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当自强,靠人不如靠己!
老板品质不差,一定会给回报!
这个社会我们都应该自己好好学习,变得强大。强不强大,是要靠自己后天的不断刻苦的学习才能够变得强大。自己的强大不需要被人给你发个证书,而是需要自己内在的强大。自己如果走路不小心跌倒坑里,那么就爬起来,拍拍灰,继续前行,千万不可怨天尤人。但是怎么掉进坑里的,一定要记住。下次在走到这里的时间,一定不要第二次掉进去。要学到经验才是变强大的一个途径!
老板在前天给了提示。昨天顿了一顿,今天继续上。记得没有抓到等机会。没有那么快。盘内不要追就好!这样的话,很快就出现了5、13、21多头排列了,一定等5日线附近试着干,其它时间不追高。一定会回头给你机会的。不要着急,只要涨,没有那么快就上去了。如果很快就上去了,那我们就不要了。目前行情,风控第一!
调买冲卖,盘中一定要念,不停的念。买到买,买不到不买。不做可以,但是尽量不要做错!宁可不做,不要做错!
想赚钱必须做到三“到”
一、要想得到,能够想到赚钱的逻辑或者上涨的逻辑;
二、要看得到,想到之后要能看得到,找得到标的;
三、要能抓到,想到看到,要敢于抓得到,抓不到依旧是白搭。
其实这就是“知行合一”!在这个市场天天受到诱惑,是在所难免的。可是要抗拒陷进,必须能够辨别到是不是陷井!所以要做到这三“到”,没有那么简单!
机构天天诱惑你上钩,游资、私募、机构等等大鳄,使用的都是多弹头导弹在作战,而散户还在傻乎乎的在乎给的两颗糖,以为这就是真的对你好啊。早晚会连本带息给收回去的!分清你跟谁在一起,羊跟着狼,早晚会被吃掉的!
天天顺心操作!
大盘走势常在不经意间给个反弹。
一般来说,大家意见统一的时间,大盘就出乎意料了!常常会都不信的时间它给你反着来的走势。
要不也不会出现低背离确认底背离或者顶背离确认顶背离什么的。更有甚者是再次确认!这就是中国人智慧。所以技术不是引领大盘走势,而是大盘走势引领技术发生变化的!
任何一个技术都应该区分环境、时段以及个股情形!当看不懂的时间我们可以选择不做。不做并不亏钱!不要老想着赚钱!怎么套进去的一定要记住!
天时地利人和,这是做任何事情的三大要素!
时间不对,目前是四季度,还在寒冬。所以热情的季节并没有来到!趋势不对的时间不做并没有损失!
留足子弹等待春播行情!
始终不要忘记国产行情正在酝酿之中!
祝大家天天顺心,有机会就中签!
做自己看得懂的行情。3000多只票290多个板块。有的擅长超跌反弹,有的擅长稳定上涨,更有的擅长高抛底吸!
就像武术一样十八般兵器一样。千变万化!在股市十八般武艺不需要样样精通,也不可能样样精通!所以我们如果能够一招半式赢钱,那么就多多使用这个招数就行。也就是十八般武艺不需要样样精通,只需要一招制敌即可!千万不要想把所有的好事都揽在一个人身上!
其实如果仅仅使用一个指标去做票,那么就严格执行这个指标的买入与卖出。千万不要买入和卖出不是一个一个指标!
对于前期的老板,亏在45.88,目前再次上来。哪里跌倒哪里爬起。当然会不会这次成功起来,天知道。反正这个位置又来了。今日突破,明日如果在这个附近回调,可以继续关注!
优质成长股继续关注。明日高汤解禁期来临日,相信波动振幅会有表现!从长期来看,依旧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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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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