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苹果拟上调员工薪酬,员工薪酬与股价有何联系?

古道西风 来源:古道西风 22-05-26 17:45

据媒体报道,苹果公司拟提高员工薪酬,希望在通胀加剧及劳动力市场吃紧的大环境下留住并吸引人才。

苹果周三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告诉员工,公司正在提高整体薪酬预算。美国小时工的起薪将升至每小时22美元,或根据市场情况更高,较2018年上涨了45%。该公司美国雇员的总体起薪预计也会提高。

美企争相提高薪酬,挽留人才!

苹果公司的上述计划是美企为留住人才而采取的最新举措。为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留住人才,美企今年以来争相提高薪资待遇,而硅谷科技巨头之间的”内卷“尤为严重。5月初,谷歌母公司也表示正在调整绩效系统。在新评价系统下,晋升流程将大大简化,员工将获得更高的薪酬,支付的薪资总金额也会增加。今年2月,亚马逊把企业员工底薪上限提高一倍,从16万美元上调至35万美元。

苹果拟上调员工薪酬,员工薪酬与股价有何联系?

那么大家是否思考过一个问题,一般来说盈利好的大公司员工薪酬肯定会比普通公司高,那么反过来想一下,员工平均薪酬高的是不是代表着一家公司的盈利情况好,股价更容易上涨呢?员工薪酬与股价是否有一定联系?

公司员工薪酬越高,股价表现越好?

为了从之前的市场表现中去找寻员工薪酬与股价是否有一定的关系,我们使用员工年均薪酬这个因子,运用分位回测去看一下不同五个等级员工年均薪酬的公司分别对应的股价表现情况。

首先我们看一下在资金推动的牛市阶段,2012年6月13日-2015年6月12日,员工年均薪酬由多到少平均分为五个区间,每个区间分别对应的三年收益率如下图:在牛市行情中,员工年均薪酬排名首20分位的上市公司,三年收益率竟然是最少的!反而是次20分位的表现最好。

苹果拟上调员工薪酬,员工薪酬与股价有何联系?

牛市阶段员工年均薪酬分位回测数据

来源:阿牛智投

接着我们看一下在熊市阶段,2015年6月13日-2018年6月12日,员工年均薪酬每个区间分别对应的三年收益率如下图:在熊市行情中,员工年均薪酬排名首20分位的上市公司,依旧不是最抗跌的,最抗跌的为员工年均薪酬中20分位的公司。

苹果拟上调员工薪酬,员工薪酬与股价有何联系?

熊市阶段员工年均薪酬分位回测数据

来源:阿牛智投

最后我们看一下震荡市场情况下,2018年1月29日-2021年1月28日,员工年均薪酬每个区间分别对应的三年收益率如下图:在震荡市行情中,员工年均薪酬排名首末20分位的上市公司表现依旧不佳,最好的是中20分位的。

苹果拟上调员工薪酬,员工薪酬与股价有何联系?

震荡市阶段员工年均薪酬分位回测数据

来源:阿牛智投

通过以上的分位回测数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员工年均薪酬并不是越高股价表现越好,反而是那些中等分位的年均薪酬在牛市中表现更好,熊市中表现更抗跌,震荡市中收益依旧优于其他水平的员工年均薪酬。

员工薪酬是公司成本的一大部分,控制好成本也是增加利润,是抵抗内外压力求得生存的主要保障。

本次苹果上调员工薪酬也是为了挽留人才,高通胀之下美企抢人大战愈演愈烈,4月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8.3%,相比3月份的8.5%有所放缓,但仍接近40年来的最高水平。物价水平在涨,工资合理上调也是应该的,低水平的薪资难以挽留人才!

你们知道自己公司的员工平均薪酬属于行业什么样的水平吗?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爱生活,会投资,关注作者,带给您更多不一样的精彩!

免责声明:本文涉及到的股票、行业、市场及其他证券,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卖建议,不承诺任何投资收益,投资风险自负!本人及公司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及责任!特此声明!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闫会子 从业证书编号:A0460121090013,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