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郑国荣

郑国荣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赞美率:96%
资深市场人士
简介:上海长江联合交易所首席分析师。1998年进入证券行业,拥有18年金融从业经验。通过实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交易系统,擅长各种技术分析和应用,并对技术指标有深度研究。先后在第一财经《解码财商》、《证券周刊》等栏目任特邀嘉宾。
简介 :上海长江联合交易所首席分析师。1998年进入证券行业,拥有18年金融从业经验。通过实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交易系统,擅长各种技术分析和应用,并对技术指标有深度研究。先后在第一财经《解码财商》、《证券周刊》等栏目任特邀嘉宾。
人气 194万+
赏金 7684
粉丝数 2970
红包 凤尾草 赠送
鲜花 133****5022 赠送
鲜花 133****5022 赠送
收到的礼物(共17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万科被闷杀

上午大盘低开后继续探底,最低到达2984点反弹,高于强支撑2983点。

由于早早破了2996点的重要支撑,探至预期中的强支撑位置(准确)。

今天市场焦点是万科跌停被打开,而且价格一度出现直线拉升;

至目前所有追涨者已被套,明天应是再低开,全部闷在里面。

这对大盘是好事!

下午大盘有机会翻红,但仍是维持震荡,阻力3009,3016点。

2016-07-06 11:36: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06人气

大盘震荡调整

大盘半小时成交556亿,量较昨日632亿有所减少。

大盘三根10分钟K线,是两阴夹一长下影线十字星。

最低2988点,破了2996点支撑,今大盘或是震荡调整。

万科跌停被打开,价格一度出现直线拉升,显示市场参与的热情高涨。

2016-07-06 10:07: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76人气

十大强势股

回顾:昨天十大强势股中

002795  永和智控  涨停

十大强势股(0705周二)

十大强势股

2016-07-05 19:12: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78人气

大盘强势震荡收复3000点

周二沪深主板市场冲高回落,上证指数午后维持强势并收在3000点之上。

大盘强势震荡的走势在预期之中,下午走势强于预期在与没有补今高开缺口;

创业板没呈现补涨行情。大盘和创业板已经出现多次“跷跷板”现象。

万科尾盘放量明跌停或被打开,但不会左右市场。

明天大盘依然维持震荡,并关注2996点支撑。

周三大盘支撑阻力:

大盘强势震荡收复3000点

2016-07-05 15:23: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95人气

强势震荡

上午大盘震荡盘升至3009点回调,符合预期的大盘在3000点震荡;

而创业板没有出现预期的补涨,原因是被“国企”改革抢了跑道;

下午大盘还有调整,或去补今天的高开缺口;

但总体表现仍是维持强势震荡。

2016-07-05 11:36: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79人气

十点判市

大盘半小时成交632亿,量较昨日413亿增加近半,显示有大资金在参与。

三根10分钟K线,是两阳一长阴。说明多方上攻受阻遭遇空方的反扑;

预期今大盘在3000点附近震荡,创业板没有预期的强。

2016-07-05 10:07: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00人气

十大强势股

十大强势股(0704周一)

十大强势股

(供参考)

2016-07-04 19:28: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344人气

万科复牌跌停 引发大盘反攻3000点

周一沪深主板市场低开后强势上攻,上证指数强势突破收长阳。

万科复牌跌停,大盘最低探2922点后借机强势反攻并逼近3000点;

说实话。大盘在2922点再神奇止跌,再让人惊讶,虽然在预期之中。

今天大盘的长阳已经达到布林通道的上轨,明大盘或将维持震荡。

反而创业板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明拭目以待!

周二大盘支撑阻力:

万科复牌跌停    引发大盘反攻3000点

2016-07-04 15:26: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69人气

创业板会后来居上

万科复牌跌停,反而引发大盘反攻,中午收市已经是2984点;

3000点附近大盘会休息,创业板会后来居上。

所以,下午多关心创业板。

2016-07-04 11:36: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07人气

2922点是不是有点神奇

万科复牌跌停,大盘“抖一抖”最低探2922点,2922点是不是有点神奇。

大盘半小时成交413亿,量较上周五有所增加,显示有资金在护盘。

三根10分钟K线,是两阳一小阴,说明多方承接力度较强;

万科跌停大盘也有能力顶住,已被验证。

2016-07-04 10:08: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86人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