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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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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载金融从业经历、  历经股市、 期市的磨砺, 曾就职于量化机构,擅于将技术分析和主力资金流向相结合做量化分析,曾较为精确的预判2015年牛市拐点及后期的大级别回调。2019年初的市场大级别拐点
陈雷
陈雷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5
人称“大雷老师”、博明顿教育总经理、独角镜科技创始人、前上培联执行会长、USQ MBA;自诩为:培训行业的“老兵”、创新课题的“匠人”、创业工具的“专家”、创投领域的“导演”、“跨越A轮”的“向导”和“使者”;大雷老师的授课风格偏向于工具化、实战化、轻松化;擅长各种方法论的研究整合和相关课程的研发,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教育培训等;服务企业包括孵化器、加速器、企业、学校等,是国内多所高校客座讲师, 并担任多家机构与园区创业融资与项目孵化方面的特聘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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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项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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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金融分析师领域多年,对金融投资有独到的见解和分析实力,致力于技术指标和消息数据双结合的研究;秉承进退稳当先,目标明确化、以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操作为理念
沈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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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皎先生,现任中资背景的海外环球基金的策略分析师 有12年投研经验,历任张江国家自主创新区金融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某知名互联网券商商务总监等职务,在投研领域和上市公司财务模型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擅长经济宏观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分析,策略研究,量化研究,行业和公司研究。 沈皎先生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MBA, 上海财经大学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专业硕士,及同济大学学士。
王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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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院航运金融研究所所长、高级研究员;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央企及多家战略投资咨询管理机构;长期从事企业战略、营销的研究,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执行能力
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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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超,超级学童创始人,上海海事大学大三休学创业者,三次创业经历,大一作为“爱在临港”联合创始人,上海一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年时间打造成上海临港地区最大的生活服务平台,成功实现大学阶段经济独立;
邹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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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创办若邻网并任CEO,将其打造成为中国最大的职业社交网站。 1999年创办上海异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出领先的J2EE架构之上的Web Based企业分销物流管理系统,成为国内领先的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 199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自动化系试点班
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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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想集团副董事长兼总裁 展想投资董事长 创合社区联合创始人兼CEO 阿拉善SEE公益机构 华东中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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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股狮创始人/CEO,上海交大MBA硕士,14年技术研发和量化研究实践经验,专注于金融市场量化投资分析和策略研发,历时两年多自主研发“量股狮”量化分析平台,通过超过200个量化指标建立大盘、板块、组合和选股模型对二级市场投资全环节进行量化管理,并自动进行全回测纠偏。
沈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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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银行金融学院 金牌讲师证券高级投资顾问 国家注册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 18年操盘经验;10年教学经验 独家对数趋势研判法,运用对数理论测算大盘以及个股支撑位、阻力位。 独家买卖点定位法,精准捕捉机构身影
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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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究股票、期货、现货分析技术十多年,期间结合实盘操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吸取有效方法,精准判断趋势头部、底部,形成了一套有别于他人的独特的“买卖系统”。正所谓“高手来自民间”。多年来在上海投资公司任分析员及直播室讲师,深受广大投资朋友欢迎喜爱。常针对目前股票、期货、现货投资常常出现的种种投资理念及技术的误解进行纠正,并作出了自己独有的见解,让广大投资朋友,特别是刚入市的投资朋友走出歧途,并获得了投资获利带来的快乐。
李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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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股市投资多年,有丰富的市场判断经验和独特的操盘技巧,对走势有准确的把握,擅长量能分析趋势和多周期嵌套法等操作,对于部分技术指标总结了一些实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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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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