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贝泰妮:拟回购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公司股份

积极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3-09-06 08:47

9月6日个股公告精选

1、腾达建设:中标6.93亿元施工项目

腾达建设公告,中标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SG3-2-2标段施工项目,中标价6.93亿元,工期1218日历天。

2、宇通客车:8月销售量3899辆 同比增长37.19%

宇通客车公布8月份产销数据快报,8月份销售量3899辆,同比增长37.19%。

3、长城汽车:8月汽车销量11.41万台,同比增长29.32%

长城汽车(601633)公告,8月汽车销量114096台,同比增长29.32%;本年累计销量742413台,同比增长4.76%。8月新能源车销售26301台,1-8月累计销售148446台。

4、白云机场:8月旅客吞吐量606.16万人次 同比增73.81%

白云机场(600004)公告,8月旅客吞吐量为606.16万人次,同比增73.81%;起降架次42496架次,同比增34.09%;货邮吞吐量17.49万吨,同比增14.97%。

5、长盈通:拟5亿元投资长盈通新型材料产业园项目

长盈通公告,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长盈通新型材料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计划于2024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本次投资主要是用于建设光纤涂覆树脂、光纤并带树脂、光纤着色树脂、光纤陀螺配套胶、海防灌注胶等的研发生产线和热控材料、热控组件以及热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线。

6、杭州热电:股东杭实集团拟将公司16%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子公司

杭州热电(605011)公告,股东杭实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杭州热电的6400万股股份(约16%股权)无偿划转至杭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华丰集团。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7、珈伟新能:子公司拟6000万元收购图开新能源49%股权

珈伟新能(300317)公告,全资子公司上海珈伟拟以6000万元的价格收购霍城县图开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图开新能源”)49%的股权。本次交易目的系为了回收款项,及取得标的股权对应的相关权益。

8、阳普医疗: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阳普医疗(300030)公告,鉴于目前市场情况复杂多变,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9、珈伟新能:子公司拟6000万元收购图开新能源49%股权

珈伟新能(300317)公告,全资子公司上海珈伟拟以6000万元的价格收购霍城县图开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图开新能源”)49%的股权。本次交易目的系为了回收款项,及取得标的股权对应的相关权益。

10、华谊兄弟:实控人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华谊兄弟(300027)公告,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11、贝泰妮:拟回购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公司股份

贝泰妮(300957)9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30元/股(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约76.9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2、幸福蓝海:控股股东承诺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幸福蓝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广电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目前,江苏广电持有公司股份1.76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47.2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天阳科技:约1.48亿股限售股9月7日解禁

天阳科技(300872)9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限售股份约1.48亿股将于2023年9月7日解禁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63%。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