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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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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多年股票市场分析经验,熟悉股票、融资融券、基金、信托等业务产品。在上述中有着独特的投资逻辑。 擅长资产配置和中长线投资管理,对个别个股有着独特的渠道,使资产达到长期增长的目的。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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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技术为辅,基本为主,擒趋势大牛,做波段收益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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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跟踪市场热点,把握基本面,坚守价值投资!执业证书编号S1130521010002
赫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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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士,曾任职于国际银行外汇交易员,自营千万美金资产,日内最高交易量高达20亿美金,多次和国际大投行进行交易,熟悉美英澳纽日央行货币政策。 擅长基本面分析结合技术面分析,主要覆盖美指期货及商品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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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智投投资顾问,证书编号:A0460621100004 入市多年,历经多轮牛熊转换,深谙市场运行之道。遵循价值选股,技术选时,组合轮动的理念。追求资金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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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2年金融信息服务经验,6年财富管理服务经验,头部券商从事投资顾问业务。 �擅长运用耶鲁模式和大卫斯文森思想做好资产配置、择时、证券选择。服务数十名高净值客户和机构,按照筛选、匹配、分散组合、动态轮动的框架,实施投资策略、订制私人资产配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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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股市多年,历经市场多轮牛熊,操盘风格灵活,尤其擅长短线投资交易。无论是政策导向变动,还是行业风口切换,我都可以及时抓住行情机遇,发现主升浪起点,成功站在行业风口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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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节目主持人丫丫,跨越投资者与嘉宾之间的一道彩虹,财经频道主持人,擅长技术面的主持,善于发掘捕捉嘉宾话语里的玄机,五年的电视主持经验,曾任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主持人,能驾驭各个类型的节目,愿我的存在能够更好的帮助您跟嘉宾的沟通,能够配合嘉宾的每一次出境,做到让嘉宾与投资者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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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华为项目经理和硬件工程师,负责40人规模项目团队,获得过华为最高个人荣誉,17件专利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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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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