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519篇周一:五一之前本周4个交易日,五一之后一周是3个交易日,市场也来不及放量,临近假期旅游和安全也都傻傻分不清了,这种阶段资金选择避风港更接地气,比如说有人选择出去散心,那凯撒旅业这种就蠢蠢欲动了;有人选择安全第一继续宅家,那总得配足零食吧,所以来一份,盐津铺子等个股火了。口罩呢成为标配,所以不断反复机会,检测和疫苗一个是进行时,一个是将来时,当然还没成为过去时。那玩不敢玩了,吃还得继续吧,传统的农产品不够吃了,就来点人造肉的也成,所以如唐人神这类也逆势走的还算强。说了那么多,无非是想表明,其实是从的每个阶段的涨跌都是有外在的逻辑的,只不过很多逻辑,在还没发生的时候我们往往预判不到,没这个明锐度,如何练就呢?多总结,多回溯,多累积。很显然这些正确的方法都是废话,因为最后都败给了没有时间和精力,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三个字:各种忙!所以我们的立场从来鲜明,资金来过的地方必有蛛丝马迹,盯着资金走,就会常有惊喜,注意我说的是常字不是一定。这也算是高胜算有备而来吧,至于很多人想弄明白的资金为何来,我就说算了吧,为什么的事交给资金就好了,我懒得知道。今天这篇连载也算是这阶段的小总结和假期前后的准备,准备不要对指数期望过多,弱盘还是主基调,有资金异动的个股继续多储备和关注,我会择机分享,今天先说到这,实盘再伴!
连载516篇周三:大盘整体思路照旧,今日的看图心中有准备。关于个股周一连载点的龙元建设和万东医疗也稳健上涨,上车的都有赚,问题是也不知道你是否参与,总而言之全程都是我们的风景便好,所以好股实盘再说。今天说个即是前瞻预测又是体会人性的黄金标的即原油,你也看到报道了远期原油合约都得到负数了,美原油连续昨晚最低跌到6.5美元一桶,这是100年来首回,也不知道这辈子等来这种价格还需要多少年或者能不能见到,但现在真的是见到了,你信全世界油企都破产倒闭吗?反正我学马云说的,所有的伟大的人的思维都是对未来保持积极乐观,所以我宁愿错也不信,我大胆预测3年后原油价格起码上30以上,那掐指一算也有5倍的利润,这个你会嫌少吗?有什么生意可以3年5倍呢?但问题又来了,满屏的分析都是负面,世界疫情还在持续,你敢一把梭并且持有3年吗?为此要做何准备,这个课题搞清了我们的境界如跆拳道直接上9段,思考,共勉!
连载512篇周五:一张今日大盘点位走势图,供咱们参照大盘全天看盘节奏心中提前有准备,指数没量涨不高,左手想大盘,右手又在榴莲个股,对于尝过以往被指数带下来套住的经历来说想逃顶是迫切的,但3天想跌没直接跌对于咱们不缺乏选股能力的选手而言又是比较痛苦的,根本原因是3天当3个月过了,因为每天看盘,因为看盘已经成为每天如吃饭喝水一样的习惯了,所以无关对错,只在于我们要问清自己内心的真实需求,哪个更是痛点,是错过平淡指数下的黑马,还是看到指数赞没大机会却视而不见放手大干?不断体会我们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了。连载上没股,反正咱们还有实盘,不管你是哪类选择,我们在一起每一刻每个瞬间发生的一切都是当下最好的安排,早安,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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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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