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自己 真实面对
我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很难发表什么激进的观点,说出慷慨激昂的话,忽悠大家。只是有时候在低位区,大家都恐慌的时候,显得我们比较乐观罢了;当然在大家都比较兴奋的时候,就显得我特别的胆小了
回顾2019年行情,我们做到了几个低位区的机会提醒(年初2500点、8月份2733、12月跨春节行情提前),也高位3250点上方反复提醒风险,建议刘牛班学员和用户朋友们减仓,做到了客观冷静的分析市场,不被情绪左右
展望2020年,开年一个月,基本上收益率已经打到全年的年化目标了(底线是GDP的2倍),现在应对偏向于谨慎(切记不是害怕),个股的短线开仓,少量带止损
认清自己,客观面对市场,不兴奋,也不害怕,让时间产生力量,慢慢的变富,最后感谢大家一年的陪伴,同时预祝新鼠年大吉,属你最牛,股票赚大钱
3100点争夺战 防范个股风险
上证指数在3060-3110点区间波动,同时没有成交量的配合,上下突破都会被拉回,操作上宜底仓+滚动应对。考虑到市场从2850启动到现在,市场平均股价涨幅接近20%,很多品种高估严重,而且最近业绩预告,很多品种巨亏,需要警惕个股的风险
市场目前仍然处于多方主导的格局,刘牛策略:中线配置的品种继续底仓+网格化差价滚动;个股保留成本优势足够的品种,短期不开新仓,开仓也尽量少量带有止损保护,耐心等待新能源车、新能源、环保板块精选个股的介入机会
上证指数图:
指数空间有限 个股风险为主
市场出现四根小阴线,表明空方在3100点的压制明显,回撤到支撑区域,买回滚出仓位较佳
技术上:3060-3110是多空双方博弈的小平台,没有成交量的配合,始终没有摆脱;同时多方突破3000点,出现红三兵+缺口信号,回撤到3050-3030区域就会有抵抗力量,重点观察此区域多空争夺
刘牛策略:中线的配置配置,底仓继续持股,静待差价回撤到位的买回机会;短线的个股,规避高位、纯题材炒作品种,聚焦低位优质+多方信号+止损保护,博弈超额收益
ps:猪年接近尾数,鼠年即将到来,风格会有所切换,绝对不是躺着就可以赚钱的年份了,需要灵活应对,个人更加看好低位的环保、新能源、新能源车等产业链,以及行业有可能出现反转的小金属
上证指数图:
投资的真谛
投资是什么,投资不是暴富,不是说我投资就可以立即发大财,而是管理好自己的资产,跑赢社会财富增长的速度,为了可以保障现有的生活的质量,为了字以后我们需要用钱的时候,我们可以轻松自如,不用因为钱的问题烦恼
投资的公式=本金*时间*长期平均收益,我们可以不断提高的是本金和时间,本金是通过自己双手努力挣的钱,尽量合理结余,时间是投资要趁早,现在就是最好的时刻,收益率要合理,保障下限的基础上,追求上限(国家GDP增速的2-3倍)
刘牛投资就是帮助普通投资者,利用股市打理好自己的资产,陪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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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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