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目前运行应该说是在正常的范围之中,调整大约就在3095-3100点左右,支撑位就在20天均线上下。我前几天再三说了自己的观点,此次高点可以看到3150-3180点,而且是每一次新高,就会有每一次回调。昨天见高3156.88点,但是日线j 值未见新高值,所以调整是必然。今天上证中午收盘跌幅较深,是否会 B 股式 暴跌,需高度关注! 关于创业板最近评论很多,我认为创业板调整没有超出范围,如果在周线布林线里面调整都属于可控制。目前调整已经见低点2126点,从k线组合作上看,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形态上不排除会跌到2100点-2800点左右,如果没有重大不测消息在这里会止跌。目前操作我认为见好就收,板块会轮动不要追涨,对于未涨股票,持股为主。j 线看盘供参考!
本周上证连续二次上破3140点,并见3141.83点,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外。虽然周五收盘在3125点,但是我从盘面上分析,不论在月线和周线或日线的指标上看,当前都处于比较正常的状况。尤其是月线的kdj的j值变化最大,眼前已经到达108.9的j值,要知道该线是从j线(负-10值)出发的,到现在这个108.9的值是用了整整10个月的时间,是多么漫长和难熬,可是目的地还没有到。目前既然看到了这根月线的j值,我在朦胧中已看到了想像的牛在慢跑,不过眼前它是在下轨慢跑。由于月线布林线还太宽,它好像在逐步修正方向,慢慢朝中间轨道逼近,随着它的慢近,我已看到这根j线还会有更高的值!
自上证见3137点后,本人一直说,大盘是在日线60分时段进行调整,特别是在昨天的说说中讲的最清楚;指数在10月31日,在60分时下轨跌出3081点后,反抽了七个小时未触及60分时的上轨,主要是调整的时间没有到位。今天又经过上午二个小时的整理,在下午一点半左右终于冲击了60分时的上轨,冲破了自8月16日以来的前期高点3140.44点,见到了3140.93点。虽然在后一小时指数有所回落,但收盘报在了3128.94点,成交额放大到2658亿,呈显了近阶段不多的好现象,可以说;后市新高再望。从盘面看:虽然已见到3140.93点,后面3150或3180或者更高的点位都可触及,但是要记住;要真正的站稳年线是反复曲折的,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经得起大幅波动的心理素质。明天上午10.30-11.30在点掌平台与大家交流互动,望共同参与。j 线看盘供参考!
今日上证大盘全天震荡,高点3118.98点,低点3099.82点,上下落差19个点,并且逐步走低,收盘几乎就在最低位3102.73点。成交额比昨天1958亿略有放大为2217亿,多了259亿元。这样的盘面,我看还是60分时的调整没有到位,自10月31日见低点3081点后,指数在60分钟布林线下轨开始反弹了七个小时也未触及上轨,而在中轨上下盘整,进一步证明调整时间还不够充分。目前好在指数在日线布林线上轨运行,并且有收口迹像,同时20天均线已金叉年线,,我觉得强支撑就在这里,一旦指数调整到20天线和年线左右,指数应该会调头向上运行。最不好的就是打到30天线,我认为在30天线这里应该会止跌,并且会从这里再次冲击3140点或更高点位。这就是我近期始终认为的走势。j 线看盘供参考!
今日上证在上周五收盘3104.27点位置,跳低7点,在3097.19点开盘,探低3081.07点,最后报收于3100.49点,跌3.78点,幅度为-0.12%,成交额比上周五2126亿,大幅度缩减为1784亿,少了342亿元,呈价跌量缩态势。从整个盘面情况分析,这次调整是30分时和60分时的调整,跌破10天线是最基本的,应该在十天线和年线之间获得支撑,年线位置现在是3079点,所以今天调整到3081点是这次调整的最起码的位置(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要跌破十天线的原因;可以回看10月26日我的说说)。今天虽然尾盘收在3100之上,本人认为在这里会有反抽横盘,尽管60分时kdj已有背离,但60分时从时间点上还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就是反弹;高度也就在3115点左右。如这里支撑无效,还有再次探底的可能,因为真正的强支撑是在20天线和30天线,也就是在3070点和3055点左右。我相信在这里能止跌,会再次向3140点或更高点位冲击。攻击年线是反复曲折的,不但要有足够的耐心,还要有经得起上下波动的心理素质。j 线看盘供参考!
10月行情已经落幕,据有关部门统计,金秋十月上证涨幅位列全球第三,仅次于巴西和日本。我阅览了一下,感觉有众多亮点,如.由于多地出台限购措施,有效抑制了房价的泡沫。2.消化了国内部分产能,减轻了部分实体经济负担。3.ppI指数4-5年来首次实现了负转正,提振了市场信心。4.禁止理财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5.深港通启动在即,由于面对全球,吸引资金范围远胜于国内沪港通。等等......。说明目前正面的消息还是可以想像的。11月行情即将启动,趋势如何众说纷纭,从历史上看11月份是跌多涨少;以上证为例,1997年以来,11月份见顶和下跌就多达有十一次,而且大多数是中长期顶部。历史会否如此重复,随也难以预料,但我认为,任何事物绝不会绝对,相对的概率应该较高吧。行情还是要走的,但是不管怎样,过分的乐观和悲观都不可取,留一份谨慎还是有需要的。不过面对众多的正面消息,十一月份的行情还是可以想像的。
上证大盘今天走的很强势,,从3090点快速上攻到3137点,收盘于3128.25点,成交额放大到2504亿元;并且站上了年线,冲出了日线布林线的上轨。根据盘面情况有几点看法,在这里随便聊聊;1.上证已站上年线,再有大幅度上涨暂时可能不会,但是上3140点是肯定的,预测在3150到3180左右会有阻力。2.日.周线指标macd ,kdj基本走的比较平稳;但日线kdj在涨37点及收盘3028点的情况下,j值并未见新高,应该小心对待。3,如果未来几天指数创新高,macd并没有变化,j值却越来越低,短期回调就必然了。4.今天指数虽然在涨,但是有很多股票却没有涨,望保持一份耐心,相信你持有的股票一定会涨起来。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