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白话量化投资

阿牛智投 来源:阿牛智投 22-02-25 17:24

一、什么是量化投资

       量化投资有很多定义,有的强调高频交易,有的强调对冲,有的强调机器学习、模式识别。

       无论如何定义,对于普通投资人要理解并计划使用量化投资方式,我认为至少应理解如下定义:

       量化投资是以统计学和概率论为核心思想,通过计算机对大量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和挖掘系统性规律,进而形成投资策略,并采用自动化交易的投资方式。

白话量化投资

       统计学、概率论:统计学、概率论是量化投资的逻辑起点,量化投资的视角不在一池一城,而是覆盖更大的交易范围和次数,强调在多次的投资交易中,盈利超过亏损。

       系统性规律:盈利超过亏损的多次交易中,每次交易行为存在一些共同的、相似的特点(量化投资中称之为因子)和规律。

       例如:买入A股预期盈利前100名股票,持有5天后再次重新计算买入新的预期盈利前100名股票,再持有5天,以此重复。从2010.01.07至2022.02.24,可以取得年化10.76%的收益,超越沪深300指数同期年化收益8.36%。此例中,预期盈利即为本策略的系统性规律。

       自动化交易:许多观点认为量化投资不一定是自动化交易,但实践看,如果不能做到自动化交易,投资者因受到手动交易效率低、主观情绪等因素影响,量化策略都不能严格执行,易导致量化策略的实效。

二、量化投资与其它投资方式的区别

       传统投资方式无论技术面分析,还是基本面分析,都好比是狙击枪,需要凭个人的判断和瞄准,进行单点精准射击。

白话量化投资

       既然是狙击枪,其射击频率低。这就要求对单点击中的技术较高,且交易频次较低,才可能取得不错的成绩。

       量化投资则如同机枪,需要在开枪以前就找到“系统性”得高分的密集区域。开枪时不是针对某个点,而是一个区域;不是追求每一枪的击中率,而是关注多发子弹的平均击中率是否达一个较高的击中率。

       因此,量化投资成功的关键在于“开枪”以前找到“系统性”得高分的密集区域。量化投资是找到标靶密集区机枪扫射。

三、量化投资让投资成为“科学”

       长久以来,人们对投资的认识更多是“艺术”而非“科学”。“艺术”是美的,也是主观的,“科学”是冷冰冰的,但它却是理性的。

       无论哪种投资方式,其目的都是为了在市场中找到未来会带来盈利的股票。为了找到未来会带来盈利的股票,投资者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因为这些股票现在符合***、***、等这样一些要求,所以他们未来会上涨(下跌)。任何投资者的任何投资策略本质上都是在寻求这样一个因果关系问题中“因”的问题。

       技术分析投资者认为:“因为这些股票现在符合头肩底、底部放量的要求,所以他们未来会上涨。”于是他们买入符合他们的“因”的股票。

白话量化投资

       价值投资者认为:“因为这些股票现在符合跌破净值、基本面没有恶化等要求,所以他们未来会上涨。”于是他们买入符合他们的“因”的股票。

       技术分析和价值投资找到的“因”主要是依靠经验积累的结果,但很多时候这种经验是靠不住的。例如三根阳线“红三兵”在某一时期作为上涨信号非常有效,但时间拉长一些发现其根本无效。“红三兵”不是真正的“因”,不过是某个阶段的伴随信号而已。

       与传统投资方法寻找“因”的范围相比,量化投资是在更大的范围、更高的维度寻找“因”。

       例如找了个算命先生给三个人算命都给算准了,传统投资方法的观点会认为算命先生算得真准。而量化投资会要求算命先生继续给100个甚至1000个人测算:如果100人中有30人以下被算准,会被认为算命先生基本靠蒙;100人中有55人左右被算准,会被认为算命先生有点测算水平;100人中有七八十人被算准,算命先生会被认为是有真本事;100人如果都被算准,对于量化投资来说那就是“无风险套利”了。

来源:拥有一颗好奇心

标签: 量化投资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