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减持新规》 - 投机必灭,价值永恒 !

毛利哥 来源:毛利哥 17-05-30 10:59

《减持新规》 - 投机必灭,价值永恒 !

诚然,昨日发文引来无数质疑和批评,在我看来,这场辩论的核心点很多人有失偏颇。在这里我将继续做一些观点阐述。

目前市场现在是套牢者甚多,有如此新规出台,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叫好再说。 其实,我们需要审慎的看待这类问题。

从资本方面看此问题,引用微博坐着@微笑刺客1980 的内容:

1、定增再受打击,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只能集中竞价方式减50%,还要受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1%的限制;

2、大宗交易受影响,特定股东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受让方6个月内不能转让,且大宗交易规模限制在2%;

3、各路变相通道全面封堵,减持市场要寻找新的玩法;

4、股权质押业务大受影响,折扣率继续大幅降低;

5、二级市场买卖不受限制,大股东有基本盘后可以继续高抛低吸,所以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必太高,上市前分散点吧;

6、当特定股东们不那么关注股价,对这个市场未必是利好;

7、上市前股东减持全面受限,股权分置改革成果损失大半,但好歹保住了流通权,尽管受了较大限制。

资本方显然是第一个按耐不住的,因为原先投机行为的突击式入主,利益式入主都会受到此次新政影响资金被大量锁定其中,套现过程将会非常漫长。

今日新华社也发文《价值投资向前 短期投机向后》,文中说道减持新规能否成为重塑资本市场生态的契机,尚需实践的检验。不过,在不少从业者看来,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到了一个转折点,需要从顶层设计上着手改变过去的“野蛮生长”。

其实,应该这么说,叫好者散户甚多,由于长期在市场中被熏陶了投机思维,无非是长期和大股东在玩猫鼠游戏,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所以,也有朋友认为,机构死翘翘是对散户的重大利好,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为何如此?新华社讲的很明白了,不要以为减持新政出台是全面投机复苏,反而是标志着中国价值投资重新回归到正路上来,市场上对于茅台的抨击赶上了文化大革命,这种错误的思维都是投机份子的托辞。

贵州茅台TTM市盈率23倍,而广受散户追捧的高送转股云意电气61倍,优博讯104.7倍,更有业绩亏损累累的天龙光电、山东金泰、宁波富邦、华虹计通之流反而被散户认为跌多了,该反弹,该重新被价值认可。这都是非常可笑的!因为散户核心逻辑是不认业绩、市盈率认股价、认技术指标!

就是在这种错误的投机思维驱使下,贵州茅台被妖魔化,价值投资犹如茅厕里的屎壳螂又臭又硬!其实,你们都错了,大错特错!炒股看股价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当然也有人说,我们不谈估值,谈市值,茅台何德何能可以获得5677亿的超高市值?!超越中国平安,追赶中国石化?!

我们来看看世界烈酒巨头,帝亚吉欧的股价以及基本情况,下图是1996年至今的走势情况。

《减持新规》 - 投机必灭,价值永恒 !

帝亚吉欧股价121.38美元,这和人民币每股831.45元(汇率按照6.85计算),总市值5253.19亿人民币。TTM市盈率26.04倍。

当然,除了总市值茅台已经超越帝亚吉欧成为全球烈性酒第一市值以外,无论从股价本身和市盈率本身都是低于帝亚吉欧的,如果把这样的企业和股价都看作是被高估“价值投资”的话,那么请问,国内A股充斥着的大量垃圾股又有何颜面被散户投资者认为有价值?! 当然,我后来逆向思维了一下,的确是有价值的,有的尽是一些“投机价值”!

世界烈性酒本身根据市场规律,长期价值投资,长期高股息都是有范本的。而市场上近期妖魔化“贵州茅台”如洪水猛兽般的不受待见,是投机市场最根本的“劣根性”使然!

“减持新规”不是投机分子的天堂,我更认为是价值投资者的天堂,投机者的地狱!我也相信终将有一天,在今日为此新规摇旗呐喊的投机分子,在经过市场洗礼之后会变得成熟,而这个成熟依然是用惨痛血的教训换来的。

“减持新规”本身是对价值投资更好的保护与爱护,A股市场充斥的垃圾股,在此新规效应消失之后,将会进入一个更为漫长的熊市过程,而具有业绩支撑,业绩有成长的价值型公司则继续会成为市场中的明星而历久弥新!

市场先生永远是对的,错的只有操作者本身,股市是一个买者自负的地方,输钱骂规则不公,骂监管不力,都是懦弱以及无知的行为。

从根本情况着手,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降低上市公司潜在的成本投入,引导更多企业走入创新之路这才是真正的市场化机制下中国股市的最佳出路!

虽然“失血点”被暂时弥补,但是漫长减持过程将会成为更多中小散户挥之不去的恶梦。远离没有业绩支撑的垃圾股,应该成为更多中小散户的共识,跟随投机份子一位鼓吹坚持重大利好散户,打击资本套利,无异于从一个火坑陷入到另一个火坑之中!只有真正的意识到了价值投资的核心,中国中小散户才能从此进入一个新时代!

投机必灭,价值永恒!

毛利哥 2017.05.30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