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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和期货的交易策略(上) ——点掌投教专访债券基金投资总监

期权和期货的交易策略(上)

——点掌投教特邀基金投资总监介绍期权期货策略

期权和期货对于如今的市场来说已经不再是陌生的名字了,国内的很多机构已经把期权和期货作为常用的股指对冲工具来给股票市场做保护。而个人投资者多数则是因不熟悉规则也好、害怕风险也罢,都避而远之。然而期权和期货并不是洪水猛兽,本次相约大咖再次邀请了中银国际期货的投资总监杜军元,听他讲述期权与期货的交易策略。

期权的基本知识

2019年12月23日,随着沪深300ETF期权上市,金融期权市场告别了上证50ETF期权一枝独秀的局面,期权扩容以来,总体成交及持仓规模平稳上升,期权土壤在经历多年的培育下,300ETF期权及股指期权已经迅速成为活跃的期权品种。

首先期权分为看涨(认购)期权和看跌(认沽)期权,期权的买方拥有行权与否的权利,而期权的卖方则是只有义务。每张期权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就是期权费,也就是所谓的权利金,期权的买方需向卖方支付这笔权利金来获得权利,到了行权日买方可以选择行权或者放弃行权。对于权利金的高低,一般来说实值期权会贵一点,而虚值期权则相对会便宜些。如下图所示:

期权和期货的交易策略(上) ——点掌投教专访债券基金投资总监

以上图的50ETF期权为例,中间的执行价就是买卖双方约定的到行权日以执行价买入或卖出50ETF的价格。现在50ETF的现货价格为2.860,那么看涨期权中,执行价格高于2.860的就是实值期权,低于2.860的就是虚值期权;看跌期权则反一反,低于2.86执行价格的为实值期权,高于2.86执行价格的为虚值期权。到了行权日那天,由于虚值期权的买方不会选择行权,所以虚值期权届时的价值就将为0,而实值期权买方会进行行权,实值期权的价格理论上就是行权后所带来的收益。

从收益和亏损的角度来看,期权的买方亏损的有限的,也就是最多亏个权利金,但盈利是无限的,比如以2.9的执行价买入一张50ETF看涨期权,到期后如果50ETF价格大于2.9,那么就可以行权,以2.9的价格买入1万份50ETF,同时在二级市场以更高的价格卖出1万份50ETF,这样就可以获取差价的收益,而如果到期日50ETF价格低于2.9,那么就放弃行权,亏损的只是权利金。而期权卖方则正好相反,盈利是有限的,但亏损无限。这也是期权诱人之处,以很小的资金去博取丰厚收益,同时又能避免大幅亏损。

综上来看,杜军元建议初入期权的投资者从买方做起,做的熟练后再寻找一些策略。

期权的套利机会

我们经尝听到机构利用期权进行套利,那么他们是怎么套利的呢?在上面的图中我们看到左右两边各有一列是看涨及看跌期权的隐含波动率,机构有一种套利方法就是利用隐含波动率进行套利。隐含波动率有个规律,如果偏离了正常值的范围很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隐波一定会进行一个均值的回归,那么就可以通过买入隐波很低的期权或者卖出隐波很高的期权,等待隐波回归均值进行套利。

从指数的历史波动率走势来看,60日历史波动率基本重合,仅在2015年A股市场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出现较为明显的差异,从60日历史波动率的差值分布来看,波动率差值主要集中与-2%到2%之间。

从当前数据来看,沪深300指数历史波动率与上证50历史波动率基本相等,因此沪深300ETF期权近月合约隐含波动率与上证50ETF期权近月合约基本一致,隐含波动率差值应稳定再一定范围内,若超出该范围,投资者可考虑进行跨品种的波动率套利机会。

股指期货如何做

股指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现在我们可投资的股指期货品种有IF沪深300期货、IH上证50期货、IC中证500期货

对于股指期货,投资者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是机构常用的对冲工具,流动性好。另外股指期货还有个优势,那就是具有前瞻性,它的升贴水隐含了市场对多空的看法。

投资股指期货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保证金要足够,以免爆仓,另外股指期货的移仓换月是每月的第三个周五,日内平仓的手续费较贵,可以用反向交易锁定。

关于股指期货的基本交易方法,杜军元讲了三种:趋势交易法、跨期跨品种套利、期现套利,程序交易。他主要介绍了趋势交易法,首先要观察基本面情况,如国内外宏观数据、预测值、实际值、央行动态、债券利率市场变化情况等等;其次也要看技术面指标,像K线、支撑指标、BOLL、MACD等,另外就是要关注海外市场的走势。

当然,最后杜军元也提醒了投资者,做股指期货时风控不能少,一定要设立止盈止损位,回报和风险比在2:1以上再进行开仓。

嘉宾介绍:

杜军元

东南大学学士,英国赫尔大学数学金融硕士。中国最早一批银行间外汇市场、同业拆借市场交易员,10年以上外汇、债券、衍生品投资交易经验。历任知名银行资金部交易室外汇、债券、衍生品高级交易员,多家大中型私募基建投资总监。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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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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