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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持续巩固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势头

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在近日召开的“十五五”资本市场规划专家学者座谈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质量谋划好资本市场贯彻实施“十五五”规划相关工作。持续巩固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势头,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加快推进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和包容性,积极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理念。      

吴清强调,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政治优势。“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防风险、强监管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奠定了良好基础。专家学者、学会会员作为资本市场领域的重要研究力量,希望大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好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平台,加强资本市场重大战略性前沿性基础性问题研究。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十四五”时期特别是新“国九条”实施以来,“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科创板“1+6”改革等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持续落地见效,市场基础制度不断优化,各方预期和信心明显增强,今年以来A股企稳回升、交易日趋活跃。   

围绕如何做好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了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增强市场功能;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加快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进一步健全股票、债券、衍生品、跨境监管等资本市场重点领域法律制度,完善立体化追责体系,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支持境外优质企业回归A股等。

2025-09-01 15:26: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9人气

恒信东方被证监会立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8月12日晚间,恒信东方(300081)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恒信东方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披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恒信东方已对可能涉及信披违法违规的事项进行了自查。经查,公司2022年年报存在会计差错,截至目前已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回溯来看,恒信东方在2022年年报中对新增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2024年10月,经与年审会计师对业务进行梳理并论证,公司认为2022年度相关业务虽然在采购、销售环节承担了一定的责任,但从整体来看,公司在供应商选择上并不具有完全主导性,商品所有权存在一定的瞬时性、过渡性,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权,更倾向于代理人角色。基于谨慎性原则,恒信东方决定对该业务调整为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

  基于前述调整,恒信东方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减2022年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步调减当年营业成本1.82亿元,调整完成后,公司2022年营收由4.89亿元变更为3.08亿元,净利润保持不变。

  除上述情况外,恒信东方在2023年三季报的财务核算中也存在类似差错。2024年4月,公司已对其进行追溯调整,对2023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调减3451.32万元。

2025-08-13 18:00: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6人气

为什么警察不帮我把被骗的钱追回来

问:“我被骗了XX钱,怎么能追回来?”“骗我的人抓得到吗?”“顺着网络查怎么就查不到人呢?”“有银行卡、电话、网站信息,怎么躲在背后的人,就是抓不到呢?” 为什么骗子抓不到?骗子都抓到了,被骗的钱为什么追不回来? 层层伪装的诈骗分子   

第1层,地理伪装。                    

骗子熟练掌握反侦察技能,善用各种伪装,隐去一切可能会曝光自己身份的痕迹。团队基本都在国外待着。根据不少地区警方追踪到的信息显示,大部分诈骗团伙的落脚点都在东南亚,东南亚已经成为亚洲“诈骗基地”。

第2层,身份伪装。 大量丢失、被盗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网络黑市被公然叫卖。黑市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身份信息资源。在普通人眼里,实名制是身份识别,但在诈骗分子眼中,实名制成为了规避风险的最佳手段之一。因为这些身份信息的所属人和诈骗分子压根没有关系。

第3层,技术伪装。 在诈骗案件中,最难突破的其实是技术层面的伪装。短信诈骗中最常用的就是伪基站群发器,只需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软件、一个发射器,就可以向周边的手机用户发送编辑好的诈骗短信。想靠手机定位抓人?较困难。 浮动IP和改号平台也是诈骗分子较为常用的两种技术伪装的方式。浮动IP就是利用网络跳板不断掩盖真实IP,利用虚假IP实施网络诈骗行为。改号平台则是掩盖其真实号码,将电话改成任何想要的,哪怕是“110”。若幸运,查询到了背后真实的身份,等警察准备好机票护照等一系列文件后,飞到定位地点一查,发现背后是一台被黑客控制的私人电脑,也就是“肉鸡”。

专业化的洗钱诈骗集团 

专业洗钱集团主要服务于各类诈骗团伙,他们用最短的时间,将其他诈骗同行“辛辛苦苦”骗来的钱取出来,并用合法途径返还。将银行卡上的一串串数字变成能装在口袋里的真金白银。集团各个层级的人兢兢业业、分工合作、随时响应,形成了一张无形却又强大的蜘蛛网,只要一有资金触网,立即就会在这张网的作用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诈骗洗钱集团内部分工极其精细,一般分为五个层级。

第一层称为“声佬”,专门负责打电话、发信息、邮寄等工作;

第二层称为“接数佬”,负责连接“声佬”和下一层;

第三层称为“刷机佬”,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刷POS机,把钱刷到网上结算中心去;

第四层是“卡佬”,负责提供各种银行卡,分别自己转移;

第五层就是“取款仔”,专门负责取钱,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付费叫别人去取。

层级纪律严明。五个层级职责明确,纪律严明。跨级之间相互不认识也无联系,每个层级只能跟上一层对接,绝不能也无法越级与上上层联系。这样,即使“取款仔”被抓,一般也很难问出上一级的人是谁、在哪,更无法抓到上上一层,最高一层级几乎毫无风险。

