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上证补缺后“变脸”
上周五大盘尾盘依靠权重的力量最后收红,但量能继续萎缩,盘面还是金融权重股及大盘蓝筹群体的天下,小盘股被政策打压后再次转跌,由于小盘题材股弹性大,涨得快,跌得也快,如果只看上证指数,还是一片虚假繁荣,上周超7成以上个股是下跌的,而“漂亮50”指数却连创新高,难怪很多投资者感觉是炒了“假股票”。
上证50经过了几天短暂的调整后,再次创出了2623高点,也正是因为这一板块的出色表现,助力大盘站稳在3200点关口之上。上周二的最高点3226距离上方缺口只有3个点,周五收在3222,这样本周完全有可能回补3229-3238的缺口,回补缺口后则60分钟将出现背离钝化,这个级别将有可能导致后面随时收出中阴下跌,不论是补上缺口,还是继续上冲3300关口,大盘都有面临一次较大级别调整的可能。
大盘上攻难度加大
昨日大盘走的非常纠结,盘中出现多次反复,开盘后在3200点附近横盘整理,午市开始上行,但连续几次冲高都受阻于3220点未能突破,临近尾市出现小幅回调,在金融板块的强力拉动下再次上行。大盘股与中小创的差距又开始拉大,盘中不断出现的闪崩让市场对中小盘充满担忧,资金只能继续选择向金融板块汇集,如同前期向大盘蓝筹的追捧一样。但需要注意的是,昨日盘中可以感觉到金融板块也已经出现了疲态,连续数次上攻未能突破,银行、保险这样原本低估的板块在大幅上涨之后已经不再便宜,价值回归之后的继续上推只是资金的堆集。单纯靠数量越来越少的权重个股拉升,大盘上攻难度加大,只有靠更多板块的活跃和增量资金的进入才能实现持续上涨。难!
大盘收出十字星 做空能量得到释放
昨日大盘承接弱势走势,早市横盘震荡,中小盘股走势较弱,仅靠保险、银行等少数板块护盘,下午权重股开始下跌,股指最低跌至3177点附近企稳,而后创业板强力反弹推动大盘上行,但尾市未能翻红。大盘收出一颗十字星,股指回调到3180点支撑区域就再度上行,做空能量得到一定释放,市场抛筹情绪并不积极。但需要注意的是,权重白马股可能会出现整体回调,但它们的调整是否会引发整个市场的调整还有待观察。考虑到市场风险偏好的改变,操作还是以价格合理或者被错杀的绩优股为主。
上下震荡 逢调整可低吸
昨日大盘弱势低开,盘中上下窄幅震荡,虽然盘中权重股有一波拉升的动作,但是尾盘依然有杀跌的动能集中性释放。从技术面看,尽管开盘在5日均线之下,但5日均线继续保持向上的趋势,MACD红柱比前一交易日有所缩短,KDJ指标掉头向下形成死叉,成交量比前一交易日有所萎缩,说明目前市场在连续小幅上涨后短期有调整的需求。但60日均线在下方缓慢向上运行,显示这里的调整属于短期震荡的几率更高。市场分化严重,上证明显强于中小创板块,但近期短期大涨的获利盘较多,使得最近市场要出现宽幅震荡的局面是在所难免的,投资者可逢低逐渐低吸还未启动的股票为宜。
近期调整或将成为主基调
昨日大盘整体呈回调态势,场内二八分化格局突出,量能的放大则突出当前震荡调整氛围,使得当前大盘上攻动能被削弱,3200点支撑开始受到考验,回调整理预期提升。目前看,市场纠结点在于场内资金的流动性是否有趋紧态势,尽管政策层面强调市场资金流动性“平衡”,但市场并不十分认可,随着场内震荡态势增强,情绪面的“紧张”已有迹象,这传递至市场不仅仅是二八分化的出现,更多的是多空弱平衡被打破。另外,目前技术面看大盘进攻态势已经放缓,市场回调舆论有所提升,昨日次新股集体走弱仅仅是一个弱势的信号释放,而一旦市场认可调整势将出现,预计短期内震荡态势将更加强烈,“倒逼政策”意图若隐若现。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