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图】
昨天还在说,银行一涨,个股全躺;券商一拉,小票全瞎!还有一种声音是这样的: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你拿着“沪深300”的票,而我拿的却是“300”开头的票!即便是国家队“救驾”,也无济于事!正应了那句话: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板块!
今天创业板绝地反击,看上去有些睡太多了的感觉,随着半年报的慢慢披露,国家队的身影也渐渐浮现。被称作国家队的证金公司站队创业板,截止7月25日,证金公司出现在昆仑万维、苏交科、华策影视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还成了昆仑万维的第一大流通股东。国家队又要开始吹风了,真的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创业板的绝地反击,很好诠释了: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泛酸钙涨价效应扩散(附点评+个股)
维生素行业经过多年产业整合后,大部分产品形成了少数公司拥有较多市场份额,竞争格局较好。2016年已经提价一波,而年初至5月份调整明显。下半年行业环保压力徒然增大:7月底8月初,中央环保督察将进驻山东、浙江,行业供给面临进一步收缩。此次山东环保严查涉泛酸钙企业停产造成供给缺口将近行业40%,预计持续时间将在一个季度甚至半年。
点评:这么久的行业缺口,明显的供不应求的状态呀,再说现在的维生素可以算是必需品了,算是刚需,那后续泛酸钙价格要被爆炒了。再来看A股方面,亿帆医药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泛酸钙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为40%-45%;兄弟科技年产5000吨泛酸钙项目安装接近尾声,部分装置已开始调试,说是有望四季度投产。这是真的会玩,先炒一波预期,要是没安装完也不影响,工程启动照这个势头明年就是业绩大幅增长,再炒一波。师母已呆
首个关键部件研制成功,我国“人造太阳”技术再获突破(附点评+个股)
7月26日上午,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等离子体所承担研制的ITER大型超导磁体系统首个部件研制成功。该部件的研制成功及我国科研团队取得的诸多国际领先技术成果,大大降低了ITER的运行成本和建造投入。
我国科研团队自主建成世界上首个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东方超环EAST,被称为“人造太阳”。
点评:这对于我国ITER产业向前迈进很重要的一步。对我国乃至世界都具有纪念意义。有道君整理了这样一些相关题材股。
久立特材是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中国工作组的重要供货商之一;宝胜股份是国内较早参与ITER国际合作项目的公司之一,承担ITER用超导电缆加工技术和生产装备研究,掌握了超导电缆全部关键技术;梦网荣信控股子公司北京荣科恒阳整流技术有限公司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签订了《ITER极向场变流器模块及外旁通生产制造合同》。
【重要关口承压,关注量能释放】
昨日两市小幅高开,微幅冲高后震荡回落,午后横盘震荡为主,至收盘,上证涨+0.12%,收于3247点,创业板跌-0.40%,收于1681点。
板块方面,昨日权重中四大行和两桶油继续强托指数,保险板块考验20日支撑回升,证券稍微拉升但是粘合震荡格局不改,整体而言,能动的权重都有表现。行业板块跌多涨少,有色、化工等涨价主线题材相对活跃,房屋租赁概念受政策影响继续强势。白马股若失守20日,谨慎对待为宜。
技术面,沪指波段形态保持强势,偏短线而言,上行通道上轨持续三日收长上影线。趋势指标日线级别继续好转,30分钟仍在死叉修复中。成交量略微放大2285亿,5日均量下方并方向向下不容乐观。创业板10日下压,无量无势。
目前股指面临前期缺口以及3300点整数关口双重压制,盘中震荡成为常态,个股分化依旧明显,后市重点关注量能变化,操作保持谨慎,控仓为主。
【成交再度萎缩,承压仍存休整】
昨日两市小幅低开,四大行携中国石油托举指数明显,两市横盘震荡为主,至收盘,上证跌-0.21%,收于3243点,创业板微红+0.10%,收于1688点。
板块方面,昨日权重中,绝对的大家伙托盘明显,证券板块突然的拉升之后持续休整,六线粘合处横盘整理。行业板块涨少跌多,盘面热点缺失下,老妖股集体异动。权重、妖股横行算不上好事。
技术面,沪指日线强势格局保持,但是行情性质偏权重明显,小周期30分钟上行轨道线持续承压,三条粘合的端周期线下破心态。趋势指标日线保持稳健,30分钟背离修复中。成交量再度萎缩小仅2134亿。创业板无量无势形态,忌盲目抄底。
沪指权重托盘性质明显,30分钟轨道线持续承压,macd顶背离仍存休整,成交再度萎缩短线保持谨慎。
供给短缺致涨价效应扩散,维生素系列产品提价明显
招商证券最新发布的策略报告指出,维生素行业经过了多年产业整合后,大部分产品形成了少数公司拥有大部分市场份额,竞争格局较好。六月份开始,随着环保核查趋严,部分装置高温开始检修,导致部分产品提价明显。维生素D3较年初提价520%,维生素C/K3/B1/B6/B5也不同程度提价。维生素A在经历了持续的大幅调整后,6月开始底部反弹。目前,部分产品停止报价,价格上涨潜力较大。
点评:都是高温惹的祸呀,已经热成连狗都不如了。温度太高导致我们每天补充的维生素都要提价了,生活不易。吐完槽,维生素的调价,会使得维生素上市公司的业绩有明显提升,你去看好了中报的行情中必有他们的身影。
部分产能装置进入高温检修,导致供给出现短缺,维生素后续仍有提价可能。维生素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兄弟科技、亿帆医药等。
中共中央政治局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求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深入扎实整治金融乱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确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要稳定外资和民间投资,稳定信心,加强产权保护,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增强营商环境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点评:习大大这股风吹的真大,真要把资金往价值投资上引导,去劣存优会使得退市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现在已经不单单趋向于港股化了,有点美股化的味道了。同样也是为2018年6月正式加入MSCI所做的准备工作。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