多路出击分散资金

比如“声佬”骗到20万,可以叫“接数佬”A处理10万,“接数佬”B处理十万;“接数佬”A又可以叫“刷机佬”A处理五万,叫“刷机佬”B处理五万;“刷机佬”A又可以叫“卡佬”A处理贰万五,叫“卡佬”B处理贰万五;“卡佬”A又可以叫“取款仔”A取一万,叫“取款仔”B取一万五。

错综复杂的“子孙账a户”

“子孙账户”通俗点解释就是,诈骗犯在收到骗款后,会对骗款进行拆分,通过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N+1次的分散转账,之后再通过“车手”取现。钱款一旦进入到这一步,想要证明资金来源和冻结账户就难了。

如果诈骗分子想更安全一点,则会找“水房”处理。水房这个词很多人可能第一次听,如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就是专门用来洗白赃款的新型犯罪窝点。一般“水房”都服务于多个诈骗团伙,洗白速度快,且最终款项大多都会流向海外账户,难以被追讨。

难以追踪的数字货币。

诈骗分子在获得骗款时,第一时间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安全地将所获赃款洗白,通过购买比特币这类数字货币,能够快速、安全地让钱款成功变身,并完美躲避法律的制裁。 比特币所采用的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已经脱离了传统的金融清算系统。它利用特殊手段将诈骗分子所拥有的相同额度的比特币在多个钱包地址之间跳跃,从而清除掉它原本的加密货币信息。

想要追查最终的地址?可以,去深不见底的暗网上找吧。 银行卡、电话、网站信息都是假的,办案民警斗智斗勇的程度,远超过你的想象。所以保护好自己“钱袋子”的最好方法,不是等着警方去破案,而是增强防骗意识。 

2025-08-12 13:14: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2人气

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聚焦新型工业化重大战略任务,以需求牵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坚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推动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防止“内卷式”竞争。到2027年,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基本成熟,服务适配性有效增强。

  《意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关键技术产品和攻关,多渠道为科技成果转化引入耐心资本,强化产业链重点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深化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健全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授信管理机制和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产业集群聚集和专业化发展,推进贸易结算、资金管理、投融资等一系列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举措,支持产业合理布局和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做强国内大循环。

  《意见》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制造业的内部机制安排,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针对细分行业和企业成长阶段特点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双向培养科技产业金融复合型人才队伍,鼓励金融机构打造复合型的金融管理和服务团队。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推进、政策激励约束、地方政策配套、风险协同防控等4方面机制,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和宏观信贷政策引导作用,增强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强度精度效度。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深化产融合作,完善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体系,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2025-08-05 17:49: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7人气

对金融机构虚假投诉要求退款?上海警方侦破敲诈勒案!

近日,在上海市公安局“砺剑2025”部署下,经侦总队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在湖北等地警方协助下,联合嘉定分局成功侦破一起敲诈勒索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案,抓获龙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查证非法获利600余万元。

今年5月,本市一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通过“蓝鲸”护企工作站向上海嘉定警方报案称,近期集中收到了大量客户的“异常投诉”,这些客户均声称该司在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期间存在“暗示预估收益、确保投资风险”等违规行为而要求退还服务费用。

对金融机构虚假投诉要求退款?上海警方侦破敲诈勒案!

但经过公司内部核查,这些发起投诉的客户均已结束服务项目至少一年以上,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从未与证券公司发生过纠纷,在公司回访时均表示满意。该公司表示,其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许可,具有合法资质,且专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提供的服务也并不存在违规情况,怀疑有人教唆客户发起虚假恶意投诉,遂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嘉定警方即在市局经侦总队指导下,全面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开展走访调查,发现了这些恶意投诉的背后疑似有团伙代为操作。

以客户万先生为例,其于2024年5月至6月期间,购买了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80天的投资咨询产品,公司则每日向万先生推送市场行情资讯,并提供讲师做大盘分析。在服务期间,万先生认为确对其投资策略调整有参考意义。

但就在快一年后,万先生接到了一个自称专业从事法律咨询的人员电话,询问其是否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产品。对方表示,其所在公司可以帮万先生申请退回购买服务的花销。万先生起先拒绝了对方,但对方仍不断拨打万先生电话,并发送了多起退费成功的案例,引导万先生认为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课程中分析推荐股票板块就是变相承诺风险可控、夸大宣传,在对方不断怂恿下,万先生最终同意与其签订所谓服务合同。

对金融机构虚假投诉要求退款?上海警方侦破敲诈勒案!

