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一语道破:创业板暴涨是反弹还是反转?你追不追?

王炜-实战 来源:王炜-实战 17-07-28 08:05

2017-07-28 王炜 实战精英

一、炒股精髓是调动别人的思维

     从交易的角度来说,炒股的精髓就是调动别人的思想。炒股我把它定义为通过概念或主题拉升股票,然后让其他投资者在高位接盘的过程。如果思维能提前别人一步,就能在证券市场获得极好的收益。

    从护盘大局胡保险板块,然后能认识到护盘银行,提前进入这一定会大赚。同时,猜测护盘证券板块又不一定能大赚,因为护盘证券不符合投资分红和行业前景。所以思维提前别人需要极强的分辨能力,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做到。

    上周有资金挑动一下证券板块,结果至今未见会不会继续挑动证券板块护盘。但是,该笔资金在证金公司进驻苏交科昆仑万维之后,突袭挑动整个创业板反弹,确实思维能力惊人!

    深刻理解资金获利背后的思维转换过程,没有人在周一能精确知道证金公司进驻两家创业板,更没有人能知道周二证金公司有没有借利好出售一部分(证金公司也在炒股,不停加仓和减持不同股票)!更没有人知道昨天,这则消息能被炒作资金看重,挑动整个创业板指数反弹!

    炒股就是提前别人一步进驻,当然成为人人都追逐的热点的时候,毫不犹豫的退出,玩弄对手盘的思维才是炒股的精髓!

二、为什么创业板能反弹

     如今的市场,说没钱是60%以上股票走下降通道,说有钱是10%股票走上升通道。最惨的就是创业板,80%以上股票一直在暴跌,有的跌幅高达90%!

     先说为什么创业板跌的最惨,1、为什么创业板跌幅最惨?因为政策从支持创业板发展变为遏制创业板发展!2014年《重组办法》允许跨行业并购,允许发行购买资产超过总股本、净利润、总收入、净资产等,但是2016年修改后,都不允许了。创业板净利润增长50%来自并购外延式增长!创业板融资功能被砍掉一条最大的大腿,而且非公开增发价格是停牌前价格、减持极为苛刻,整个创业板没有讲故事的法规支持。创业板通过讲故事拉升股价的大背景被法规控制了!

   为什么创业板跌的最惨?2、创业板等同于互联网经济的话,那么互联网经济已经从野蛮生长到适者生存的残酷竞争时代。2012年国内智能手机增速104%,2013年增速60%,2014年增速25%,2015年增速10%,2016年增速6%。智能手机是互联网经济的大土壤,一旦增速不够,大量互联网经济出现大幅下滑。网速科技被云计算打压成微利公司,如果互联网仍在高速发展就不会出现没饭吃大打价格战的格局(产品售价从15跌倒10)!

     创业板暴跌两个条件:1、融资功能被砍断80%;2、互联网增速放缓。以上两个条件,一个都没有变化!这就是创业板的大背景!

     炒股必须看大背景,看懂大背景炒股极为简单,看不懂就是溺水求生,难以翻身!

     既然创业板暴跌两大背景没有丝毫改变,为啥创业板还会大涨?请问你人暴跌一年多,不能收一根大阳线?不能有资金参与超低反弹?不能有资金利用一把证金公司买入创业板股票概念割一把韭菜?

       创业板反弹就是游资利用证金概念,看重暴跌这么多的创业板反弹,成功割一把韭菜的行为!

三、创业板反弹会多久

      看创业板昨天放量的程度,这几天依然会有反弹的可能,指数继续高举高打仅仅50%概率,但是不少个股可能这几天涨停数量会增多。

    如果你是炒K线图的高手,你就继续畅游,如果你不是,那么憋得住的才是顶级高手!

   我一直认为交易是看得懂嗨一把,看不懂做啥都是亏钱!而且我选股过于苛刻,所以交易次数越来越少。而且我一直不是短线交易的高手,我不喜欢压力太大的交易,我认为压力大的交易一定不会是笑到最后的人!最重要的,跟别人的思维真的累,能力又不到提前一步,所以从来别人设局我就学习。

    今天继续欣赏游资设局创业板反弹!我如果有一丝一毫冲动,那就真不是我了,哈哈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