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中国金融科技资本雄厚,技术充实:这边风景独好

股票智投 来源:股票智投 16-12-14 14:55

     中国金融科技资本雄厚,技术充实:这边风景独好

     科技金融所受到的待遇正所谓是“冰火两重天”,全球各地,科技金融几乎无一不是遭遇冷待,而唯独在中国一反常态,一派暖洋洋的美好景象。

     科技金融在中国还有更多可能

     虽说,P2P在我国的表现已然不俗,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知道,今年才是P2P在我国走过的第十个发展年头,也是其合规元年。这十年以来,P2P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饱受畸形发展、无序竞争之苦。在此背景下,监管在不断努力修筑安全藩篱。如今,以互金风险整治行动、P2P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条例为骨架的监管体系,正在地不断完善。展望未来,更加健康、更加规范的P2P正向着我们迎面走来,规范之后P2P的发展道路,必定更加宽广。让我们期待科技金融在中国有更多可能吧。

     科技金融全球骤冷而中国受捧

     上述报告显示,三季度全球风投投资金融科技公司的交易一共178起,投资总额为24亿美元,不及2015年第三季度的一半,并创下了2014年第二季度以来的新低。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全球骤冷啊!放眼远看,即使是英美两国这样的强劲市场,VC对金融科技公司投资也遭“滑铁卢”。在北美,三季度的投资笔数仅有100笔不到,总额滑落到9亿美元,同比跌幅为68%,并创五个季度以来的新低。而世界上另一个金融科技的发祥地英国,乃至欧洲,也出现了交易笔数和投资额“双降”,英国三季度的表现还不如德国。具体而言,欧洲的交易笔数比上季度下降了17%,成交额下降43%,仅为2.33亿美元。

     然而,与欧美不同,亚洲却另有一番气象,甚至可以说是实现了“惊天”逆袭。报告显示,2016年第三季度亚洲VC投资额达到了12亿美元,而上个季度是8亿美元,环比上升67%。当然,亚洲第三季度表现亮眼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业绩十分强劲。该报告还预测,2016年亚洲的金融科技投资会打破上2015年48亿美元的历史纪录。

     P2P引领科技金融在中国实践

     科技金融本就是互联网和金融结合而来的产物,与此同时,其具备金融服务门槛底、服务效率高和覆盖面广的特点。因此科技金融与中国目前的经济特点有很高的契合度,必将成为推动普惠金融更好、更快发展的一股不可忽视的源动力。

     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的先锋,十年以来在我国所取得的发展成绩有目共睹。第三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三万亿,达到31847.67亿元。并且,11月单月首次成交量突破2000亿元大关,创历史新高。

     而事实上,科技金融其实是跟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投顾等密不可分的,可谓包罗万象。像是目前很多P2P在抢食消费金融时,会在该领域试行大数据,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消费金融领域历来被诟病的高逾期率。可以预见,这或许将成为行业的趋势,未来大数据运用或将成为P2P乃至整个互金领域的常态。

    前段时间,毕马威和CB Insights共同发表的一份有关金融科技风投趋势的全球性季报《全球金融科技行业脉搏》显示,风险资本(VC)对中国金融科技投资在2016年三季度达到10亿美元,环比上升67%。这与此领域投资连续两个季度下跌的全球趋势背向而行。

     来源:金评媒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