选择标的时,出现了“选择强迫症”。这与18年的弱势行情,有很大区别。这也从某种角度说明,这波调整暂时不会再有急杀动作。这么多鲍鱼形态个股,怎么可能直接杀下去呢??杀不下去,岂不是还有反抽,甚至新高可能。别忘了,还有大量业绩尚可,但还未大涨的后备军未大涨呢。这些家伙的权重都不小,多头手里还有足够的筹码来做想要做的事。故此,笔者又一次在创业板大阴后,再次提前布局的“第二次反抽”的机会。今天,已经目标达成!!明天,重点关注开盘位置,是开在3106之下还是之上。日线杀多高3106的得失,是事关能否再次新高的关键。开在3106之下,盘中反抽无力,则继续回到5f中枢构筑中,甚至可以说,调整还未结束。但若开在3106之上,或略微低开,再有代表性板块(比如煤炭、一带一路或军工)这类的主攻,之前金融反抽助攻,则不排除向上突破3129,再创新高可能。而这次若再新高,由于主力用了两周时间在3000之上构筑了一个5f中枢(也是之前下方中枢的三买),在结构上比上次稳定很多。从2968开始的中枢次级别离开段,暂时化解了60分钟以下小级别的背驰,多头有机会去向上再做一次小级别背驰动作,也就是攻击完成本次最后目标3219目标。

创业板,力度一般。乌合之众,再重新聚集起来,没这么快。但至少也完成笔者之前的目标1700点(收于1707)。若主板不弱,创业板也有机会往上挪一挪,但1769能否过得去,值得商榷。就笔者本人而言,对此不太感冒。主板的票,都来不及玩。何必浪费精力去垃圾堆里淘宝??

板块方面,笔者依旧坚持布局有业绩保障的,前波未大涨的标的。理由,之前表述得很清楚了,主板想要再新高,必须有这些家伙推动。光靠之前垃垃圾圾,根本没戏。现在能做的就是两种,一种就是业绩+未涨,还有一种就是还过得去,本次拉回形成30f三买的。事实上,上周末其中有些板块已经开始有动作了。今天盘中也表现得很明显,比如酿酒、小家电煤炭、一带一路等。这些标的,或不能像之前那些大幅快速上涨,但有足够的安全边际,且形态都已完成。将是本周不错的操作标的。

笔者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自己去找吧。如这样还找不到的,来笔者实战课吧。笔者或可帮你一二。我们实战课同学,上周末其已经开始布局相关标的,且今天已经开始有收益了。点击下方链接可直达:http://njdx.aniu.tv/ugclive/ugcpack/id/46893.shtml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