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 早盘建议
昨天上证收小阳,前两天调整较深的中小创则收中阳,但成交量没能有效放出,所以节前应该还是平静的。值得注意的是上证昨天全天的震幅只有0.28%,创2002年8月30日以来15年的新低,仔细看看月线,9月的全月的震幅也只有1.76%,这是我从业近10年首次遇到,几乎是创A股有史以来的新低。这样的现象都体现了一个字“稳”。再来看盘面:5G概念多家涨停,短期会有机会,但不建议最高买入;锂电股也是纷纷上涨,但几乎没有打涨停的股票,热度还有待考验;金融股纷纷下跌。还是说明目前市场的资金有限,无法让两拨热点同时表现。今天是节前倒数第二天,按照A股的游戏规则,想拿钱出来过节,必须今天卖股票,明天才能拿钱,所以今天的抛压从理论上讲是要比平时略大。另外国庆期间,大家可以考虑用闲余资金做一下:国债逆回购或者券商的短期固定理财产品。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仓位,等待节后市场信号出来后再操作。
9月25日 早盘建议:
上周指数相对走弱,好在量能比较温和,市场没有出现较大的跌幅。盘面上:资金向防御类品种(金融,家电,医药,消费等概念)资金搬家明显,期货上周大跌,周期股承压,芯片等成长股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分化调整,5G概念股周五较强,市场的热点持续性较前期降低了很多。本周是节前最后一周,我们认为节前一般是比较平稳的,也不太可能酝酿大的机会,同样大的风险也很少发生,一般来讲节前还是我们刚才提到的防御类品种发生结构性的机会较大。节后的第一周比较关键,尤其是每年10,1过后的第一周,四季度的涨跌关键看10月第一周的涨跌。当下市场我们还是偏谨慎,不奢望慢牛。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左右仓位。
9月22日 早盘建议:
昨天指数没能延续前天的中阳继续上涨。主板微跌,创业板跌幅较大。体现了资金的避险情绪,也说明了目前市场的风险偏好是比较低的,牛市的一个很重要特征就是风险偏好比较高,所以从这点看我们再次强调当下市场仍属于弱势。前两年10,1过后市场都有不错的上涨,今年我们持谨慎的态度。上证指数已经连续18个交易日止步不前,回顾历史只要在高位横盘,几乎没有不跌的。隔夜期货市场跳水,对于周期股短期是有一定承压的。市场进入防御状态,赚钱效应非常弱。做股评的其实分析市场还是有热点的,但是做操作你会发现很难赚钱了,建议减仓或者资金向防御性品种搬家。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以内仓位。
9月20日 早盘建议:
昨天指数冲高回落,午盘分时走势上还出现跳水动作。走势虽然难看,但有两点弱中显强的地方,一是指数跌幅并不深,二是成交量并没有放大。盘面上:物流板块略有资金进攻,其他资金向银行,保险,医疗等防御性品种搬家避险现象明显。市场不能继续走强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没有充足理由让增量持续进入。纵观今年行情:一季度涨,二季度调,三季度涨,那么四季度会是什么样的格局呢?我们认为如果四季度继续走强,回顾历史,连续走出两个季度的上涨,市场可能就会迎来的是真正意义的牛市。但是对比现在市场的成交量,四季度继续走强的概率非常微小。10月18日党代会之前,市场可能也不会有大的波动,即使调整,也是节奏平缓的,幅度可控的,结构性的。但整体我们认为四季度的风险大于收益。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以内仓位。
9月19日 早盘建议:
昨天市场中小创表现较好,上证指数近15个交易日没啥进展。盘面上:芯片股(智能相关)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表现强势,芯片概念股我们认为是热点的接力传递,短期新能源产业链的表现则需要继续观察能否突破上周的高点。值得注意的是昨天的成交量萎缩。这个位置想要向前迈步,就需要放量的漂亮阳线,而如果高位连续出现小阴小阳,往往酝酿的是调整信号。这种行情持股结构最重要,上周我们提到的物流板块,昨天也有所表现,但随着行情的演变,可以放心配置的票也越来越少。新概念不足,如果老概念想再上一层楼,就必须提供足够的信心让增量进入,目前我们还看不到这种信心。所以策略上:继续维持3成以内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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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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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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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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