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余荩

余荩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赞美率:99%
资深市场人士
简介:余荩,央视财经频道和第一财经频道嘉宾,10年私募基金和券商操盘经验,是化工、医药、食品饮料、并购重组等领域的研究专家,每年参与上市公司实地调研和路演超过百次,对A股上市公司有独到的见解。
简介 :余荩,央视财经频道和第一财经频道嘉宾,10年私募基金和券商操盘经验,是化工、医药、食品饮料、并购重组等领域的研究专家,每年参与上市公司实地调研和路演超过百次,对A股上市公司有独到的见解。
人气 39万+
赏金 1086
粉丝数 2104
顶你 189****8998 赠送
鲜花 189****8998 赠送
鲜花 189****8998 赠送
收到的礼物(共14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大盘拉起,妖股们开始回落,热点开始切换

大盘拉起,妖股们开始回落,热点开始切换

大盘拉起,妖股们开始回落,热点开始切换

2016-12-16 10:06: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25人气

妖股继续横行

还是国企改

妖股继续横行

2016-12-16 09:56: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43人气

还是国企改

还是国企改

还是国企改

2016-12-16 09:45: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11人气

超跌股将轮流反弹

周四:

1、两市成交约4600亿元,较前日缩量100亿元,上海市场资金流出量较大;

超跌股将轮流反弹

超跌股将轮流反弹

2、今天63股涨停,5只个股跌停,涨幅超过5%的个股127只,跌幅超5%的个股只有10只,个股普涨,60%个股涨幅在2%以内;

超跌股将轮流反弹

3、上涨的板块有国企改、量子通信、跨境电商等诸多概念品种;下跌的板块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等权重股中。

超跌股将轮流反弹超跌股将轮流反弹

4、各市场上涨幅度,上海0.99%,深圳1.19%,中小板1.13%,创业板1.47%,创业板在连续3天跑输其他指数后领涨。

5、前日涨停板指数继续拉高,均涨幅达到4.88%,显示热点持续走强。

超跌股将轮流反弹

点评:

凌晨,美联储不出意料加息,利空出尽。而盘面上,权重股持续领跌大盘,特别是保险、银行近三日的跌幅都超过4%,使得上证指数收于近日新低。权重股的下跌使得中小盘超跌股得以喘息,各市场的均涨幅都大于指数涨幅,由于盘面很弱,各路资金集中兵力拉升题材股,使得连续涨停个股较多。预计剩下的两周里,权重股可能暂无动静,维持盘整格局,超跌个股将轮流反弹。


超跌股将轮流反弹


牛金大学-实战课《如何达到90%以上的操作成功率》直播课程已经上线,欢迎朋友们订阅,链接  http://njdx.aniu.tv/ugclive/ugcpack/id/32912.shtml

开课时间:

周一、周二、周四、周日下午20:15~21:00

1、前预判市场趋势,如果发现市场走势与预期相左时,以市场为准,及时修正观点,然后根据市场运行状态确定仓位。

2、公开信息须和股价走势互相印证,两者相左时,以市场为准。

3、不做价值发现者,只做价值跟随者。

根据以上的投资理念总结出“看大势定仓位,看热点选行业,看市场选个股”的“三看”投资体系。

2016-12-15 20:02: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45人气

近三日跌幅最大的是保险银行建筑,给了非权重喘息空间

近三日跌幅最大的是保险银行建筑,给了非权重喘息空间

近三日跌幅最大的是保险银行建筑,给了非权重喘息空间

2016-12-15 14:17: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60人气

大票不行,小票暂时不会成为杀跌目标

大票不行,小票暂时不会成为杀跌目标大票不行,小票暂时不会成为杀跌目标大票不行,小票暂时不会成为杀跌目标

2016-12-15 14:09: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56人气

长期阴跌的个股突然来一根大阳线,如果不能封住涨停或者站在上轨之上,很有可能是新一轮下跌的开始。

长期阴跌的个股突然来一根大阳线,如果不能封住涨停或者站在上轨之上,很有可能是新一轮下跌的开始。

长期阴跌的个股突然来一根大阳线,如果不能封住涨停或者站在上轨之上,很有可能是新一轮下跌的开始。

2016-12-15 13:03: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906人气

还是强者恒强,妖股横行

还是强者恒强,妖股横行还是强者恒强,妖股横行还是强者恒强,妖股横行

2016-12-15 10:53: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65人气

创业板钝刀子割肉,机会还在价廉物美的白马股

2016-12-14 17:46: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40人气

今日凌晨成品油价格大幅上调。

12月15日0点将上调汽柴油限价,每吨汽油上调435、柴油420,折合每升89#/90#0.31、92#/93#0.33、95#/97#0.35、0#0.36元 

2016-12-14 10:38: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23人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