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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来了》2021初赛活动规则

《股东来了》2021初赛活动规则

一、本次答题活动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2021年6月25日23:59,共计6场周赛。

二、本次答题活动分设广东、四川、湖北、内蒙古、海南、西藏六大片区,覆盖全国36赛区及港澳台地区,片区及赛区划分如下:

片区

覆盖区域

广东

广东、福建、广西、云南、厦门、香港、澳门、台湾

四川

四川、浙江、重庆、贵州、陕西

湖北

湖北、河北、江西、山东、河南

内蒙

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宁夏、宁波

海南

海南、北京、天津、湖南、深圳、青岛

西藏

西藏、辽宁、上海、安徽、甘肃、青海、新疆、大连

    三、用户注册注意事项:

1、本次答题活动通过手机定位方式自动匹配用户所在赛区及片区,定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若用户在注册时未开启定位功能,则无法获取后续区域排名及相应奖励。

2、为保证本次答题活动公平公正,用户注册时需选择其真实的个人身份(非证券从业人员、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若获奖用户填报身份与真实情况不符,则自动取消其领奖资格,个人身份判定以注册时真实身份为准。

四、本次活动分为个人排位赛、PK对战赛及学习专区,玩法规则如下:

1、个人排位赛:

(1)个人排位赛答题共设8关,其中第4关为猜词闯关,其余关卡均为答题闯关,每个关卡5题(词),答题分值按照“答对加分,答错无分”的形式计算,每答对1题(词)获得40权益值;

(2)每题(词)答题时间为15秒,超时未答则视为答题错误;

(3)当用户答对的题目数(词数)≥过关门槛则闯关成功,获得相应权益值并计入权益值排行榜。如用户挑战关卡失败,则该关权益值清零,失败关卡支持重复挑战。过关门槛具体如下:

关卡

过关门槛

1、2

累计答对2题

3、4、5、6

累计答对3题(词)

7、8

累计答对4题

(4)已过关卡不支持重复挑战。

2、PK对战赛

(1)用户进入PK对战赛需扣除50权益值入场费;

(2)为保证公平公正,系统将随机匹配实力接近的用户进行PK;

(3)每场PK赛共计5题,每题限时15秒,超时未答视为答题错误。双方都超时未答自动进入下一题;

(4)未区分出胜负之前,一方提前退出视其PK对战失败,并扣除权益值入场费;

(5)用户所获分值根据答题对错及耗时进行计算,在双方答题均正确的情况下,答题时间越短,得分越高,最终根据得分的高低评判输赢;

(6)获胜的用户可获得100权益值;输的用户不获得权益值,如双方平局,各得50权益值;

(7)当周通过PK对战赛所获权益值上限为1600。

3、学习专区

(1)学习专区设置当周排位赛真题总量的100%,题库每日刷新,答题不涉及权益值增减;

(2)学习专区根据答题内容类型,分为4个板块,用户可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板块进行答题学习;

(3)本次答题活动期间,中国投资者网站(www.investor.org.cn)开放学习专区答题。

五、权益值作为排行榜的重要依据,权益值越高,排名越靠前;当权益值相同时,答题场次越少排名越靠前;当场次相同时,累计答题时间越短排名越靠前。

六、每周六00:00至06:00进行系统维护,用户在此期间无法游戏,每赛周的周权益值独立,新赛周开启时周权益值将重新累积。

七、大赛期间不定时上线问卷调查,填写后可有机会抽取随机红包。

八、本次活动按周赛的形式进行,排行榜分为:

群英榜:注册身份为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选手,权益值计入群英榜 。

传奇榜:注册身份为非证券从业人员的选手,权益值计入传奇榜 。

1、周排行榜:群英榜周排行、传奇榜周排行、全国周权益值排行;

2、总排行榜:六大片区总权益值排行(六个)、六大片区群英榜总排行(六个)、六大片区传奇榜总排行(六个)、全国群英榜总排行、全国传奇榜总排行、全国权益值总排行;  

各赛周排行数据核准时间为每周五23:59,总排行则以6月25日23:59排行进行核准,为避免因网络延迟等因素造成排行榜更新不及时,引起争议,具体排行将于中国投资者网等官网渠道公布,以公告为准。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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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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