在获取万先生相关信息后,一方面,该公司即代为编写了一段投诉话术,怂恿万先生拨打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线下客服电话;另一方面,其以万先生身份注册了账号,在线上频繁发起不实投诉,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声誉为要挟索要退费。历经10余轮协商后,不堪其扰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退还万先生7万元。万先生则向该公司支付了2.8万元手续费。

经查,2023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龙某、何某等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客户信息,在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假借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之名,由公司销售人员,以“全程托管即可退费”为噱头,通过拨打电话方式联系客户,承诺代理退款事宜,以虚构、捏造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服务期间存在虚假广告、承诺保本等事由的方式进行反复投诉,并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名誉进行威胁,迫使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在无过错、无责任的情况下同意协商退费,并按退款金额的30%至40%收取手续费。

对金融机构虚假投诉要求退款?上海警方侦破敲诈勒案!

警方在锁定作案人员架构后,于5月20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在湖北等地警方配合下,一举抓获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某在内的6名犯罪嫌疑人。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龙某等人共与3400余人签署《委托合同》,共计收取600余万元手续费。

目前,龙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不法分子以虚假举报、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诽谤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警方将全力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和机构组织,勿轻信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警惕“轻易退费”陷阱,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工具人”、在不知情中帮助了犯罪,如有服务费争议或退费需求,应直接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咨询办理,切勿轻易委托他人代办,如发现线索积极向警方举报,共同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2025-08-01 15:29: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4人气

90后操纵股价被罚没2.7亿元后:状告证监会败诉

       2024年3月,浙江温州90后男子王斌,因控制87个账户大肆操纵电光科技(002730.SZ)股价,被证监会罚没共计约2.7亿元。

  由于不服证监会处罚,王斌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最终均以失败告终。2025年7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二审落槌,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王斌的诉讼请求。北京高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证监会处罚决定的相关认定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判决书还透露,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根据证监会移送的材料,已对王斌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立案侦查。

  不到一年大赚9000万元

  资料显示,王斌出生于1990年1月,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2015年6月创立鑫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2021年4月,王斌收购上海海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王斌控制使用87个证券账户交易电光科技股票,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电光科技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王斌操纵期间,电光科技股价(前复权)从8元附近开始拉升,大约5个月后涨至19元上方,区间最大涨幅超过100%。但触顶后快速下跌,一度连续4日跌停,2021年下半年股价回到10元附近上下波动。

  “操纵股价的行为扭曲了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导致股票价格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基本面情况,从而破坏市场的公平性。可能导致普通投资者因操纵行为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天使投资人郭涛曾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证监会指出,王斌操纵期间,账户组有212个交易日交易了电光科技股票(占比94.64%),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31个交易日(占比58.48%),有100个交易日(占比44.64%)出现对倒交易。不到一年的时间,王斌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电光科技获利共计约9028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斌违法所得约9028万元,并处以约1.8亿元罚款。即“没一罚二”,合计罚没金额约2.7亿元。

  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由于不服证监会处罚决定,王斌申请了行政复议。2024年7月30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处罚决定。此后,王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复议决定。

  北京金融法院一审认定,证监会对王斌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复议决定均系合法行政行为,王斌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及复议决定的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王斌的诉讼请求。

  王斌不服一审判决,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王斌认为,证监会处罚决定缺少“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的处罚内容,由此证监会以“浮盈”计算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罚款,缺乏依据;买卖“电光科技”股票的行为,已在刑事审查程序中,司法机关尚未作出终局性处理,而证监会处罚决定在刑事判决之前以同一事实为由作出,程序违法。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评判指出,根据在案证监会提交的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电子数据等证据,以及一审庭审中王斌的陈述意见,可以证明王斌对涉案证券账户进行控制并作出交易决策,并出于特定目的意图对“电光科技”股票交易价格实施影响,并存在“连续以高于市场卖一价大量申报买入”“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具体行为。上述事实及行为,足以证明操纵期间,王斌主观上存在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故意。

  北京高院认为,证监会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无明显不当情形,复议决定亦具备合法性,依法应予支持。2025年7月15日,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7月31日,《华夏时报》记者试图联系王斌寻求置评,通过其名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找到一个支付宝认证名为王斌的手机号,拨打后发现其电话已停机。

  两次操纵股价被追究刑责

  北京高院作出的判决书显示,王斌不仅仅操纵了电光科技这一只股票,还曾参与操纵国瑞科技(300600.SZ),两次操纵股价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高院在二审中查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6月曾作出刑事判决,就王斌涉及国瑞科技股票的有关行为认定构成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并处以相应刑罚。王斌就该案提起上诉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2024年6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根据公安部转来从证监会移送的材料,已对王斌等人涉及电光科技股票有关行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犯罪进行受案登记;同年6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前检察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魏景峰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其中包括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票,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行为。

  魏景峰指出,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基础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在一千万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势,严惩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护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025年2月,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在介绍协同司法机关“立体追责”工作情况时表示,移送案件在刑事程序中的落地率、实刑率、重刑率显著提升,对证券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2024年共移送各类案件163件,移送涉嫌犯罪主体600余人。

