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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拘捕96人,银保监严厉打击“代理退保”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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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诱骗、怂恿客户非正常退保”呈快速增长态势,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形成隐蔽的黑色产业链,此类“退保黑产”是各方严厉打击的对象。

       5月26日,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当前打击“退保黑产”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该局已经配合公安部门破获了数起“退保黑产”犯罪案件,依法拘捕96人,其中40人以职务侵占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决,其余涉案人员处于被批捕或取保候审状态。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退保黑产”窃取倒卖个人信息,教唆保险消费者非正常退保、“退旧投新”或骗取高额理赔款,不仅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更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致使保险消费者资金受损、保障丧失,甚至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毫不夸张的说“代理退保”已经成为保险业新的毒瘤,不仅扰乱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更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时不慎自食苦果的案例屡见不鲜。央视已经把“代理退保”定性为新型骗局。

       据统计,2020年74家纳入统计的人身险公司退保金合计3207.19亿元,退保给付压力骤增。3月12日,《证券日报》记者化身投保人,加入一个近千人的“全额退保”群。当天先后就有7个人主动联系记者,询问是否有退保需求,并介绍了相关业务。

       一位自称“任华工作室”代理退保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有2种“保证退保”的代理服务:一种是“学习”方式,即传授退保方法,让投保人学习如何与保险公司、监管机构交涉,以达到退保目的,此方式需提前支付4500元学费;另外一种是“指导”方式,即投保人配合退保对接人,将保险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邮寄给代理方,交由对接人办理退保,此方式的收费标准是按所缴保费的30%计算。有一位彭女士一份保费为10646元的保单,在成功退保后,被收取4258元的手续费,服务费用高达40%。

       除此之外,记者向其他代理退保机构询价后发现,退保服务费用要价不一,相差悬殊。而这与投保人累计所缴保费规模大小有关,累计保费规模越大,手续费相对就越便宜,反之则越贵。退保中介往往能获得投保人累计所缴保费30%至60%的服务费,手续费率高昂,利润空间巨大。

       银保监会在官方网站曾多次发布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再度提醒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远离“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等,不法行为侵害风险。

       代理退保,已经形成了退保黑产业了,“全额退保,不成功不收费、招代理、专业维权、法务援助”.......这些字眼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小红书,甚至火车站、高速车站都能看到关于“代理退保”的宣传。面对这种扰乱保险公司正常经营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监管出手了。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了一起涉案金额6000万!67人的“代理退保”黑产团伙被抓的案件。

       根据上海警方通报内容,2020年4月,浙江宁波投保人李女士遇到自称是保险公司专属客服的刘某上门答谢,并为其讲解保单细节。期间,刘某还刻意对比另一款保险,指出了李女士所购保险的问题和不足。

       全额退保后,李女士从刘某处重新购买了所谓“更划算保障更全面”的保险。然而,在后续的一次理赔过程中,李女士却意外地发现新买的保险理赔额度比之前自己购买的大幅降低,刘某也失去联系。后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刘某并非是保险公司的员工。

       2020年8月,静安分局接到该保险公司报案,称近期陆续接到不少客户投诉,反映有自称公司业务员的人联系劝说全额退保并重新投保。据此,该公司内部启动自查,发现有公司下属销售团队与非法销售保险的团队内外勾结,以挂单形式骗取公司对新人员工的“开单”激励奖金。

       2021年5月25日,专案组在上海、湖北、江苏、安徽等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本案67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当场查获各类保险合同文书300余份,保险公司内部冻结涉案3000余万元的佣金、奖励津贴。

       目前,李某、刘某英、徐某栋等2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4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侵占企业佣金、奖励津贴6000余万元。

       其实这些年打击退保黑色产业链,银保监一直都在进行。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了公告提示《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别上“代理退保”的当。“代理退保”产业链已成保险业毒瘤,不仅扰乱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更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们抹黑保险业形象,对保险消费者进行误导,危及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转,严重干扰了金融市场秩序,扰乱了保险监管环境。而当风险真正来临,这些被诱导退保的保险消费者,因为失去了保险的庇护而无法得到经济补偿,往往损失惨重。律师提醒,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权利。但“全额退保”宣传已触犯法律,消费者轻信“退保黑产”将得不偿失。

       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好心办坏事的人,拿保险来说,很多人本身对保险有偏见,以为这样可以省了一笔钱,殊不知,疾病和意外这种东西根本无法预测,很多案例都是前脚退保后脚确诊,让人悔不该当初。

       1. 退保必然会导致经济损失。过犹豫期退保时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保越早,投保人得到的退保金越少,特别是在未缴满两年保险费的情况下,退保金更少。

       2. 再次投保缴费标准将提高。一般来说,投保同一种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缴费标准越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便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缴保费。 

       3. 保障责任随着退保而丧失。退保后投保人原本享有的保险权益因此失去,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被保险人将无法及时获得各项保障。 

       4. 重新投保将受到一定限制。若因退保而重新考虑投保长期性人寿保险,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身故、疾病致残或自杀的保险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若投保人在责任免除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 重新投保时可能会被拒保。某些人寿保险条款,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且不超过规定年龄为条件。退保后再投保,可能会因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龄而被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

       如果你是理智的,你绝不会因为朋友的一句话而放弃保险,所有的人都必须对自己的人生和家庭负责,你可能遭遇的风险,只有保险才能为您将损失降到最低,帮您抵御风险带来的灾难。无论关系再好的朋友都不敢如此承诺。

       写在最后,当今社会上总有这么一些所谓的“好心人和黑心人”,自己不去了解保险或对保险有误解,还要把错误的观点传给别人,劝别人不要买保险甚至别人买了保险还劝人退保,这些人说的轻点是不懂保险,说的严重些他们是在毁掉你的家,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好心人和黑心人”赶紧远离,不要有一秒钟的犹豫。

       (来源:保险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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