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国联集团竞得民生证券30.3%股份 成交价91.05亿元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3-03-16 09:15

3月16日个股公告精选

1、海思科:创新药HSK40118片药物临床试验获批。

海思科公告,公司获得创新药HSK40118片《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药品临床拟用于治疗EGFR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2、晶丰明源:拟2.5亿元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

晶丰明源公告,拟与凌鸥创芯股东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凌鸥创芯38.87%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2.5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61.61%股权,凌鸥创芯核心产品为MCU芯片。

3、鱼跃医疗:“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月15日公告,控股子公司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产品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该产品用于糖尿病成年患者(≥18岁)的组织间液葡萄糖水平的连续或定期监

4、中国东航:2月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43%。

中国东航公告,2月客运运力投入(按可用座公里计)同比上升26.08%;旅客周转量(按客运人公里计)同比上升43.47%;客座率为72.97%,同比上升8.84个百分点。

5、美年健康:今年前两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

美年健康公告,2023开年以来,公司整体经营环境进入需求推动、量价齐升的良性发展通道。团体和个人的体检需求持续提升,主流职场人群、政企客户,阳康人群、慢病人群、老人群体、高收入群体等多元化与个性化体检和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增长。2023年1至2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其中到检人数同比增长32%,客单价同比增长9%。

6、新希望:2月生猪销售收入为25.41亿元,同比增130.37%。

新希望公告,公司2023年2月销售生猪173.30万头,环比变动34.23%,同比变动77.33%;收入为25.41亿元,环比变动23.89%,同比变动130.37%;商品猪销售均价14.32元/公斤,环比变动-3.83%,同比变动25.72%。生猪销售数量环比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1月份春节假期使生产销售基数偏小,同比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前期母猪产仔、当期育肥养殖与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生产指标的改善提升;生猪销售收入同比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生猪销量大幅上升叠加生猪价格上涨。

7、牧原股份:1-2月份生猪销售收入146.65亿元。

牧原股份公告,2023年1-2月份,公司销售生猪884.4万头(其中商品猪863.0万头,仔猪17.9万头,种猪3.4万头),销售收入146.65亿元。其中向全资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销售生猪164.7万头。2023年1-2月份,公司商品猪价格相比2022年12月呈现下降走势,商品猪销售均价14.49元/公斤,比2022年12月份下降22.14%。

8、国联证券:国联集团竞得民生证券30.3%股份,成交价91.05亿元。

国联证券公告,控股股东国联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证券30.3%股份,成交价91.05亿元。国联集团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9、铁流股份:实控人之一张婷拟清仓减持所持4.93%公司股份。

铁流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24,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因个人资金规划需求,张婷女士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全部股份,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10、高凌信息:股东拟减持不超6%公司股份。

高凌信息公告,汉虎纳兰德、汉虎华金与汉虎贰号三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27%股份。汉虎纳兰德、汉虎华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公司股份。

11、ST森源: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ST森源公告,鉴于目前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未发现公司存在有新增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决定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此前在2023年2月,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宏森融源”)通过司法拍卖竞得ST森源7.96%股份,完成过户后,宏森融源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将有ST森源18.16%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12、晶丰明源:拟2.5亿元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

晶丰明源公告,拟与凌鸥创芯股东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凌鸥创芯38.87%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2.5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61.61%股权,凌鸥创芯核心产品为MCU芯片。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