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平淡无奇的开盘,也开始说是没有特色的开局,当然也是偏弱的开局,所幸没有明显卖出动作,所以还有一定的优势,要看开盘后30分钟内的量潮演变解读,同时关注板块动向的变化,行业板块是第一个要看的数据资料,其次是概念板块检测,其中如稀土永磁及石墨烯概念股是否可以延续?是最重要的关注重点,还有钨精矿个股的价格变动,都会牵动今天盘势的涨跌变化,一定要深入剖析与解读其中的演变特征。
低开不见得是坏事,如果低开后有买盘低位承接,而且可以在30~40分钟后重新归队,低开可以视为化解短线获利盘卖压,这样有助于后市的再拔高而涨,重点在于趋势的把握。依据麦氏理论四个步骤设定,只要没有出现巨大变数都应该持股待涨。
周二午盘到周三午盘,要多留意有关沪深300指数的影响与变数,上证指数3275点确实是一道关口,其次是3288点,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确认突破后继续拔高而涨呢?要看市场对后市的认同基础,同时要注意沪深300指数的演变,最重要是板块轮动到扩散后的补涨格局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中有投机成份维系市场炒作热度,也有稳定的题材股作为拉抬的指标,这样才可以相辅相成,形成稳定优势的推升。
参与股市操作买卖者都知道市场信心才是决定股市涨跌最重要的因素,但如何解读及认识市场信心?很多时候有关市场信心通常也只是对市场的感受而已,但每一个股民的市场感受都不同,用感受看股市估计各种分歧会更明显。很多时候并非对整个市场的涨势有信心,但对于局部演变强弱势应该如何正确解读?结果还是莫衷一是。
我的解读只有一种:资金集中在哪个板块及那些个股追逐,市场信心就在哪里。不假思索大胆跟上,只要跟上就对了其它都不必多谈,这就是最好的信心指标,没有平白无故上涨的股价,所有股价的上涨一定跟资金的追逐有关,资金代表市场信心,资金往哪里集中,信心就在哪里,例如近期石墨烯及稀土涨势就是最好的市场信心解读。
周五(7月28日)麦氏理论量潮技术面分析:要注意创业板指数“四个步骤”属于跌深反弹而已,并非从这里开始反击拉高上涨,还不到时候,不能急于一时。在成交量的分析上要采取均额线及均数线两个不同特征看创业板指数的演变,周四成交手数已经达到2016年7月27日当天下跌的换手量,说明积极换手有利上扬,但均价线趋势仍偏跌,还有再调整动作。
一定要注意沪深300指数形成“四个步骤”调整特征,成交量暂时不容易再扩增,但因为筹码有效锁定所以也不会轻易杀跌,所以会构成来回震荡的特征,此时可以把握拉高调节后等压低再买入的操作手法,来回多做几趟,也等于多几次的获利。不过必须注意双保险指标的形态特征,下周一将达到明显调整的高度,务必注意!
上证指数回测上周三收盘3230点,为何会力守这个点位?为何这个点位这么重要?因为这个收盘是化解上周一大跌后的反击,也等于又重新“垫高成本再加码拉抬”,如果任由这个点位下跌,跌破后转坏,可以解读为“上周一压低后拉高突破的反击失败”。
当时投入拉高上涨的动作必须延续,点位必须力守,这样才可以继续原来的涨势。从均量线及均价线趋势解读,还在有效的上涨趋势中,所以还有反击的能力,但确实借助创业板指数反击来延伸,意谓“采取最弱势板块指数来垫高,操作上也只是找一个低位跌深指数来号召”。
这样的操作手法实际上只是挑软的来吃,也可以视为一种操作上的障眼法而已,不俱有真实强攻涨势特质,所以更要留意后阶段再回测的演变,其中沪深300指数回测的动向已经明确,务必要注意随时的回测。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