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当先俱乐部 · 行情短评】
隔夜外盘涨跌不一,欧洲市场经过了连续的超跌之后,昨天晚间开始有所反弹。欧洲市场现在是超跌之后的技术性反弹,持续时间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美国市场则出现了涨跌不一的状态,尤其是这个美国的道指,其影响有很多的因素,其中主要的是特朗普这个相关的政策不稳定性。
苹果公司秋季新品发布会就要召开了,普遍认为苹果手机业务依旧被看好,产业链蓄势待发。
另外一条消息,首只养老目标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另外中欧和泰达宏利两只产品,平衡养老目标基金已经于9月10号正式开售,它的结论有一句话很有意思,叫做养老目标基金发行渐入佳境。
【一马当先俱乐部 · 0906复盘日志】
两市早盘冲高回落,午后继续下跌,尾盘虽有资金拉升迹象,创业板指也一度在泛科技板块的带动下翻红,但是想要扭转盘面仍显乏力。
投资策略:每个时点要关注边际的力量而非总量的情况。本轮市场下跌的核心问题在于风险事件蔓延的超预期而非盈利问题或利率问题。站在当前时点,风险溢价的影响正在收敛,经济悲观预期、信用风险正伴随放宽的财政政策和适度流动性释放开始修正,当前压制市场的核心矛盾——新兴市场担忧正在出现阶段性拐点。
“梅雨时节”已经过去,市场所期待的“金秋行情”正在到来!
【一马当先俱乐部 · 行情短评】
今天上午2700点这一底线成功的守住了,当然一个上午不代表全天,注意到两个事实!
第一、成交量没有比昨天放大或者更明显的缩小,比较平稳。这说明昨天的下跌更多的是情绪化的驱动,而不是一个趋势信号。
第二、今天盘口有明确的热点,软件板块整体表现良好,成了众多的分类指数当中表现最靓丽的一个板块。
当中表现好的软件股,大部分都是机构或公募基金在二季度重点增持的品种,这说明机构资金或公募基金大概率的利用大盘震荡回落的时机逢低增持。
有机构、有资金在指数考验2700点的时候,果断进场吸纳优质的品种,市场的生机依然存在,但靠它们是带不动指数的。
上证综合指数的2700这一带的底线要能够安安稳稳地守住,必须依靠权重股、指标股。
今天下午能不能阳包阴反包,就看权重股,权重股当中银行股是需要重点去看的,解铃还需系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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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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