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绝非八卦:金盾股份董事长跳楼的真想!

王炜-实战 来源:王炜-实战 18-02-03 09:14

绝非八卦:金盾股份董事长跳楼的真想!

原创 2018-02-03 王炜 实战精英

一、历史再现:2001年—2004年崩盘股票同样多

     把时光尽头拉回2001年3月,香港原证监会副主席兼营运总裁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在这之前对史美伦女士的评价是:1997年时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的史美伦,领导香港证监会同联交所共同推动打击黑庄,使当时的炒风随之陡然下降。也就是说史美伦女士在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期间,曾严控对操纵市场的行为。

     2000年12月K先生康达尔崩盘一路暴跌95%,2004年初德隆系三家马车相继崩盘最大跌幅90%!2000年底到2004年初崩盘的股票最少几十家,这期间大量股票剩下高位价格的10%——20%,股市产不忍赌。

     历史上的一幕至今历历在目,被崩盘炸伤的投资者不计其数,崩盘的股票比今天还惨烈,统计2001年——2004年崩盘的逻辑,我们才能在当下不被崩盘股票炸伤。

    首先排除利率提升是崩盘的罪魁祸首,2001年——2004年利率仅仅从2%提升到3%,升息幅度不大。 2001年——2004年上证指数从2245跌倒1357点,跌幅也不大,无法解释为何大量股票在这个过程下跌80%—90%!

    既然指数跌幅不大,为何大量股票跌的剩下10%——20%?

二、股票价格体系支撑解析

     我对股市估值的理解是:“资金在估值在,资金不在估值无效!”(题外话,当资金炒作某一板块估值就可以提高,当资金撤离的时候,估值毫无意义。牛市所有股票都会被重新估值,熊市资金抱团取暖炒个别板块估值也有效。资金链打断彻底崩溃的时候,)

    2001年——2004年就是典型的熊市,资金无法支撑整个市场的估值,放弃大量股票集中支撑权重(有业绩)的个股,所以当时指数跌幅仅仅33%,大量个股跌幅高达80%——90%!是不是历史轮回,现在大量小盘股跌跌不休,是不是历史再现。缩板炒股是典型的资金供给不足的表现,市场的主流绝不是牛市,最多是震荡市场!

      当年大部分股票崩盘背后实际是市场资金供应不足,更为通俗的讲是韭菜不足,高度控盘超高的股票无法出货,资金借款到期不得不“跳楼”的结果!2001年当时的背景下,谁当家股市都会崩溃,市场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大盘股带指数的自身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个股被资金抱团取暖,跌幅较小导致指数跌幅仅30%!

     自然后来大牛市大盘股未必能涨过(不是资金爆炒的题材的大盘股)涨不过小盘股,因为大盘股跌幅过小,同时上涨需要的资金也多。小盘股都从10元跌到2元,来一点点资金就能把股价踢翻倍,能很快的涨回10元。

    股市就是一个轮回,资金供给的轮回,存款搬家幅度大的时候,鸡犬升天人人皆股神。当资金缩板炒股的时候,踏不上轮回的节拍,赚钱太难,踏错被抛弃的板块的时候,亏钱太容易!

   如今的小盘股已经被基金等机构抛弃,只有等到下一个牛市才能获得浴火重生!

三、金盾股份盘面解析

绝非八卦:金盾股份董事长跳楼的真想!

     金盾股份从盘面看最近几个月走势跟大盘毫无关系,高度控盘达到顶级,这种股票不崩盘是怪事!

     金盾股份背后是庞大的债务链,高度控盘需要很多资金,一旦是借款需要承担利息,尤其是反复抵押,一年就可能承担本金的20%以上!金盾股份董事长跳楼背后是高杠杆市场的通病,即杠杆破灭引发多米诺股票效应!

     2001——2004年股市崩溃幕后真相有去杠杆的功劳,今天股市很多股票崩盘也是去杠杆的结果!我们生在一个去杠杆的时代,牛市绝无可能,资金抱团取暖举重部分板块仍有可能,毕竟大量资金集中在机构手中,它们依然有能力以各种名义(价值投资、AI或5G或芯片故事等)发动不同板块的行情。

   金盾股份董事长跳楼在警戒我们:如今的市场是去杠杆阶段的市场,全面牛市绝无可能。大量的被遗弃的股票会跌的一塌糊涂,必须在资金集中抱团取暖的板块里面淘金,不然未来前途坎坷!

    总结:今天的文章不过是借金盾董事长跳楼事件,做一个深入讲解当前市场背景的阐述。我看的到未来的惨烈,你借我的眼睛看到了吗?

     去杠杆是一个极为痛苦的过程!而我们身在其中!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