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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董事长提议3亿元至6亿元回购股份

房光明 来源:房光明 23-11-01 09:07

11月1日个股公告精选:

1、金冠电气:控股股东拟1500万元至3000万元增持股份

金冠电气公告,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自11月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

2、睿创微纳:拟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股份

睿创微纳公告,公司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高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6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万凯新材:拟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

万凯新材公告,公司拟以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1.61元/股。

4、国轩高科:董事长提议3亿元至6亿元回购股份

国轩高科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5、宁德时代:拟回购不低于20亿元且不超过30亿元公司股份

宁德时代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价格上限为294.4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久吾高科:控股股东提议回购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股份

久吾高科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7、ST世茂:10月新增公开市场债务9.68亿元未能按期支付

ST世茂公告,公司及子公司10月新增公开市场债务9.68亿元未能按期支付。此外,公司及子公司非公开市场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债务10月新增4.71亿元未能按期支付,降低4.63亿元负债,完成展期0.49亿元。截至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公开市场债务、非公开市场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债务累计91.02亿元未能按期支付。2023年1-9月公司销售签约额仅59亿元,同比下降约14%。此外,公司融资渠道收窄、受限的局面也未改观,公司仍面临流动性紧张的问题。

8、未来电器:前三季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

未来电器公告,公司拟定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00万元(含税)。

9、福安药业:子公司撤回布洛芬注射液药品注册申请

福安药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衡药业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布洛芬注射液用于成年人和6个月以上儿科患者的解热和镇痛治疗。天衡药业上述药品注册申请于2023年1月获得受理,受市场变化、政策法规等因素影响,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主动撤回此次注册申请,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产品申报策略。

10、宁波建工:下属子公司中标工程建设项目

宁波建工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及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文件,建工集团为长丰县岗集镇晨兴地块及配套工程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三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单位。

11、福龙马:10月中标5个环卫服务项目

福龙马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预中标了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的环卫服务项目。公司本月预中标的环卫服务项目数5个,合计首年服务费金额为1913.8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38%);合同总金额为4022.05万元。

12、韦尔股份: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约为1.82亿股

韦尔股份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约3.58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28%;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约为1.82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0.77%。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虞小荣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约4.59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74%;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约2.38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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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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