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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的短线机会

英国退欧,全球市场货币动荡,除黄金避险外。还有比特币。关注a股中的以飞天诚信和赢时胜为代表的区块链板块。或许有短线机会。
2016-06-24 12:44: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39人气

借鉴其他股市走势,有很大意义。

很久没在平台说说了,今天在这里提醒一下。中线投资者,回头查一下89年到92年日经指数或者08年到09年恒生指数走势的技术走势。包括周线月线。(莫说市场环境,只看技术k线)对比一下我们现在中小板综合指数k线组合。短线投资者,查一下泛欧绩优100指数今年5月到目前为止的k线走势与创业板综合指数的k线,对目前我们的走势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2016-06-15 09:05: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57人气

喝酒后吃药

市场继续重复10年9月底和10月份的走势,只是幅度要比那次小的多,从上证指数看,过了3100就差不多了。板块方面,在喝酒之后,短线可能要吃药 了。
2016-05-04 11:09: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92人气

上证类2319到3186

上证指数走势越来越像前几天提到的,类似于10年2319到3186的走势了。多回顾一下当时的形势,对5月份的 股市走势有极大的好处。
2016-04-25 17:16: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263人气

涨跌幅判断大盘后市

投资者在每天研究大盘技术走势的时候,建议多看看每天的个股涨跌幅,上涨世道时候,看涨幅,可以从中找到是什么样形态的个股容易上涨。也可以判断出大盘后市。跌幅反之。下跌世道时,主要看跌幅,从昨天的跌幅看,跌幅超过6%的个股主要自2.3.4月份以来,涨幅较大的个股,涨幅小的基本随大盘波动。这说明市场恐慌基本没有。从这点看,后市上涨的可能很大。所以逢低买进是上策。
2016-04-22 10:28: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89人气

历史重演的走势

历史重演:现在上证指数的技术形态有几段历史走势可以参考1:2015年9月30号到12月1号走势.2是2010年7月2号到9月17号走势3关注外围市场的投资者,也可以参考一下欧洲市场中德国股市今年1到4月份的走势。如果看这几段,重仓就不恐慌,轻仓就要加仓了。
2016-04-21 08:56: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76人气

脉冲类板块可以复制吗

市场在继前几天的钢铁脉冲走势后,昨天又启动煤飞色舞,由于其权重大,导致上证指数突破前期高点,无论是钢铁还是煤炭有色都是在今年2月份出现过脉冲走势的品种,由此我们是不是还可以这样联想一下,以中国交建或铁建为代表的一带一路,以保利地产为代表的地产股,以中国国航为代表的航空股,以中粮系为代表的央企改革股,甚至以华夏银行为代表的银行股等等这些蓝筹都表现一次脉冲行情呢?如果真的是这样,看来指数真的就起来了。前期从中小创出来的资金,由于没看好大盘,一直等待。虽然没赶上煤飞色舞,但是现在是不是可以可以把这些类个股全部适量潜伏点,无论哪个只要放量起来就跑,也不失一种策略。如果这些板块也脉冲,那就现在看看上证指数,对于目前的上证指数两个看涨观点是3200点和3600点是主要的观点,在回头看上证指数09年3478回撤的第一点位是2639,起来后是3361.而现在是2638点,再加上我们取3200和3600中位数,3361也会有?但愿吧。希望给持股的投资者带来好运
2016-04-14 09:52: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9人气

3000点以上的上证指数慎之又慎

目前代表市场中值的中证500出现阴包阳的走势,前期龙头尤其是高送转类的个股跌幅列前,所以,对于上证指数来说,3000点以上慎之又慎。
2016-04-12 10:31: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9人气

继续谨慎对待目前市场

市场受到周末券商消息影响,上行。作为投资者,如果你看好后期,认为股市会有所谓的千点行情,那就把注意力放在券商股身上。而今天,券商基本上是冲高后高位调整,尤其是代表券商股杠杆的券商b类基金表现更是差强人意。目前盘中表现好的反而是所以供给侧改革的钢铁,煤炭。至于钢铁煤炭的上涨,给我们带来股市中期走势是什么,不言而喻。所以,还是上周观点,谨慎对待目前市场。
2016-04-11 10:12: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31人气

高送转有跌停的

高送转的股票有跌停的,看来今天跌幅不会小于昨天了
2016-04-08 10:51: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95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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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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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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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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