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周二早盘沪指高开震荡走高,由于银行、保险、有色、煤炭等权重股走低,沪指一度翻绿,十点左右券商股拉升,沪指震荡上扬涨逾1%,权重股持续低迷,题材股冲高回落,沪指涨幅收窄,午后开盘权重股探底回升,沪指小幅拉升震荡走高1%,截止收盘沪指报4401.22点,涨67.64点,涨幅1.56%,深证指报15066.29点,涨121.41点,涨幅0.81%,创业板报3250.30点,涨103.47点,涨幅3.29%。
成交量方面,沪市成交7935亿元,深市成交7546亿元,两市共成交15481亿元。
电力股集体走强,板块涨近3%,黑龙江本地股集体大涨,板块涨近4%。
大盘短期处于震荡休整的过程中,最近属于震荡周期的向上反弹走势,并不代表市场再度全面发力上攻,所以,短线上以反弹的操作策略来应对。
明天主力向上再出一记猛拳概率大:首先K线呈现红三兵攻击型态!其次主力不依不饶坚决做多!再次权重股依然按兵不动!因此,博弈上,不把空头“逼疯”通常不算完!珍惜牛市吧!
个股区别对待!大牛市上升途中的单日暴跌洗盘或者小周期箱体震荡,都是市场正常的,没必要为此恐慌。不恐慌、不恐高,从容应对!指数连续放量暴涨后随时会有调整,高位大涨的注意调整,做到进可攻退可守的双赢准备!
【预期】大盘拉升开始,从3月9号开始后面是57-61天左右的进攻格局。近期主板会出现一个高位宽幅震荡走高的格局,大家可以盘中逢急跌吸纳。请朋友们准备中线波段布局,调整充分的大金融值得关注。
今日,所有版块显著放量冲高。短期内主板高位震荡洗筹概率较大,可以逢低吸纳调整充分的板块。创业板、中小板不断放量拉升,短期内值得继续关注,有做头概率。建议逢高出货等第二个头部出现,逢高止盈,不建议继续高位介入。可能出现板块轮动迹象,主板偏重逢低建仓持股,小板偏重逢高止盈。调整充分的板块还是拉升初期,可以逢低建仓。主板调整充分,还处于拉升中段,可以逢低布局调整充分的个股,静待加速。中小板、创业板如果出现放量滞涨情况,值得警惕,短期还会有继续冲高的可能。建议对调整充分的主板进行布局,拉升幅度过高的小板个股,会逐渐出现分化,可以逢高止盈,但是不要追高!
从盘面上看,要做好格局转换的准备。未来主板将会的高位的震荡中洗盘上攻,大方向还是向上,逢低建仓还是机会,近期就是宽幅震荡格局概率为大。中小板、创业板将面临个股分化,要把握正真的白买龙头个股。一些跟涨题材量能萎缩,或者高位放量滞涨,值得警惕!
板块方面,建议回避涨幅较大的一些类个股,偏重最近有政策扶持的新能源汽车,大金融,核电、地产、银行等题材,对于大幅拉升的软件类、环保类、科技类个股考虑做短,不要长期持股。调整充分的个股可以简单建仓持股。但是不能重仓去追,这里有做头迹象耐心等待他回调为佳。
建议:不追高中小板、创业板,如果有好的票,以短线思路布局,不建议作为波段的建仓位置,控制仓位逢低吸纳主板较为安全;同时逢低布局主板调整较为充分的较大的金融、地产、核电、水利、电力板块题材概念股。最后围绕着政策导向,一带一路、国资改革等主题概念逻辑没有改变,依旧是全年炒作的主要主题。
个股区别对待!大牛市上升途中的单日暴跌洗盘或者小周期箱体震荡,都是市场正常的,没必要为此恐慌。不恐慌、不恐高,从容应对!指数连续放量暴涨后随时会有调整,高位大涨的注意调整,做到进可攻退可守的双赢准备!
【预期】大盘拉升开始,从3月9号开始后面是57-61天左右的进攻格局。近期主板会出现一个高位宽幅震荡走高的格局,大家可以盘整逢急跌吸纳。请朋友们准备中线波段布局,调整充分的大金融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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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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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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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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