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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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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高级金融讲师;资管行业资深研究员;投资者公认金牌导师;深知行业内幕,授课新鲜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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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跌势非常健康,适合加仓

昨日尾盘急速拉升,上证原本就站不稳,靠的是50带动。

今日的一路下跌实际就是回归昨日常规走势,未逼近2700,

如按照我说的,昨日下午收盘前已减仓至五成的话,今日可以适当加仓

六成仓位观望

2018-09-05 14:15: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78人气

CRS落地,个中关系冷暖自知

前几天,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其中首次引入了反避税条款,这个条款俗称CRS,全名叫做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这一条款的最大影响在于从此可以对国人的海外金融资产进行征税,比如以前你在一些避税的某某岛上开皮包公司可以不缴税,现在不行了。

哪些人影响最大?就是在CRS参与国的金融机构里有金融资产的。不管是皮包公司还是海外信托都跑不了。

但是,请注意了,美国现在不在CRS之列,理论上不能对你在美国的金融资产征税。

多的不说了,因为有海外投资的人都懂,把金融资产转移到非CRS参与国就可以避开这一波。

2018-09-05 10:12: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9人气

这波涨势来的突然,建议调整仓位

下午突然由阴转阳,昨日我建议加仓,仓位控制在七成半。

今日下午两波涨幅,上证指数有望继续冲锋,尾盘适度减仓,勿贪多,锁定收益为先。

2018-09-04 14:11: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11人气

尾盘拉升,指数整体波动不大,无追加必要

如果上午已经加仓的朋友,保持仓位勿动。

早盘整体下探2700,收盘收回2720,继续保持仓位,为明天的行情留足弹药。

七成仓位,无继续追加必要。

整体行情低迷,可以先不炒股,出去玩两个月

2018-09-03 15:03: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48人气

今日行情低迷,下午可视情况加仓

开盘,向下逼近2700点。上行阻却,自上周五的波动行情之后,今日整体预期向下。

可以适度加仓,补仓至七成仓位,看午盘动作考虑下一步动作。

2018-09-03 09:35: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69人气

短期内见好,及时把握行情

早盘迹象见好,本周整体应当会整体向上,可以及时把握行情。

2018-08-27 09:34: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58人气

行情不稳,各位还是要严控仓位

今日早盘上证浮动达到0.6%以上,目前适宜观望。

2018-08-20 10:00: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79人气

收盘2715 明日视早盘行情而动

不多说,明日行情视早盘动向

阶段低点,有反弹预期,不宜猛进

2018-08-16 14:43: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50人气

今时不同往日,不能再用过往经验判断低点

昨天我就说过,低点仍未到来,很多朋友不信。

为什么?

我发现很多股民朋友还在用过去的一些经验之谈判断当前的股指走势,再次强调,现在的局势不能用经验主义做判断。宏观基本面会时常出现我们无法预计的情形,恐慌性出逃已经出现,所以,在这种行情下尽可能不要过度自信,盲目判断低点。

当然,今天的行情适宜加仓,仓位可增加至六成,反弹行情中再次减仓。

贸易战已经上升为世界格局的争夺战,媒体称:“不惜一切代价,我们也要打赢贸易战”

股民朋友们注意了,我们不是那个“我们”,我们是那个“代价”。

六成仓位,各位祝好

2018-08-16 09:35: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65人气

下跌实属正常,熊市仍将持续

今天上证指数跌幅1.5%左右,很多投资者产生恐慌心理

其实这样跌远比一天跌个0.5%,连跌三天的要好。

本轮熊市仍然将继续,投资者还是要以仓位为主,低点并没有轻易到来。

可适当调整仓位。

2018-08-15 13:42: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46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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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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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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