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普源精电:发布新产品DS80000系列数字示波器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3-09-15 19:17

9月18日个股公告精选

1、四川路桥:子公司拟收购清平矿公司85%股权

四川路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集团通过依法竞买,确定成为德阳能源、德阳振兴转让其分别所持德阳昊华清平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清平矿公司”)46.6%、38.4%股权的受让方,新材料集团由此合计拟收购清平公司85%的股权,收购价格为8.41亿元。清平矿公司具备丰富的矿山开发及化工生产经验,且近年来盈利情况稳定良好。本次收购后,将增加公司战略性资源储备,优化矿资源的区域布局和产业开发,完善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加快公司“1+2”产业布局战略目标的实现。

2、普源精电:发布新产品DS80000系列数字示波器

普源精电公告,公司首次正式公开发布13GHz带宽的DS80000系列数字示波器。该新产品通过自研核心技术平台,首次实现国产数字示波器产品带宽达到13GHz,具备国内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核心技术壁垒。

3、深圳机场:8月旅客吞吐量479.78万人次 同比增65.62%

深圳机场公告,8月旅客吞吐量479.78万人次,同比增长65.62%;货邮吞吐量13.62万吨,同比增7.91%;航班起降架次3.43万架次,同比增长27.27%。

4、中国国航:8月集团合并旅客周转量同比、环比均上升

中国国航公告,8月集团合并旅客周转量(按收入客公里计)同比、环比均上升。客运运力投入(按可用座位公里计)同比上升106.2%,环比上升1.9%;旅客周转量同比上升135.3%,环比上升3.6%。

5、微光股份:购买的合计2.3亿元中融信托产品逾期兑付

微光股份公告,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4日购买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庚泽1号1亿元、圆融1号5000万元、汇聚金1号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于2023年6月13日购买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产品已到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

6、中国核建:1-8月累计新签合同额同比下降6.17%

中国核建公告,截至2023年8月,公司累计新签合同782.2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7%;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80.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8%。

7、三钢闽光:收到参股公司现金分红款3246.97万元

三钢闽光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首山碳材现金分红款3246.97万元,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3246.9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3.41%。
8、平高电气:中标约8.44亿元国家电网采购项目

平高电气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十三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为相关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约8.44亿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9.1%。

9、宁波建工:子公司中标合计8.74亿元施工工程项目

宁波建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市政集团、全资子公司建工集团近日收到招标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及招标代理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市政集团为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施工)I标段项目中标单位,建工集团为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中标单位,两标段中标价合计8.74亿元,工期1080天。

长高电新公告,四个全资子公司分别在国家电网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三大类产品招标中中标,合计中标1.72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14.03%。

10、尚太科技:拟40亿投建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尚太科技公告,公司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经济开发区西区辖区内投资新建“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约40亿元。初步计划于2024年底逐步开始投产。

11、名家汇:拟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57.49%股权

名家汇公告,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57.4941%股权。

12、立中集团:获得客户泰国铝合金车轮项目的定点通知书

立中集团公告,于于近日收到某头部新能源汽车泰国铝合金车轮项目的定点通知书,立中车轮被确定为该项目的定点单位,项目预计2024年10月开始量产,项目周期内销售总金额约0.68亿元。公司累计获得该头部新能源汽车铝合金车轮定点项目周期内的销售总额约16.64亿元,首批获受项目预计于2023年底量产。

13、东岳硅材:参股公司氢能公司上市辅导备案

东岳硅材公告,参股公司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公司”)向山东证监局申请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备案登记,备案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通策医疗:实控人拟增持公司股份10万-20万股

通策医疗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吕建明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4.56万股,同时拟自2023年9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万股,不超过20万股,此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房光明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19080001,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