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沪指大盘收出一颗高开震荡收高的中阳线,周涨幅为2.04%,从K线上看几乎收复了上周留下的上影线。对上周大盘的这种走势,我坚持原本的判断,大盘还未入冬,秋收行情还会延续。大盘回升到目前点位,秋收行情极可能延伸为年终行情,年终行情的目标该是攻击前期高点3458点,如没大利空出现这个攻击将是年终行情标志,但要完成这个攻击,沪市单边量能要保持在5000亿之上,所以规上攻时一定要关注大盘量能,如量能无法有效放大大盘在这里只能继续出现反复震荡走势,年底之时大盘量能将是大盘方向重要指向标。
上周沪指大盘收出一颗低开冲高遇阻回落有上影线较长的阴线,周跌幅为1.63%,从周一至周四的韧性,周五大盘午后出现较大跳水是上周大盘的二大特征。10月份沪指大盘月涨幅为0.20%,大盘月线上基本是一个弱势震荡走势。10月份的大盘虽比我原预计的弱,但我认为沪指大盘回落到3250点附近将是个极低风险区,3250点之下的杀跌是一个诱空的动作,在这个区域千万别想做低位割肉,该要有反向思维。
周末高层又重磅发声,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这个制度的全面实行将给A股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现时市场该处于牛市初期上涨后的整理时段。11月在蚂蚁集团平稳上市,美国选举结束后大盘行情会再次发动向上攻势。
近来要更多的看到后市的机会,操作上除极积布局就是要有耐心。对近期不少小散感到面对现时的市场选股和操作压力巨大,我建议可转选基金(基金也要选,但选基金比选股简单些),从中长线看,小散要享有注册制后A股前所未有的发展,现时还是进入基金的不错时段,要持基的股友不要错过时机,对小散要重视持有基金的趋势优势。本周对转债一定要小心了,上周已说了,现再次提醒。
上周沪指大盘收出一颗高开冲高遇阻后有所回落的、带上影线的阳线,周涨幅为1.96%,大盘是在周一拉出大阳线后走出一个先扬后抑的走势。对于大盘的这种走势我认为耐心很重要,虽现全球疫情情况不乐观,美国大选近在眼前,但中国对疫情控制已非常有效,十一国庆时段的人员大流动是对国内疫情控制成果的大检阅。同时现中国政府在不断的出拉动恢复发展经济的政策,在A股全面推行注册制将是重要方针,现大盘虽冲高后总震荡,但大盘持续下跌的动力是不足的,如A股后市要全面推行注册制,那一个较好的市场环境来配合是必需,现不论从那个角度来看,A股在目前点位后市持续下跌定不是方向,震荡中缓慢上升将是必然,你如认同这个,现该怎样该清楚了。
上周因国庆中秋放假只有十月九号一个交易日,做为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沪深两市大盘均出现了大幅高开,随后虽有冲高回落,但回落幅度有限,午后大盘基本保持一个高位窄幅震荡的走势,至收盘,沪指收于3272.08点,上涨54.03点,涨幅1.68%,成交2641亿,深指收于13289.26点,上涨381.81点,涨幅2.96%,成交4471亿。
节后第一个交易日二市实现十月开门红,周末政策层面又接连传出几大消息,虽主要还是有关分步实施注册制,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加大退市监管,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但这次是国务院发文,国务院明确六举措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充分反映了高层对现时A股的重视。我认为不可低估政策对现时A股的影响,九月A股因意外言论所至的未完成目标将会在十月重起,但我希望市场还是要走慢牛,这样更合管理层之意,行情更能远行。
国庆前逢低布局的十月定会有收获,购入基金者更要有耐心,秋季会有收获行情,基金发展更会有大局。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