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金融行业已出现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新业态

积极
阿牛智投 来源:阿牛智投 20-10-20 15:03

人工智能成为金融领域的新基建,金融与AI加速融合。近日,在2020年全球人工智能大会智能金融高峰论坛上,同盾科技联合创始人、CEO张新波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与人工智能等科技企业深入合作,智能金融领域行业深度分工局面已形成。而面对数据安全、金融科技合规化监管进程加速等一系列新的市场趋势,同盾科技提出知识联邦概念,并发起成立了“知识联邦产学研联盟”,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知识共创可共享”。

金融行业已出现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新业态

图片来源:网络

  金融AI化加速,

  深度分工局面已形成

  当下,移动金融呈现多元化趋势,在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业中,技术创新正在催生智能投顾、智能风险、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和监管科技等一系列新兴的领域。金融云计算发展态势良好,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智能金融物联网产业生态已具雏形。今年以来,央行数字货币落地进程不断推进;60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在全国9个地区全面落地;国务院批复在京设立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一系列新的变化标志着我国金融智能化发展不断挺向纵深。

  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认为,金融行业已经从电子化、数字化跨越到了智能化,形成了人工智能技术和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张新波则认为,科技力量已从过去支持、保障的从属地位,发展成为引领、重塑的驱动力量,成为金融业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在他看来,智能金融领域行业深度分工局面已形成。

  从传统金融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和智能化转型过程中已经可以总结出经验。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郭海涛指出,在很大程度上,保险科技已经成为了各家公司成败的关键,各家公司也想通过科技来铸造整个保险的护城河。他认为,保险行业是一个重数据资产的行业。上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的交易已经电子化和数字化,但数据在初期都沉淀在每家保险公司内部。如今,为了更大限度地唤醒这些沉睡数据的价值,保险公司开始引入一些外部数据,或与科技企业合作,共建保险云服务系统,来挖掘现有数据的价值。

  作为一家人工智能创业公司,同盾科技能如何帮助金融机构实现智能化转型?张新波在采访中介绍称,首先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帮助金融机构预防欺诈风险;第二部分是提供本地化的解决方案,帮助金融机构搭建完整的智能风控中台整套的体系;第三部分是给金融机构提供从业务到数据建模的整个咨询服务;此外,还能帮助金融机构去做存量客户的挖掘,提升获客效率和精准度。

金融行业已出现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新业态

图片来源:网络

  智能金融需精细化运作

  目前,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运用面临几个挑战。一方面,数据资产的重要性和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都前所未有地被高度重视。对于数据安全问题,张新波向南都记者表示,“去年我们花了大概上千人把我们全站所有的数据透明化处理,到今年7月已完成了全站数据的处理。保证所有有效数据的‘可用不可见’,即便是我们自己的分析人员和运营人员,也看不到明文的数据”。

  为解决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同盾科技还推出了智邦知识联邦平台。据李晓林介绍,知识联邦支持安全多方检索、安全多方计算、安全多方学习、安全多方推理等多功能技术方案。同时,同盾科技还牵头成立了知识联邦产学研联盟,将聚集跨行业的各方力量,联合开展知识联邦多层级的理论、技术、协议、标准和产业研究,构建理论研究到产业成果转化生态,探索下一代人工智能的实现路径。

  此外,在消费金融领域,各项成本居高不下,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调整又将借贷成本和下沉更广泛客群的矛盾凸显出来。正如中原消费金融CIO周宇所言,“消费金融公司过去几年‘普’做到了,‘惠’这块还差得很远,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各项成本居高不下。如果科技的成本能够让我们拿到更多数据,让我们降低成本,我们绝对非常想把这块让利于民”。同盾科技副总裁、金融云事业部总经理李伟东也指出,这样的政策走向是倒逼现在的持牌金融机构,必须要能够更加精细化地去运营客群,还要有更好的风控技术去识别欺诈和信用风险,否则的话就挣不到钱。

来源:南方都市报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