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今年A股投资者人均盈利2.31万元,人均数据明显失真了吗?

郭施亮 来源:郭施亮 17-12-12 07:34

  临近今年年底,市场往往对全年的市场数据进行整理与总结。然而,对于近期中国证券报的一组统计数据,却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具体而言,截至今年12月8日,沪深两市股票总市值为60.56万亿元,剔除新股后,较2016年年末增加了3.07万亿。与此同时,按照12月1日期末投资者1.33亿人的数量进行统计,今年A股人均盈利约为2.31万元。

  对于今年的A股市场表现,人均盈利达到2.31万元,在有人认同的同时,也有人表示了不解。实际上,最关键的地方,还是在于投资者手中持有的股票情况。但,从不少投资者的悲观情绪来看,今年以来多数投资者的盈利状况并不乐观,且并未达到人均2.31万元的盈利水平,而不少投资者还出现持股市值亏损,乃至大幅亏损的状况。由此可见,站在不少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对于人均盈利2.31万元的数据,似乎存在明显失真的迹象。

  不过,若从今年以来的市场指数表现来看,人均2.31万元的盈利情况,却显得比较合理,甚至略显低估。

  根据粗略统计,截至今年12月11日收盘,上证指数年内上涨7.04%、深证成指年内上涨9.49%、中小板指数年内上涨18.89%以及创业板指数年内下跌7.39%。除此以外,对于沪深300以及上证50指数,则分别录得22.94%以及26.77%的年内涨幅。

  从这一份市场指数的数据来分析,今年以来,多数市场指数录得了上涨的表现,且整体涨幅并不逊色。然而,纵观各大主要的市场指数,创业板指数的表现却最为差劲,年内录得了7.39%的跌幅,这也是各大市场指数中表现最为疲软的指数之一。

  实际上,对于2017年的A股市场,从政策环境上,上有“抑制资产泡沫”的压制,下有“防风险、守底线”的支撑,全年股市基本上维持区间窄幅震荡、稳中有升的运行格局。但,对于这一年,更大程度上还是属于白马股、大蓝筹表现最为亮眼的一年。在此期间,对于平时市场并不起眼的中国平安、京东方A、工商银行等股票,却在今年以来出现了亮眼的表现,更有甚者还出现了年内翻倍的涨幅。

  由此可见,对于今年以来持有白马股、大蓝筹的投资者,其盈利状况往往显得比较乐观。与此同时,对于持股比例较高的国家队资金,也因白马股、大蓝筹的大幅上涨,而获得了持股市值创出新高的表现。然而,对于不少投资者的投资状况来看,把握住白马股、大蓝筹乃至科技蓝筹股的比例并不高,而更多投资者还是专注于中小市值股票以及中低价格的滞涨股身上。

  事实上,对于白马股、大蓝筹而言,往往具有较高的市场权重,而当其股价出现大幅上涨的走势,往往容易起到撬动市场指数的影响,这也与市场指数权重的设置比重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性。由此一来,当白马股、大蓝筹价格飙升之际,市场指数的失真程度也就显著提升,而个股分化程度也显著加剧。

  不能忽视的是,即使当前各路新增流动性加快涌入A股市场,但鉴于A股市场庞大的容量规模,目前仍然属于存量资金博弈的状态。由此一来,对于以存量资金作为主导的市场环境而言,仅有的存量资金不足以撬动多数股票的上涨,而当白马股、大蓝筹产生持续性的赚钱效应,则存量资金更热衷于聚集于此,却进一步分流中小市值股票乃至部分滞涨股的存量流动性,而市场个股的分化现象也就不可避免了。

  一方面是IPO高速发行,股市一周一批次的IPO发行节奏逐渐成为新时期下的发行常态化现象,从而加快股市容量的膨胀;另一方面,则在于股市新增流动性涌入力度远远不如股市扩容的速度,而在市场缺乏有效优胜劣汰功能的背景下,进一步导致股市上市率与退市率的失衡发展,进而强化了市场以存量资金作为主导的运行格局。

  实际上,对于资本而言,本身具有强烈的逐利性,而当市场形成持续有效的赚钱效应之际,往往会加快资金往颇具赚钱效应的渠道靠拢,进而进一步分流原本表现并不活跃的股票存量资金。

  对于今年以来A股投资者人均盈利2.31万元的数据,究竟是否存在明显失真的现象?很显然,对于这一答案因人而异。换言之,对于手持白马股、大蓝筹的投资者而言,今年以来的投资收益远不止这个数值,但对于多数投资者而言,把握节奏本身并不容易,而且还要紧紧抓住白马股、大蓝筹的投资主线,这无疑是难上加难的事情,而对于他们而言,人均盈利2.31万元的数据,却显得明显失真,而市场指数的参考意义也已经大不如前了。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