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和思路
倪德鑫
2018年离我们慢慢的远去,2018年我国股市留给投资者的伤痛将永远残留在投资者的心中,这种伤痛应该永远的记住。成为我们学习和进步的坚实的基础。在股市中,尽管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剂,但是疗伤不是忘却,只有轻易忘记的人才会不断的重复过往的错误。当然一根大阳线就会忘记十根大阴线留下伤痛的人大有人在,但要想在我国艰难的股市中生存,不断的学习才能够进步。当然学到的知识要在实战中运用,那就更难了,随着股指和股价的波动,人的心态也会上下起伏,一个再好的股票,在不同心态人的手中,输盈都难定。原因是在股市中搏奕,心平如水者----胜是永恒的!
2018年是中国股市中第二个最艰难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只要你较长时间持有过股票,能够做到不输钱的就是高手中的高手,输30%的也是高手了,所以今年投资人的投资收益状况,仅仅是多输和少输的问题,记得在今年年初的做的电视节目和5月写的有关文章中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那就是2018年的我国的经济状况和外围环境和1994年的股市状况很类似,很可能走出上证指数从1000点开跌,尽管在777点获支撑,但最终跌到325点的局面。这两次的单边下跌应该牢牢的留在股是的记忆中。
上周市场在连续下跌并破2449点的新低后走出绝地反弹,并收出了放量的中阳线,为久跌的市场迎来了一缕阳光,市场很可能步入股指创新低后的反弹期,从整个市场来看,除了创业板和深次新股指399678没有创新低外,其他的指数都创出了近三年的新低,这说明创业板累计的跌幅过大,相当多的股票已经具备反弹的条件和能力,尽管面临年报业绩和商誉减值及限售股抛售较大的压力,但从近期每次反弹的力度来看,都比主板市场要强劲,说明它们已经开始受到资金的关注。而次新股由于普遍不存在商誉这个问题,而且相当多的次新股经过上市一年多来持续的下跌,不少个股已经走完了自上市以来所有下跌浪形,并有部分开始走上升浪。因此这些被大肆下杀的次新股很可能和上周五上拉的券商股成为带动市场走出反弹行情的领军人物,也许目前正是对它们进行逢低布局,做战略性建仓。并以中线的思路来操作是个不错的时机。
2019----1----5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