2025-08-01 13:53: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7人气

1年就判刑!7月6家“首恶”被判刑

       2021年造假,2025年判刑!力源科技成为今年7月第6家因财务造假涉刑的上市公司。行刑衔接、立体追责再显威力。

  据科创板上市公司力源科技7月29日晚间公告,其实控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

  力源科技财务造假出现在2021年,当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27亿元。同年半年报、三季报亦存在业绩虚增行为。

  造假仅持续一年,源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从力源科技2022年4月第一次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的2021年年报到浙江证监局向其下发警示函,只有5个月。次年1月,证监会即正式对其展开立案调查,并于5个月后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高效、行政刑事双重严惩,是力源科技案的两大特点。当前,行政处罚在前、刑事处罚紧随其后、民事赔偿随之而至,已经成为造假上市公司的严惩“标配”。“首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有所提升,行政、刑事处罚间隔时间也进一步缩短,这是严监管力度加大与执法效率提升的重要体现。

  判刑1年,罚金330万元

  7月29日晚间,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实控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同时,沈万中已辞去力源科技董事长、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这家公司其他职务。力源科技称,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年6月,浙江证监局对力源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这是沈万中因财务造假被追责的第一步——行政处罚。彼时,力源科技被罚款300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700万元,其中沈万中被罚300万元。

  根据《决定书》,力源科技财务造假发生在2021年,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2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

  此次被判处刑罚,是沈万中因财务造假被追责的第二步。早在2024年3月,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取保候审。历时一年多,刑事判决最终落地,充分体现了当前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等行为刑事追责力度的监管导向。

2025-08-01 11:08: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9人气

证监会严肃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近日,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我会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在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的同时,我会始终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上述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我会一直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配合造假方的严肃追责,于去年6月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我会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后续我会还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全面强化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联合各方共同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同时,对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相关配合造假主体等,我会也一贯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政策,将通过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方式,予以从宽处理。

2025-07-16 13:24: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6人气

A股股民已超2.4亿!

近日,中国结算发布了2024年统计年报。   

报告显示,2024全年新增投资者1274.28万,其中新增自然人投资者1272.24万。2024年期末投资者数为2.37亿,比上年增加5.69%。此外,根据上交所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开户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可推测A股股民已超2.4亿。  

中国结算的数据显示,2024年底投资者总数为2.37亿。中国结算的解释称,期末投资者数量指持有未注销、未休眠的A股、B股账户的一码通账户数量。根据现有规则,一个投资者只能拥有一个一码通账户。中国结算的统计口径就是股民人数本身。   

上交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上半年A股新开户1260万户。上交所的统计口径为账户数量,受一人三户政策的影响,账户数量会多于投资者数量。即便按最保守的估计,这1260万个账户,其背后也至少有420万的投资者。   

截至去年底的投资者数量是2.37亿,今年上半年至少新增420万投资者,也就是说,截至今年6月底,A股投资者数量已经超过了2.4亿。   

具体来看,中国结算的数据显示,2024年新增的1274.28万投资者中,有自然人投资者1272.24万,非自然人2.04万。   

在2024年底总的2.37亿投资者中,有自然人投资者2.36亿,非自然人56.76万。   

2024年底,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数量有720.38万,其中个人投资者715.2万,机构投资者5.18万。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信用证券账户销户的个人投资者有4.61万,机构投资者0.78万。2024年新开信用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有48.27万,其中个人投资者47.52万,机构0.75万。   

截至2024年末,中国结算登记存管的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总市值为110.50万亿元、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总市值为5387.11亿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证券总市值为17313.95亿元。其中,沪深A股总市值85.29万亿元,B股总市值1237.74亿元,政府债券总市值29768.95亿元,政策性金融债1120.99亿元,公司债(含企业债)152633.13亿元,可转债8455.28亿元,封闭式基金总市值16.80亿元,ETF37287.54亿元,LOF437.34亿元,实时申赎货币基金86.24亿元,公募基础设施基金(REITs)1481.32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总市值19596.67亿元。

2025-07-16 11:35: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7人气

中央最新审判工作意见发布:重点部署金融审判工作

       7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在《意见》中,金融领域审判工作被明确列为重点关注范畴,同时金融专业审判人才被明确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显示出金融审判在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性。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

  《意见》共二十五条,围绕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工作支撑保障等6方面作出部署,旨在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在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方面,《意见》第六条明确提出,要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的协同治理,以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完善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兴领域的金融纠纷审理规则,并健全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机制。

  《意见》第二十四条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加强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健全法官职业培训体系。其中,金融专业审判人才与涉外、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领域的专业审判人才一同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显示出金融审判在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性。

2025-07-15 11:36: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3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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