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市成交3400多亿元,缩量200亿元,成交量连续三天继续创出国庆节以来最低水平;
2、43只个股涨停,3只个股跌停,涨幅超过5%的个股61只,跌幅超5%的个股只有21只,个股普跌;
3、委比维持在0.5附近,尾盘0.4,显示上方抛压沉重;
4、上涨的板块主要集中在化纤、高送转、股转,壳资源等,下跌板块集中在建筑、铁路基建等个股上;
5、前日涨停板指数高开高走,均涨幅0.86%,显示前期强势热点已经开始衰退;
监管层继续拿万能险开刀,整顿几家保险公司,导致举牌板块持续走弱,新股的提速导致开板的时间越来越早,且开板后的跳水越来越快,前期强势股也开始大幅分化,跌停开始出现,值得注意的是,尾盘国债逆回购利率出现大幅跳水,显示年底前资金紧张情况得到缓解,使得上证险守3100点。
节前还剩两个交易日,成交量会继续萎缩,大部分个股也将趋于平淡。仓位轻的朋友可以埋伏混改、国企壳资源等小票。股票池发过,翻番前面帖子。
牛金大学-实战课《如何达到90%以上的操作成功率》直播课程已经上线,欢迎朋友们订阅,链接 http://njdx.aniu.tv/ugclive/ugcpack/id/32912.shtml
开课时间:
周一、周二、周四、周日下午20:15~21:00
1、前预判市场趋势,如果发现市场走势与预期相左时,以市场为准,及时修正观点,然后根据市场运行状态确定仓位。
2、公开信息须和股价走势互相印证,两者相左时,以市场为准。
3、不做价值发现者,只做价值跟随者。
根据以上的投资理念总结出“看大势定仓位,看热点选行业,看市场选个股”的“三看”投资体系。
部分投资理念
1、长期上涨后在高位出重大利好不涨是中期调整的开始;长期下跌后在低位出重大利空而不跌,是中期上涨的开始。
2、股市赚钱,就是赚别人恐慌割肉的钱;股市亏钱,就是亏自己激动追涨的钱。追涨是套牢的根本原因,任何时候不鼓励追涨。
3、股票可以上涨却没逻辑,但有逻辑不涨就要注意风险了。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