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目前整个市场有将近一半的股票仍然还爬再地板上装死,大盘的涨跌视而不见
那么这类票基本上长期底部横盘分为两个情况了
一个是底部散户控盘,无主力资金关注,都是散户买来卖去,出现弱势横盘的状态,此类票多为无题材,无业绩的无人问津的票
二是底部很盘吸筹,虽然有主力在里面,但是因为超跌后的套牢盘太重,主力费了很久也无法试盘拉升,最后只好放弃去做其他题材个股,但是再放弃前也必须自救一把,让自己少亏点!
正所谓逼宫自救了!
以这个票为案例吧,切记说的很清楚:不要见风是雨就去追,主力穷途末路,来个中阳自救,是不可能给其他散户任何机会赚钱的(你赚了,它更出不来了)
教你赚钱的有很多,让你规避风险的很少!我告诉你这样的票今天高开就是横盘一天出货了!
农机板块近期正好有消息,借此出货也是很正常
最近几年出来的新兴大题材之健康美丽中国(代码为BK0719和BK0626)长期战略:
昨日19:30节目提及的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题材非此莫属了!大家可以回看:连接http://v.aniu.tv/video/play/id/12867/t/2.shtml
细分概念:
健康中国:医疗,生物基因,生态农业 食品安全 养老,二胎,休闲文化
美丽中国:智慧城市 环保 雄安 海绵城市 公用事业
周期:智慧城市(5月-8月)-物联网通信 智能医疗 智能物流 车联网 安防 大数据
食品安全(7月-年底)农副食品 生物基因 农业科技
环保(9月-次年初)PM2.5 节能 环保工程 低碳经济等
其他题材受政策消息影响为主
所以近期市智慧城市和食品安全的风口期
若趋势不变,空间还有!
若趋势坏了,一切空谈
本人承诺:人气到30万 送自编指标和“斑马20”题材股
后期节目本人会围绕健康美丽中国这个大题材一直讲下去
谢谢关注
今天粉丝涨了很多,说明大家的眼光很独到
很自信的告诉你,暂时不懂什么是题材节奏和题材周期
大盘节奏有了:每天的节点和支撑压力筹码都说的很详细
策略有了:组合策略即中线价值题材+短期热点追踪
题材也定位清楚了:每周都会提前分享研究的题材
你还缺什么?
我前面的说说每半个月一个周期,翻一下,然后再去对证一下提到的大盘节点节奏,再看一下,我提到的题材
有问题你提出来
但是我刚发一秒,几百字你一秒就能看完,
直接临门一脚点踩的
我想应该是智能点踩题材里的龙头了
还是那句话
我是做实盘的,,虽然不多,但不会拿自己的钱开玩笑
我花费几年整理下来的题材周期和题材节奏分享出来
你能推翻我的逻辑,尽情来踩!
好了点击右侧“+”关注
人气到达30万,喜欢“斑马(黑白马)”题材的免费送本人自编筹码指标和下半年“斑马2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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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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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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