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上演惊悚大片:50指数崩盘概率提升到10%—30%?

王炜-实战 来源:王炜-实战 18-02-08 07:39

上演惊悚大片:50指数崩盘概率提升到10%—30%?

上演惊悚大片:50指数崩盘概率提升到10%—30%?



2018-02-08 王炜 实战精英

前言:今日卖出强周期的钢铁,50指数领跌是一件恐怖的事情!安全第一,赚钱是小事,不亏钱或少亏,机会永远有!

一、昨天收盘吓一跳

       早上看见创业板指数能回收,估计当天市场会有反复,杀跌力量在小盘股中几乎耗竭,市场杀跌动能大降,市场安全系提高。

        昨天收盘随手翻了一下各板块指数,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50指数顶不住了,原本以为50指数还能顶住,小盘股杀跌动能已经耗竭,那么指数就能企稳,没想到这次50指数翻脸。

上演惊悚大片:50指数崩盘概率提升到10%—30%?

      请看上证50指数昨天走势,典型穿透跛脚断头铡!

     所有穿头破脚断头铡都要十分小心,毕竟这种走势后期要继续探底概率极高,因此50指数昨天走势有典型的继续探底概率,虽然我真不想信50指数会崩盘,但是昨天走势至少说明有30%概率50指数将继续大幅探底(探底和崩盘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很快能止跌,一个是最少继续大跌20%)!我倾向于50指数仅仅是探底,但是万一50指数崩溃呢?做股票是防着概率,不是赌命的行为!

      50指数的下跌走势其实是机会,也是危险!50指数走势说明权重股要探底是95%概率会发生,因此强周期的也将探底是大概率事件。那么交易就很简单,那些板块会跌完还会继续上涨呢?

      钢铁水泥和煤炭是这次走势最强的,50指数走势会把他们带下来,但是未来大盘企稳,它们率先反弹概率最大。所以,50指数下跌即危险也是机会,躲过就叫机会,没躲过就叫危险。

二、煤炭钢铁水泥龙头走势短期全坏了

上演惊悚大片:50指数崩盘概率提升到10%—30%?上演惊悚大片:50指数崩盘概率提升到10%—30%?上演惊悚大片:50指数崩盘概率提升到10%—30%?

       以上三个板块,水泥煤炭钢铁龙头昨天走势全部被破坏,都需要修整!

      遇见这种概率提升的情况,实际就是考验一个人的变盘能力。既然有概率出现无法控制的结果,那么就先把事态控制在能控制的范围之内!先把钢铁或水泥等落袋,赚多赚少无所谓,但是不亏钱就会有下次做的机会!活着就好!

      为防手痒顺便做14天逆回购,过年的利息真的不低!

三、后期大盘走势分析

     50指数崩盘概率其实很低,但是由于50指数走出破位图形,市场的权重股人气被极大的挫伤!因此,权重股都有可能再下一个台阶,短期内不得不防50指数重挫引发持仓大跌,虽然这是小概率事件!小概率事件一旦发生就无法承受的话,那就不参与,即使后面有再大的蛋糕!

       能肯定一点,小盘股指数杀跌力量耗竭,继续杀跌概率较低。因此市场继续下跌主要动能在大盘股,而大盘股对人气杀伤远超过小盘。

     50指数企稳迹象十分明显,那就是长期横盘!凡是大盘股要企稳,必须要有长期的横盘。银行保险肯定是如此走势,因此企稳十个交易日以上,可以初步判定50指数止跌。年前就不要做盘,至少要到年后2月底才能确定杀跌后的50指数能企稳!

      50指数杀跌企稳后,依然关注强周期的煤炭钢铁水泥,这三个行业都进入印钞模式。下跌其实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我们要感谢每次下跌带来的机会,前提是先躲过下跌,后提是找到能涨起来的板块!

四、意外分析

      50指数要探底基本会成为事实,意外是钢铁能顶住不下跌错过机会。

      躲过本来就是能力不到的原因,所以错过是好事,最少没有做错。而且,高位之下第一是保命第二还是保命。现阶段,钢铁水泥煤炭略亏或略赢出来都是小事,能获得滋润就是成功!

     躲过危就是机,50指数探底概率是90%崩盘概率是10%,先躲过不确定性,我们等更低的低点再杀回马枪!

     活着就有机会!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