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属,光通信——总有人跟风抢话语第一人?
真理永远只在少数人,看看谁最早?
—————————————————
每次我很早很早就说到某题材个股的时候,过段时间总是会成为热榜热搜!
就说小金属和光通信吧,我半个月前开始在这里强调,没想到最近好多开始关注了,难怪昨天小金属集体暴动了!
如果我敢说这里最早提的,谁敢反驳?因为那时根本没人看好它,就到现在,大多数人还停留在新能源汽车和半导体芯片时,有眼光的也开始跟着我一起鼓吹小金属了,好的,小金属我不说老掉牙的锂,也不说众所周知的钴,都在高位了,傻子才去追高!
我说钨!铂,锗,钼!Ok.?总没人和我抢话语权了吧,哈哈
我再说光通信,当某年某月,光通信技术在5G技术的倒逼下,在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的推动下,成为科技牛股,现在你没发现,将来你高攀不起!
黎明之前耐心等
打开任督捣黄龙
———————————————
首先大盘短期问题不大,甚至来个中阳捅一下3010也不过分!
明线光通信,通信云技术依然是我们的主线不变!
这里我主要给大家梳理下暗线投资!毕竟很多人不懂小金属的逻辑!
小金属属于稀缺资源,作用高端芯片,设备,新能源电池,医疗为多,除了锂电比如铂和镍是目前特斯拉中常用的电池材料,钼和锗多用于医疗器械!
冬季是小金属采购铺垫明年开工的重要时期,再加上今年新能源汽车的强预期,我看了贵研铂业的研报存货,几乎被抢完了!供需链今年必然出现供不应求,涨价必然!这是为何昨天小金属大涨得原因,而只是异动而已,真正的涨必然在后面!记住这个题材绝非是短线爆发性的,而是中期的慢牛股,没有耐心不要做它!
氢能源和燃料电池的龙头东方能源和雪人感觉都在垫底了,总感觉要暴动一波了!
以东方能源为例,今年4月份2周翻倍的奇迹就是它拥有了氢能源的技术投资,目前底部两次打桩信号,符合我们所及的“”1+1选股法~!
另外把12月12日没法出来的思路补一下!
芯片背后的故事之通信芯片必备材料:晶圆片,镀膜金属
我在整理通信板块细分的时候发现,芯片是整个通信引起的核心材料概念,说白了,芯片就是一块集成电路板!上面有半导体最多,那么一块芯片除了已经炒过的光刻机,光刻胶,pcb. 连和物联网通信芯片关系不大的oled,都抄了,那么我相信作为芯片主材料的晶圆片概念不得不值得关注了这个主要看华微电子了,今天属于主力进场的异动就暗示了,
还有个鼎龙股份也算是此概念的票,没怎么我也奇怪,之前说做带“鼎”“龙”的鼎龙文化都爆炒,这个鼎龙股份怎么没沾点光,这次估计轮到了吧?
再加上镀膜的半导体氟化工材料原本炒过一波会不会再来也值得关注!比如前面说过的中欣氟材,就是龙头!
以上个股仅作为案例分享!不作操作依据!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