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喜迎开门红 结构性行情延续】2018年首个交易周A股实现开门红,各大指数纷纷以上涨报收。各大指数中:创业板指涨2.78%排名第一,深圳成指涨2.74%位居第二,沪深300上涨2.68%排在第三。涨幅最小的中小板指数也有2.13%的涨幅,但是两市平均股价涨幅仅为1.57%。显示大部分股票依然是落后指数涨幅,A股延续了去年的结构性行情特征不变。从领涨板块来看水泥、石油、有色、煤炭、房地产等周期股大涨,使得指数涨幅明显强于平均股价涨幅。分析这一背后的逻辑不难发现主要有两个,第一:央行启动临时准备金以及定向降准释放流动性,流动性边际改善使得周期如鱼得水。第二,从业绩角度看涨价以及通胀预期同样增强了资金配置上述板块的冲动。对于后市研判需密切关注以上两个逻辑是否会形成一致性预期,一旦形成一致性预期市场才会结束反弹。从技术上看短线指数快速反弹后,存在技术回调的需要。回调可关注3347点附近的支撑,创业板先看1826点附近的压力(参考下图)。操作策略:冲高切勿追高,逢低吸纳为主。板块方面:关注上述强势板块回调二买低吸的机会。消息面上新股发行依然是3家,或许2018年IPO将会减速。超跌的优质次新股或将再度受到资金的关注,可以在下周密切关注。
【回答问股票提问】@梦彩虹同学---“吴老师好17118,600213亚星客车这种结构反弹头一笔肯定是没走完,我今天收盘的时候买了点儿,我这种想法对吗? 还有一个601899紫金矿业大级别肯定是没走完,是不是快到了上涨中枢整理阶段了? 第三个 000807云铝股份,如果我参与,是不是等到回调二买出现再介入? 最后一个 000933神火股份 8.03是两个平底,都能画出一笔来,这个二买是不是还没出现呢?”
语音结合图解希望你够解决你的问题!其他同学也可以结合他的提问,谈谈自己的看法,来提高大家的学习进度。
【回顾2017 展望2018和2019】一个字总结2017年:冷。两市上涨个股1126家,扣除新股400家,上涨也就700家。下跌个股2331家,两市个股涨跌比1:3。指数看上去是夏天,其实个股是冬天。所以一个字冷总结2017年不为过。展望2018同样一个字:等。等什么?等风险偏好的提升。经过2017年的蓝筹与白马的估值修复,目前两市低估的这条主线已经不存在了。成长股的启动需要风险偏好的抬升,只有等风险偏好提升才能指望有行情。所以2018年最好的策略就是等。当然2019年的台词也想好了,同样一个字:滚!预计大部分投资者都会离开这个市场。“冷、等、滚”将贯穿2017、2018、2019年 哈哈!最后祝大家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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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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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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