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克服三大错误心理 走上盈利大道

中性
王猛 来源:王猛 22-04-08 21:46

散户来到这个市场,都信心满满的想赚钱,在牛市里一部分人可以暂时有浮动盈利,但熊市一来,大多都还回去了。最终逃不开一赚二平七亏的魔咒。散户亏损,除了市场不友好,知识储备不够以外,难以克服人性的弱点,也是亏钱的重要原因。当我们对市场有足够的认识后,只要你能克服以下三类人性弱点,就可以成为那一成的赢家。

没有耐心

克服三大错误心理  走上盈利大道

                                                                         图一:散户操作             来源:网络

很多时候,我们都没有耐心去等真正的好机会,经常在没有机会的时候乱做。这样很容易亏损,然后导致心态不好,继续乱做。正确的持仓,又没有耐心持有,5毛钱的耐心,怎么去赚一万块的利润呢?正确的做法,要像狙击手一样,耐心等待真正的高胜算的好机会,然后果断出手。没有机会,就一直管住手不动。正确的仓位,耐心持有到目标位或价格反转。

无法止损

克服三大错误心理  走上盈利大道

                                                                    图二:韭菜如何练成的             来源:网络

特别对于短线投机型操作来说,无法止损简直是致命的弱点。因为没有人可以保证每次都对,我们最终在这个市场赚钱,是因为错了小亏,对了大赚,对的次数超过错的次数,才能最终赚到钱。如果错了就扛,一部分能扛回来,但扛不回来的,都会从小亏扛成大亏。特别是严重高估的垃圾股,一旦被套,下跌空间巨大,不止损的话,是扛不回来的。请记住,如果不能果断止损,永远不要去投机,因为结果是注定的,亏损。

截断盈利

克服三大错误心理  走上盈利大道

                                                                              图三:A股攻略             来源:网络

大部分人有个心理,赚钱了就想跑,想落袋为安,总担心再跌回去,患得患失,这是最常见的错误投资心理之一。甚至好好的涨停都拿不住,在涨停板上卖掉。一旦改变不了这种心理,那么就注定难以大赚。赚20%就走了,后面即使有一倍,10倍,20倍的行情,也和你没有多大关系了。无法止损会让我们大亏,而截断盈利则让我们无法大赚。正确的做法是,行情没有反转,我们可以一直持有,放飞盈利,赚取趋势带来的利润。直到价格破位再离场。

亏钱,多是没有行情乱做,不止损总会遇到大亏,截断盈利永远没有大赚,对照一下,我们有没有以上三类错误投资心理呢?如果有的话,一定要纠正过来,做到无大亏,有大赚。不然,是不可能在股市盈利的。

克服三大错误心理  走上盈利大道

股票不会选?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加客服官方企业微信号,可以免费领取金股包做参考!仅限88份!最后记住笔者的一句话:多看少动  不够好的机会不做!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也可和笔者对当下市场的操盘策略,选股逻辑进行互动和交流!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投资者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基金等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投资顾问:王猛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22030002。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